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

福建省 201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规定,汇总福建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 建”(http://www.)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福 建”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 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 76 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02804/87802525, 传真: 0591-87826432,电子邮箱:zfxxgk@。 一、概述 2011 年,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国务院办公厅 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1 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会议精神和 《福建省 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围绕加快福建“科 , 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大局,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 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 联系渠道,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 2011 年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网页) 4608 个, 访问量 0.73 亿人次, 2008 年以来累计访问量 3.1 亿人次。 通过网站专栏(网页)、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 公开政府信息 30.87 万条,2003 年以来累计 132.06 万条。社会公众通过当 面、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各级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2924 件,2008 年以来累计 16305 件。全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 费 439.11 万元,累计 4090.61 万元。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481.13 元/15 1 人次,累计减免 21687.93 元/1257 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2 5 件,累计 62 件;行政诉讼 3 件,累计 10 件;行政申诉、举报 3 件,累计 20 件。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 健全组织机构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为全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建立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 常务副省长协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 室,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 责。 一年来,省政府办公厅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各级 行政机关增强依法公开意识,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省各设区市 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已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福州、 漳州、 泉州、 三明、宁德等设区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省直各部门均明确政府信 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19 个省直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 前,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约 5000 余人。《条例》施行三 年多来,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已逐步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协调、 职能部门配合,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完善配套制度 2011 年 5 月,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 开力度,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作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列入《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1 年立法工作计划》,调 研起草《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列为省政府办公厅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重点。省政府办公厅在工作实践基础上,参考借鉴其他省区市经验,结合 福建实际,经多次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形成《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草案)。目前,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 后报省政府审定。 在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 《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配套 制度基础上,以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为抓手,扎实推 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福州、 厦门等市已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社会评议、 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将辖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 府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 工作积极性,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对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强化指导督促召开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时任常务副 省长张昌平、时任省政府秘书长冯声康到会讲话。会议总结 2010 年全省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 做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会议精神,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福 建省 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闽政办〔2011〕115 号),从十 个方面对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 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等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效能考核,对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发布等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学习培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 服务水平。通过案例汇编、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督促各级各 部门依法做好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建设“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开 展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监察,重点监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 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合法 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等方面 内容,监察数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开展业务培训 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讲座、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011 年各级各部门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31 4 期,培训人员 9000 多人。举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培训各设 区市、省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 100 多人。 创新培训方式,依托行政学院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处级干部培训班等各 类培训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跟班培训,组织省直部门、设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人员轮流进行为期 2 个月的跟班学习,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务操 作、工作调研、撰写报告等方式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依托网络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列为 2011 年全省 公务员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培训各级公务员 4 万余人。 (二)加大公开力度 1.提高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透明度 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 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公开省级一般预算收入、支出表,省级 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决算表、省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表和省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表。定期公开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财政收 支基本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 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财政部有关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 作的意见,省直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一般预算收支情 况。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工作,5 个市直部门在网上

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公开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以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专项资金为公 开重点, 主动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 比如, 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福建省省级副食品风险金管理暂行办法》、《201 1 年度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等专项工作资金信息 100 余 条。 省外经贸厅及时发布“2011 年度中央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有关事项和“201 1 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申报要求和使用情况。 推动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 农业专项资金等收支情况。全年按季度公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运营情况数据 52 份。做好省 级福彩公益金年度收支情况、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的拨 付情况、助残资金使用情况等民生保障资金的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水 稻种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与农民利益相关的信息。 增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依托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 ov.cn/)、“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有 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投标公报、采 购结果、监督情况以及定点供应商、中介机构等方面信息。 2.推进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推进规划、项目、 推进规划 及时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执行情况, 公开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 土地利用规划等信息。比如,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公开《福建省 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 案》等信息。 做好“十二五”总体和专项规划信息公开,省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十二五”规 划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地区意见,邀请专家对规划文稿进行论证,组 织召开座谈会综合社会各方面意见,促进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通过 《福建日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渠道全文刊发“十二五” 规划,开设专栏对规划进行解读。通过电视、网络、短信、微博等多种方式 向社会发布宣传规划,增强社会公众对“十二五”规划的认知度。 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 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 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每季度公布全省“五大战役”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全面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管等方面信息,不断完善政府投 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办理服务指南。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 域信息公开,在“中国福建”网站开辟“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 息公开共享专栏”。 建立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制度, 及时更新各地保障性安居工 程建设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完成投资、开工、竣工等信息。同时要求在项目

