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发展研究报告

20xx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特大自然灾害,全市上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主基调,按照“拉高标杆促发展,知行合一抓落实”的总要求,努力拼搏,奋力进取,扎实开展“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工业强市推进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年”等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9.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0.06亿元,下降10.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44.47亿元,增长8.7%,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413.52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65.09亿元,增长7.6%。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89799元(折算美元为14500美元)。

财政收支

全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34亿元,下降5.8%,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46.70亿元,下降8.7%;地方财政收入59.64亿元,下降3.3%。总收入中,税收收入103.98亿元,下降4.7%。分税种看,增值税43.39亿元,企业所得税15.33亿元,分别下降10.4%、

5.4%,营业税17.07亿元,个人所得税9.07亿元,分别增长5.1%和5.0%。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4.59亿元,增长10.0%。民生支出不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分别为5.19、13.44、11.97和7.52亿元,增长8.3%、1.1%、32.6%和9.5%。对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在册人员发放红包6900万元。

就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232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46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5.3%、160.7%和102.3%,开发公益性岗位1675个,完成全年指标的167.5%,农村覆盖率达到71%;长期失业人员比去年同期减少247人,下降10%。城乡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7%,城镇登记失业率2.19%。

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5%,回落0.8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七升一降”:食品类上涨4.3%,烟酒及用品上涨1.8%,衣着类上涨2.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5%,居住类上涨2.9%,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6%。

二、农业、气象

农业生产

受“菲特”台风影响,农业生产严重减收,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61.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10.0%。其中农业产值40.01亿元,下降8.8%;林业产值3.05亿元,增长0.9%;牧业产值12.18亿元,下降18.2%;渔业产值5.77亿元,下降5.1%;完成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53亿元,增长1.9%。全年肉类产量4.29万吨,鸡鸭鹅蛋产量0.71万吨;生猪年末存栏数22.56万头;农作物播种面积93.1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9.20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7.60万吨,比上年减少3.3万吨;蔬菜播种面积25.55万亩,蔬菜产量75.14万吨;茶园总面积5.94万亩,茶叶总产量4267吨;果园总面积11.53万亩,其中杨梅园7.53万亩,葡萄园

1.18万亩。水果总产量18.75万吨,其中杨梅4.34万吨,葡萄3.09万吨。

农业现代化

开展现代农业“1312”工程,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全面启动,滨海先导区进入实质建设阶段,批复并启动建设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2个,特色农业精品园6个。成功举办第四届农博会,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21个省市580余家企业参展。新增余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新申报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浙江省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新申报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家、宁波市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家,新认定规范化合作社8家。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城市品位和市民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农业风险体系防范进一步健全,全市82个重点村设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点,共实施保险品种20个。

新农村建设

培育建成二六市村、湖北村、曹娥村、开元村和横坎头村等5个宁波市中心村,杨家村、金冠村等2个宁波市特色村和三七市镇“梅林古韵”精品线。创建宁波全面小康村6个。规划实施的31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全部完成规划设计编制,其中15个已通过规划评审,11个精品村已确定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

气象

20xx年平均气温18.3℃,最高气温42.4℃,最低气温-4.5℃,日照时间2071.6小时,总降水量1702.3毫米。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413.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07.51亿元,增长7.6%。30个行业中22个行业同比上升。占比前十位的行业共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58.0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6.2%,其中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实现增加值47.76亿元,居各行业之首。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209.48亿元,增长7.3%,其中新产品产值412.47亿元,增长19.8%;销售产值1166.32亿元,增长7.9%。其中出口交货值343.96亿元,增长3.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2.95亿元,增长7.9%,;实现利税总额81.29亿元,增长3.5%,其中利润总额50.75亿元,下降0.2%。

工业转型创新

全市实现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64.44亿元,增长11.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59.90亿元,增长13.9%,增幅位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33.46亿元,增长1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79.53亿元,增长14.5%。产业平台建设加快,余姚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已报国务院审批,滨海新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西工业园一期控详规划完成修编。企业培育成效显现,实现“个转企”1412家,新增规上企业123家。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正式挂牌,截止20xx年末,产业园已签约或正在跟踪洽谈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达62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项目51个,已注册项目22个。

建筑业

20xx年全市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0.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5%。110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133.23亿元,增长9.0%。工程结算收入93.46亿元,利润总额6.99亿元,税金总额5.98亿元,应收工程款21.41亿元,其中竣工工程15.72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0.06亿元,增长21.7%。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94亿元,增长84.5%;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77.4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177.36亿元,均增长38.4%;第三产业完成投资259.71亿元,增长12.1%,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9.0%。全力推进“六大百亿工程”200项重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22.9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73.4%。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城东穴湖地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进展顺利,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等项目开工建设。96个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投资60.99亿元,129个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83.06亿元。全年完成民间投资306.4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9.6%。完成基础设施投资66.37亿元,下降6.0%。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3.03亿元,下降1.8%,商品房销售面积79.40万平方米,下降9.0%,销售额91.91亿元,下降7.1%。

