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成果一般规定

湖南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施评估报告成果一般规定

(初稿)

为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成果,结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要求,编制本规定。市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文本

(一)数据采用

1.评估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图件:采用新近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数据库、影像图;

2. 现行规划目标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采用省人民政府批复数据,建设用地总量指标和增量指标采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规模约束指标数据,效率指标采用现行规划文本数据。

3. 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以相关部门统计依法公布为准。

(二)主要内容

1. 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说明。简要介绍现行规划的编制情况,土地利用战略、主要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主要规划内容。

2.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实现程度评估。在梳理年度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等情况基础上,分析评估范围内所辖各行政区、不同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特点,对评估年对应的规划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实现度评估。对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耕地质量变化情况、生态保护情况和基本农田面积、质量变化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

(2)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度评估。对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及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指标实施情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变化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

(3)补充耕地目标实现度评估。对规划实施期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指标实施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

3. 规划布局和分区评估。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对用地变化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功能分区或用途分区确定的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主导功能(用途)进行评估。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执行情况、规划布局与实际发展方向匹配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

4.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

5.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分析规划提出的经济激励、技术保障、制度完善等实施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分析措施对规划目标实现的有效性。

6.规划背景变化评估。阐述规划实施阶段已经发生的重大政策变化及新的重点建设项目,评估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与协调性,并预测规划期内的相关变化,评估其对土地规划的影响。

7. 修改预方案的论证。提出规划修改要求的,需对规划修改预方案进行论证。

8.结论建议。全面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土地规划的新要求,形成评估结论,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参考提纲

一、概述

(一)评估区域概况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依据

(四)评估原则

1、客观真实原则

2、综合评估原则

3、节约集约原则

4、评估前置原则

(五)评估范围与期限

1、评估范围

2、评估期限

(六)评估基础数据来源

经济社会数据来源统计年鉴或统计公报、规划期间的指标数据来源于最新的库体数据。

二、现行规划方案要点及规划目标实现程度评估

(一)现行规划编制及批复情况

(二)现行规划方案要点

1、现行规划主要土地利用战略

2、现行规划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现行规划主要保障措施

(三)规划主要指标实现程度

1、约束性指标实现程度分析

2、预期性指标实现程度分析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一)耕地保护实施评估

1、耕地占用情况分析

2、耕地补充情况分析

3、耕地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评估

1、现行规划划定基本农田的主要情况分析

2、未来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需求协调性分析

四、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管制与节约集约用地评估

(一)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评估

1、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评估

    2、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实施评估

3、村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评估

4、交通等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评估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评估

1、现行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情况分析

2、规划实施期间空间管制执行情况分析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

1、节约集约利用评估指标选取

2、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分析

3、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措施

五、评估区域土地生态安全评估(可选)

(一)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实施情况评估

(二)生态安全水平综合评估

1、评估指标和计算方法选取

2、规划实施期间生态安全水平变化情况分析

六、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

(一)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评估

(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评估

重点阐述规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七、规划措施执行情况及规划实施效益评估

(一)规划措施执行情况评估

1、现行规划保障措施执行的主要成效

2、未来需要加强的保障措施分析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估

1、经济效益评估

2、社会效益评估

3、生态效益评估

八、规划重大背景变化评估

(一)国家、省宏观背景变化

(二)区域内部发展因素的变化

九、评估区域建设用地需求评估

(一)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分析

1、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需求

2、交通水利其他建设用地规模需求

3、…………

(二)建设用地需求重点地域分析

重点分析评估区域建设用地的空间发展方向及重点区域。

(二)建设用地来源性分析

1、评估区域内部切块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2、评估区域上一级行政区域内部调整的可能性分析(可选)

3、其他来源分析

十、评估结论与建议

(一)评估结论

(二)建议

二、附表

包括评估年土地利用现状表、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利用变化量情况表、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提出规划修改需求的,需增加的表格有:规划实施以来已批建议用地情况表、规划实施以来违法用地情况表、规划修改预方案拟调整建设项目表,规划修改预方案用地指标调整表。表格格式要求如下:

表1  评估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表2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利用变化量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表3  现行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表4  规划实施期间已批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表5  规划实施期间已批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表6  规划修改预方案拟调整建设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城镇建设、村镇建设、采矿、其他独立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特殊等。