现场醒目位置公开工程建设基本信息,以及建筑工程方案总平面图、施工进 度计划表等图表。 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加大国有土地 “招拍挂”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各地国有土地“招拍挂”信息 58 条,努力 营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进行政审批程序 化、公开化,审批方式有效创新,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网上审批系统, 具备条件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实现网上审批和网上电子监察。 依托“福建 省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http://www./)实现各审批环 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结果公开。审批服务持续提升,出台实施首 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等一系列制度,方便社会公众, 促进反腐倡廉。 3.加大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力度 加大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力度 推动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政策决策过程中通过征询、听证会、 专家论证等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对公共政策 制定的意见表达。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 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省经贸委在门户网站开 设“民企产业项目对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文件”、“福建省食品工业企 业诚信服务平台”等专栏,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政策落实。省人口 计生委对“福建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研究与政策”、“加强跨区域流 及时关注社会各方对政 动人口计生管理的分析与政策建议”等问题进行解读, 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提供依据。 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利用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 邀请部门领导和有关专 家到政府网站在线介绍政策决策过程,解读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 况。2011 年“中国福建”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38 期,就“如何加强救灾 减灾能力建设”、“节能‘十一五’发展成绩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公开,将立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府立法活动始 终。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工作意见,立法计划及时向社 会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立法情况。通过立法调研座谈、专家论证 会等形式加大立法过程公开力度。建立完善立法评估制度,推行执法检查制 度,对政府规章的立法评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4.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与福建省委办公厅联合颁布施行《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有序推动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 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大重点民生 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厦门水务集团、华润燃 气公司等单位充分利用网站等载体, 采用公开栏、 宣传手册等形式,将供水、 供气行业的相关内容、程序、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及时公开。三明市改版升

级集水费、电费、煤气费等 17 类与居民生活所有相关领域、覆盖全市公共 企事业单位的民生资讯服务平台。省交通厅制定《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标 准化考评细则》,积极推进公交企业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公 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5.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 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 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本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积极 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结果等依法行政信息。 比如,在省政府网站、省政府公报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闽政〔2011〕103 号),向社会公开 1979 年至 200 9 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厦门市依托市政府、市法 制局网站建设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厦门市行政执法查询系 统”、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及查询系统”, 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 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 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省环保厅在门户网站公开环境质量状况、行政处 罚等情况,如《关于通报批评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和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 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动涉及严重危害公众生 命安全、身体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违法药 品广告公告》、“三品一械”产品质量等公共信息。省质监局及时公开产品质 量和加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情况。省海洋 渔业厅针对我省霞浦、福鼎等地部分市民食用贻贝疑似中毒事件,及时开展 贻贝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贻贝质 量安全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 (三)优化公开渠道 1.规范建设政府网站 规范建设政府网站 规范建设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目前全省已 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4608 个,畅通省、市、县、乡专栏(网页) 的链接,利用“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意见提交等, “政府信息公 开专栏”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 根据社会公众需求, 为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提升专栏检索效率、增加服务功能、页 面布局更加美观等改版措施已整合进《省政府网站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及安全 管理扩充工程项目》。 省档案馆开发建设“福建省政府公开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及时接收网上送 交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及原文并做好整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集中和持 续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目前,该系统已上传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和 原文 1.38 万份,时政要闻 922 条,法律法规 74 条等,年访问量超过 3 万人

/次。 2.提升政府公报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政府公报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政府公报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促进政府公报优化自身建设、提 升服务水平,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重点提升政府公报 编辑出版和免费赠阅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省政府公报、设区市政府公报规范 化发展,发挥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渠道作用。省政府和设区市政府公 报全年赠阅量达 161 万余册,赠阅范围包括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乡村和 社区,保障基层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开发制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0、2011 年全年合订本光盘版,整 合全年 36 期省政府公报并集成高级搜索功能,方便查询使用。光盘版赠送 省、市(县、区)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效提高查阅场所 信息服务水平。 3.推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推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推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完善工作制度、改 善场所建设、健全服务项目,妥善接收和保管各单位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为社会公众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省档案馆、图书馆设立“福建省 配备专人管理。 查阅中心提供国务院和省政府公报查阅、 政府信息查阅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查阅、网络查阅等服务。全年接待查阅政府信息的读 者合计 1256 人,提供文件复印 692 张。 4.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 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 全年举办党委政府新闻发布会 466 场,其中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51 场 (含党委新闻发布会 2 场),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会 275 场,(含省 委各部门新闻发布会 2 场),9 个设区市的政府新闻发布会 140 场(包括设 区市党委新闻发布会 8 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市场供应、食 品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高考招生、防灾减灾、助残慈善等涉及 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对提高政府透明度、引导社会舆论、解读热点问题发 挥了重要作用。 5.探索运用公开新途径 探索运用公开新途径 与移动、电信公司开展合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语音引导服务平台,通过 12580、114 平台语音交流和短信下发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提供引导服务。 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按照“服务群众、宁缺勿滥、 准确有用、真心实办”的原则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开通“政务微 博”,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服务群众、汇聚民意、反映民情。截至 2011 年底,我省在新浪网、腾讯网 2 个主要网站上经认证的政府机构及官员微博

