企业帮扶服务站制度

企业工会帮扶服务站工作制度

企业工会帮扶服务站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是调解社会矛盾的通道,是全方位为困难职工和全体职工服务的窗口,是履行工会职能,服务职工的有效载体。为认真做好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特制订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内容

1.信访接待。热情接待职工来访,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电、来访、网信,积极向职工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困难帮扶。对因生活、医疗、子女教育以及遭受突发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为其提供及时的资助,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3.法律援助。认真履行维权职能,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4.就业帮助。积极收集用工信息,对于有求职要求的下岗失业职工,为其提供就业咨询和推荐用工单位;对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职工,可根据其劳动能力、技能特长、就业愿望,免费为其提供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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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理咨询。聘请心理专家,设立职工心理辅导室、开办心理咨询讲座,对青年职工给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6.综合服务。组织各类服务队和志愿者队伍,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职工提供多元化的便捷服务。开展职工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职工来访来信、来电、来访、网信的记录、答复、反馈和归档工作;

2.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职工信访、困难救助、职业介绍、劳动争议调解、法律咨询事项的处理;

3.负责对办结事项进行跟踪及办理结果的落实;

4.负责分析、整理职工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反映,归纳整理后,及时向企业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

5.负责办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原则

1.服务至上原则。帮扶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本的宗旨,帮扶站工作和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高效务实原则。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做出处理。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帮扶对象的困难信息以及帮扶金额,通过企业网站、企业报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确保帮 2

扶对象真实准确,确保有限的帮扶资金用在刀刃上。

4.依法协调处理原则。对职工求助或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向职工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以求得职工的理解。

5.保密原则。在答复处理职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对来电、来访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其意愿,特别是对揭发、控告电话,要为反映人保密,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

四、岗位责任

1.工会帮扶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亲和、文明礼貌,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2.工作时间做好电话接听,并认真做好记录,遇到特殊

情况及重大情况的来访件,必须及时汇报;

3.工会帮扶服务站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政策法规,不得擅自做出有违反政策法规的主张,不得擅自作出超越职权范围的决定;

4.帮扶服务站工作人员要懂政策、明法律、讲感情,对咨询和反映情况的职工群众,做到接待有热心,倾听有耐心,处理有诚心;对具体事务的办理要注重规范,加强协调,不推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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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帮扶服务站困难帮扶办法

一、 帮扶对象

1.本企业已经纳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的困难职

工;2.因患大病、子女上学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和突发性事件等不可预见情况,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3.经认定需要帮扶的其他困难职工。

二、帮扶条件和标准

(一)生活救助。对市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的生活帮扶,

标准为 元;对家庭遭受意外灾害,致使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职工,帮扶标准为 元。

(二)医疗帮扶。职工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并发

生大额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费自付部分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自付医疗费在 元的,可视情况一次性帮扶 元。当年自付医疗费在 元的,可视情况一次性帮

扶 元。对因大重病医疗费用支出巨大,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可酌情予以重点帮扶。

(三)助学帮扶。纳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

工子女,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且没有接受过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资助的,每年

资助 元,直至完成学业。考入三本和大专的,一次性帮扶 元。没有进入困难职工档案的,可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帮扶, 4

但额度不应超过进档困难职工帮扶标准。

(四)采暖帮扶。对纳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年度采暖期完全由个人承担或自行解决居家取暖,没有享受政府补贴政策的困难职工,给予采暖帮扶,采暖费全部由个人承担的,每户补助 元,自行解决采暖的,每户补助 元。

三、帮扶程序

由本人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相关审批(申请)表,并出示要求提供的有效证件(材料),经企业工会帮扶服务站调查核实,并注明本单位救助措施及申报救助意见后,报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经领导小组(上级工会)研究(审批)后给予帮扶。

四、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按照家庭状况清、困难原因清、技术特长清、思想状况清、脱困需求清的“五清”标准,建立两级困难职工档案。市级困难职工档案,应按照市总相关要求,建立困难职工基本信息数据库,输入微机动态管理,对于已经脱贫的建档职工及时撤档。本企业困难职工档案,应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帮扶对象,制定相关帮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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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帮扶服务站法律援助(咨询)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其他法律法规,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努力构建稳定、协调、强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劳动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职工实施法律援助。