城市建设

20xx年末中心建成区面积49.24平方公里,比上年扩大3.68平方公里。兴城路、三凤路一标(开丰路至四明西路)和兰馨路一标段(四明路至世南路)三条断头路已经打通。健康支路、阳明东路中山路交叉口路面改建工程以及扶贫开发区雨水管道改造一期、二期等工程完成建设,子陵路路面改造(联盟桥至子陵桥)工程基本完工。全年供水7182(一水、二水)万吨,处理污水3286万吨,供应天然气2437万立方米,增长30.8%,路灯总数已达58927盏,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

五、国内贸易、旅游

贸易业

全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1.29亿元,增长13.5%。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16.51亿元,住宿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4.78亿元,分别增长14.3%和4.2%。分规模看,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16.58亿元,限额以下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4.72亿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零售分商品类别看,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0.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8.8%,汽车类增长12.6%,日用品类增长9.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6%,食品、饮料、烟酒类下降2.0%,中西药类下降4.0%。20xx年末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达197家,实现营业收入426.7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总成交额759.5亿元,增长12.1%。其中塑料城现货交易额508亿元,增长12.9%。网上市场成交额430亿元,增长13.2%。舜大财富广场、万达广场等大型城市综合体相继建成营业,全面提升了消费环境。

旅游业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78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71.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9%和15.3%。积极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新增国家3A级旅游景区,省级生态旅游区,宁波市古村落休闲旅游基地各一家。大力开展旅游行业品质提升活动。成功创建宁波市特色区块一个,二家旅游企业获得农业部的“中国美丽田园”称号,同时成功举办中国余姚杨梅节、四明山清凉避暑节、四明山旅游节。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

全年实现自营进出口总额83.24亿美元,增长6.9%,其中自营出口总额65.00亿美元,增长9.5%,自营进口总额18.24亿美元,下降1.2%。三资企业、贸易流通企业和自营生产企业出口额分别为:24.77、12.76和27.47亿美元,增长0.8%、9.3%和18.8%。欧美市场仍然是出口的主要地区,其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66.4%,其中对美国、俄罗斯的出口额实现了16.2%和7.9%的增幅;非洲、亚洲、大洋洲出口额分别增长14.2%、7.6%和10.4%。自营出口实绩企业1882家,比上年净增102家,其中超五百万美元企业289家,超千万美元企业139家。

招商引资

全市新批外商投资项目53个,合同外资119453万美元,增长33.0%。实到外资37011万美元,增长0.9%,其中:合同外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41个,增长36.7%;新批现代服务业项目8个,下降55.6%;新批国家鼓励类项目30个,增长30.4%。余姚市外实到内资42.60亿元,增长6.0%;宁波市外实到内资41.40亿元,增长29.8%;新引进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含增资)15个,与去年同期持平;新引进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31个,下降31.1%;浙商创业创新实到资金24.62亿元,增长2.6%。

七、金融、保险

银行业

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一级支行29家。年末各类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1168.96亿元,比年初增加72.10亿元,增长6.6%。各项贷款余额为1190.93亿元,比年初增加128.85亿元,增长12.1%。本外币余额存贷比为101.9%,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新增存贷比为176.3%,同比提高85个百分点。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54.24亿元,增长6.8%;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160.98亿元,增长12.3%。

保险业

全市共有保险公司37家,其中财产险24家,人寿险13家。实现保费收入18.16亿元,增长12.1%,其中财产险8.63亿元,人身险9.53亿元,分别增长10.9%和13.2%。受"菲特"台风影响,全年保险业共支付各类保险赔款、给付21.73亿元,增长294.7%,其中财产险赔款、给付20.42亿元,人身险赔款、给付1.31亿元,分别增长374.5%和8.8%。

八、交通、邮电

交通运输

交通网络日臻完善,高铁余姚北站综合客运枢纽中心正式投运。初步实现高铁、公交、出租车及中长途客运的“零换乘”。动工建设宁波各县市中的首个车用加气站。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2450万人次,公路客运周转量133350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470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309410万吨公里。截至年底,境内各类等级公路里程1895.68公里,其中一级及以上公路192.70公里,高速公路41.99公里。境内铁路营业里程80.3公里,拥有火车站点2个。年末出租汽车拥有量440辆;城区公交线路19条,投放运营车辆273辆;城乡公交线路77条,投放运营车辆320辆。年末小型汽车保有量176332辆,其中私人小汽车141243辆。 邮电业

截止20xx年末,全市共有固定电话用户数36.0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63.5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31.4万户;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3.51亿元,增长13.5%。完成邮政业务收入1.2亿元,增长7.9%。