表7  规划修改预方案用地指标调整表

三、附图

1、区域评估年土地利用现状

2、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进展图

3、重点调整区域(城镇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下同)土地利用现状图

3、重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进展图(套合已批未变更项目、违法用地未变更项目)

5、重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影像分析图(套合现行规划边界、已批未变更项目、违法用地未变更项目)

6、重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修改预方案用地布局调整图(套合现行规划边界、已批未变更项目、拟调入建设项目、拟调出建设项目)

四、提交成果

形式审查时提交评估报告文本、附表、图件2套,相应成果word、excel、mapgis格式数据光盘2张,其中光盘中重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修改预方案用地布局调整图比例尺为1:10000。

会审审查时提交评估报告文本、附表、图件20套。

 

第二篇: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要求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要求

1.1一般规定

应符合以下要求:

——县级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及其他材料。 ——规划成果除纸质形式外,还应符合规划数据库标准、规划制图规范的有关要求,形成电子数据。

——规划成果应确保图件、数据、表格的一致性。

1.2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

a)

b)

c)

d) 前言; 规划背景; 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阐述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原则、各类用地调整的方向和数量、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等; e)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阐述控制耕地减少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的措施,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的措施; f) 建设用地调控。阐述城镇村用地规模安排和空间布局调控的措施,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及时序安排等;

g)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阐述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和

布局,生态屏障建设用地安排,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其他措施;

h) 土地整治安排。阐述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

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的规模、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项目区安排,资金、技术、管理等保障措施;

i)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阐述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分布及分区

管制规则;

j)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阐述各乡(镇)土地利用的方向和重

点,主要用地调控指标和要求。

k) 近期规划。阐述县域和各乡镇主要用地的近期规划指标,耕地

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整治的近期任务。

l) 规划实施措施。阐明实施规划的行政、经济、技术手段等。 规划文本的表格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要求。

1.3规划图件

1.3.1 必备图件要求

a) 必备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用

地管制分区图、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土地整治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b) 中心城区跨两个以上乡镇的,应编制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和规划图。

c) 必备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5万;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

适当调整比例尺。

1.3.2 其他图件要求

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其他相关图件。包括区位分析图、遥感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图、生态用地空间组织图、城镇用地空间组织图、交通设施空间组织图、农业产业用地布局图、工业用地空间整合规划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土地生态适宜度分级图、土地适宜性评价图、土地利用潜力分析图等;

1.3.3 主要图件内容

a) 土地利用现状图,主要标注按照土地用途规划分类进行转换形

成的现状地类以及主要水系、交通、地形、地名和行政区划要素;

b)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基本农田保护规

划图、土地整治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基础上,标注相应的规划要素以及水系、交通、行政区划等其他要素。

1.4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a) 关于上轮规划实施的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

b)

c) 关于规划基础数据; 关于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

局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调控、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土地整治、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乡镇土地利用控制、近期规划;

d)

e) 关于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关于规划的协调、论证和修改情况。

1.5其他材料

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规划大纲、基础资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成 果 检 验

1、各项约束性指标应与上级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相符。建设用地预期性指标应与上级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相符;其余的预期性指标,市内所有县级规划中同类指标规模之和,应与市级规划的调控指标规模相一致。

2、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的建设用地指标与图件上相应规划地类面积一致。

a)

b) 各类土地用途区面积应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相协调。 依比例尺上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图上量算面积,及其与未上

图和不依比例尺上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之和,应与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控指标一致。

c)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中的城镇允许建设范围和独立工矿区的图

上量算面积之和,不大于城镇工矿用地调控指标。

d)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图上量算面积应与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

用地规模一致,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图上量算面积与经核定的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一致。

e)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标注的基本农田,与保护区外的基本农田和

未上图的基本农田规模之和,不低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3、规划图件图上表达要素应满足以下方面:

a) 形成能够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本国土生态屏障

网络。

b) 形成城镇建设用地布局适度集中,与基本农田布局相协调的空

间格局。

c) 交通沿线的耕地、城镇扩展边界外的耕地、独立工矿、集镇村

庄周边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d) 中心城区周边一定范围内较集中的城镇建设用地纳入中心城

规划范围。

4、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不低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

5、规划基期耕地面积与规划期间各种因素减少耕地面积、补充耕地面积之和,不低于耕地保有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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