三、做好来访职工的接待登记工作,解答有关劳动争议、劳动权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做好本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因工资、保险、福利、工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劳动争议问题的咨询。

五、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代拟法律文书,审查劳动合同,担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代理人等工作。

六、指导法律援助对象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初审有关证件、证明及证据材料,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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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帮扶服务站就业服务制度

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家庭成员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工作,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

一、对具有再就业能力的本企业下岗职工以及职工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提供用工岗位和信息咨询。

二、根据劳动力市场及用工需求,与就业部门联合举办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三、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职介活动,组织用工单位与求职人员进行就业双向选择和举办招聘、求职面试洽谈会,做好困难职工的职业介绍和指导工作。

四、大力开辟用工岗位信息渠道,建立广泛稳定的业务工作联系网,认真收集、整理用工招聘、求职登记信息,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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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帮扶服务站信访接待制度

一、热情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信,为职工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做到说话和气、热情诚恳、不说官话、不摆架子。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在审阅来访登记表及有关文字材料后,与来访人员接谈,耐心听取来访人员的陈述。接谈时应坚持“一听、二记、三问、四看、五分析”,对职工所反映的问题经过综合分析后按照有关程序妥善办理。

三、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通报、督办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规定,凡需要转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负责地转办并跟踪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四、严格执行信访、法律工作条例,对职工的检举、控告,要保守秘密,不得积压或遗失;需要转办的,不能转给被控告、检举、揭发的单位或个人,应转给被控告、检举、揭发的单位或个人的负责组织或其他职能部门,必要时可隐去信访者的姓名再转办。对来访职工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工作人员时应回避。

五、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和处理 8

问题时参考。

六、要切实认真处理好集体上访事件,对突发性事件要

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七、认真做好信访信息上报工作,按时填报各类统计资

料。

企业帮扶服务站帮扶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帮扶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根据有关财政

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帮扶资金使用的原则。帮扶资金是工会做好帮扶工

作的物质基础,要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任意调拨。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帮扶资金来源。1.上级工会拨入的资金;2.企业行

政的拨款;3.企业工会经费;4.职工捐款;5.其他收入。

三、帮扶资金的用途。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扶困难职工,

用于进行临时性生活救助和在就医、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帮助再就业等方面的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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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发放程序。企业帮扶服务站按照《困难职工帮扶办法》的规定,提出帮扶意见,报企业工会帮扶工作经领导小组(上级工会)研究(审批)后给予帮扶。帮扶资金发放时,要填写《帮扶资金领取审批表》,受助人必须在领取表上签名,受助人无法签名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人代签。

五、帮扶资金的管理。帮扶资金发放应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每月应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剩余资金等进行全面的核对结账。

六、帮扶资金的监督。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帮扶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工会经审会的审计和监督。

(以上内容各单位可适当调整) 10

 

第二篇:社区管理服务站帮扶救助工作制度

XX社区管理服务站帮扶救助工作制度

1、由保障服务委员、帮扶救助员、残协专职人员等组成,第一责任人为保障服务委员。

2、积极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服务。认真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

3、熟悉掌握救助政策,建立和健全救助人员台帐,对社区内低保困难扩面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四清”。

4、坚持每月二次走访救助对象,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和材料,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和物品。

5、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核料,并及公示。

6、社区残疾人工作管理规范,建好社区残疾人档案信息,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工作,推进残疾人小康工程,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活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及时、准确做好居家养老月报表。

8、积极开展面向残疾人的社区助残服务。健全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配备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员,落实市、区各类助残政策,全面开展残疾人生活、就学、就业、康复治疗帮扶工作。落实好精神卫生防治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提高社区五小行业持证率。

9、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社区为老服务,建立健全社区老龄组织和老龄机构,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各类老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等六大系列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券使用规范,居家养老做到严格审核,及时报批。熟悉掌握社区内孤老生活情况,无意外事件的发生。

10、发展社区慈善组织,社区设有慈善捐赠点,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组织好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11、管理好相关社区组织,协调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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