九、科技、教育

科技创新

全年完成科技经费投入31.0亿元,增长24.4%。新列入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17项,其中创新基金项目8项;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4家、宁波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5家,新增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1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宁波市科技型企业23家、创新型初创企业306家;新增专利授权12511件、发明专利申请1021件,新增专利示范企业省级2家、宁波级7家;新增省级知名商号4家、宁波级知名商标12件。全年新增注册商标1321件,注册商标总数累计达14184件。 教育事业

截至年底我市拥有普通中学49所,小学83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9所,幼儿园167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3028名,小学专任教师3150名,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762名,幼儿园教职工3282名。本学年有普通中学学生40444人,小学学生68456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10547人,幼儿园在园人数30319人。全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共4537人(不包含余姚中学保送7人),报考录取率为87.07%。

十、文化、体育、卫生

文化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强。四明阁非遗展演馆组织开展“天天演”活动,全年举办活动365场次。全年共配送各类演出400场次,送电影下乡3396场次,送各类培训80场次。市图书馆改善服务、提升质量,全年共接待读者16.5万人次,个人外借图书35万册次,举办各类读者活动18次。做好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改造2个集镇综合文化中心,完成18个村落(社区)文化宫升级和10家企业文化中心创建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加大。姚剧《五月杨梅红》和新编越剧《探春》分别获得浙江省第十二届戏剧节新剧目大奖和优秀新剧目奖。

体育事业

顺利通过第四批浙江省体育强市复评验收。基层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篮球场40片,新建室外健身路径60条。新增网球、高尔夫球等两个体育协会。组织承办浙江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浙江省体育大会幼儿体育舞蹈大赛等省级赛事3次,宁波市甬三角第七届传统武术大赛、宁波市青少年皮划艇比赛等宁波级赛事4次。武术协会被评为浙江省全民健身运动特等贡献奖。10位姚籍运动员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收获1金1银1铜,战绩创我市有史以来之最。

卫生事业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57家,其中医院7家,核定床位2412张,卫生技术人员528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90人,执业护士2230人。新农合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xx年应参合农民34.07万人,实际参加33.40万人,达到98.1%。人均筹资标准由500元提高至540元,个人缴费仍维持150元不变。市内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88%、78%、75%,统筹区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6.15%;住院最高补偿限额由12万元/人·年提高到15万元/人·年。新增小病受惠定点医疗机构7家,定点机构总数达到257家,继续做好参合农民体检工作,其中儿童及中小学生体检率达到100%,老年人体检率达到77.3%.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

社会保障、社会组织

人口

年末全市总户籍人口835068人,比上年增加575人;其中非农人口为190017人,比上年增加1423人;总户数308894户,比上年减少1233户。全年出生6503人,死亡6333人。自然增长率0.2‰。20xx年年末全市暂住人口登记人数为52.02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

居民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86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0%和10.5%。城乡收入之比为2.06:1,比上年下降0.0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5.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5.9%。

居民生活

20xx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40.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0平方米。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56辆,比上年增加13.8辆;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4.0平方米,与上年持平,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3.8辆,比上年增加2.2辆。 社会保障

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净增1.52万人、1.7万人、1.43万人、0.9万人和0.9万人,全市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障)率达89%,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1.16万人。全年共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194场,用人单位进场设摊招聘9901家次,提供各类用工岗位16.75万个,有4.03万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通过公共职介网络平台共发布用工岗位信息2.16万条,求职人员登记8.13万人,推荐就业7.56万名。组织38家企业外出招聘,引进技术工人208名,新增校企合作单位2家。新增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12家。

福利保障

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28处,床位4088个。社区服务设施2966处。我市共有低保对象5660户9493人,其中农村低保5055户8689人,城镇低保605户804人。目前每月支出低保资金321万元。

社会组织

20xx年末全市共有6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1个乡,265个村委会、19个居委会和36个社区。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

顺利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全市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和“四边三化”、“双清”专项行动。兰江街道成功创建成余姚首个省级生态街道,新创建24个宁波市级生态村。大岚镇、梁弄镇被评为宁波市首届“我心目中最美生态乡镇”。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四明湖环湖污水收集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了二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实施PM2.5监测,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投入使用。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5天。

“平安余姚”建设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223起、死亡124人、受伤139人、直接经济损失177.3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9%、5.3%、15.8%和27.6%,实现了连续8年同类安全事故指标“四下降”。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873件,办结1859件,同比分别下降8.0%和8.9%,判处罪犯2548人,同比减少18.9%。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743件,判处1017人。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79件,判处107人。依法惩处酒驾、交通肇事等危害交通秩序的犯罪行为,共审结此类案件435件,判处435人。

说明:

1.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年鉴数据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人口自然增长率以公安年报户籍人口数据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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