达 1800 余个,具有数量众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其中公安系统 微博发展较快,在澄清谣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拉近警民关系等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旅游系统集体入驻新浪网、腾讯网建立统一微博平台,及时 发布旅游资讯、天气、交通等旅游服务信息,“福建省旅游局”官方微博发布 信息 4000 多条、“粉丝”数超 35 万、开展互动活动 50 多次,为海峡旅游注 入新活力。 省水利厅开发福建省水利 WAP 手机网站和防汛 PDA 信息查询系统,实 现防汛信息 PDA 查询、实时报警、统计分析、手机短信等服务功能,为基 层干部群众做好防汛工作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平台,为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提 供科学决策依据。 省民政厅出台 《福建省社区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 已在全省 90%的社区推广应用集社区综合管理和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信 息化平台(/),目前社区信息化平台网站注册居民 13.2 7 万人,发布信息 11.27 万条,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 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约为 654,160 条,其 中:主动公开 308,665 条,占 47.18%;作为依申请公开 160,730 条,占 2 4.57%;不予公开 184,765 条,28.24%。 主动公开的 308,665 条政府信息中, 各级政府主动公开 110,174 条, 各级 政府部门主动公开 198,491 条。全省 2003 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 1,320,626 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省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 30, 480 条,占 9.8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30,998 条,占 10.04%;规划 计划类信息 13,253 条,占 4.29%;行政许可类信息 25,292 条,占 8.19%; 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19,035 条,占 6.17%;民政扶贫救灾社 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11,049 条,占 3.5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 息 15,079 条,占 4.8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25,835 条,占 8.37%;安全 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25,494 条,占 8.26%。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 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

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共计 4608 个,持续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 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意见箱等二级栏目,全省 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 28.4 万余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 0.73 亿人次。 其中, “中国福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 289 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权威性和标准文本作用, )政府公报。 不断加强政府公报的发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基层群众通过政府公报获取政府 信息。省政府和设区市政府公报全年公开政府信息 2546 条,免费赠阅 161 万册。 (3)公共查阅场所。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国家档案馆、公 )公共查阅场所。 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组织各级各部门向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 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省 85%的档案馆、图书馆已设立公 共查阅场所。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 5 万条。 (4)其他形式。全省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 )其他形式。 行政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 1. 03 万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 万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2011 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24 件, 其中, 各级政 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 2131 件。 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 府收到申请 793 件, 当面申请 1146 件,占 39.19%;网上提交申请 1171 件,占 40.04%;电子 邮件申请 173 件,占 5.91%;传真申请 79 件,占 2.7%;信函申请 355 件, 占 12.14%。 2.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全省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37 件, 其中 14 件为 2010 年度转 办的申请件;未办结 1 件,为跨年度转办件。其中,“同意公开”的 2021 件, 占 68.81%;“同意部分公开”的 143 件,占 4.86%;“不予公开”的 85 件,占 2.89%;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 等其他形式答复的 688 件,占 23.42%。 在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答复属于国家秘密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 27 件,占 31.76%。 (2)答复属于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 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 11 件,占 12.94%。

(3)答复属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原因不 予公开的信息 10 件,占 11.76%。 (4)答复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不予公开 的信息 21 件,占 24.71%。 (5)答复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 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 4 件,占 4.7%。 (6)答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 12 件, 占 14.12%。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全省共有 170.64 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 现场咨询 43.91 万人次,占 25.72%;网络咨询 12.5 万人次,占 7.32%;电 话咨询 114.24 万人次, 66.94%。 占 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城乡建设、 房屋拆迁、 土地征用、企业登记、老年人保障、涉外婚姻、出国签证、计划生育等方面 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 号)规定,2011 年共收取政府 信息公开费用 769.63 元,其中检索费 470 元,邮寄费 230.60 元,复制费 6 9.03 元。按规定累计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481.13 元/151 人次。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全省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25 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 7 件,各部门收到 18 件,已依法依规办结。各级政府收到相关行政举报 3 件,各级法院收到相关行政诉讼 3 件,已依法依规办结。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举报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标准、土地权 属、救灾款发放、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亟待健全。目前大部分省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和部门、 部分设区市政府尚未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职负责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人员不足,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的矛盾较突出。 2.相关制度还需完善。 全省及各设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工作考核办法、 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救

济途径还需进一步明确。 3.公开方式不够丰富。较多利用政府网站作为公开途径,缺少方便基层群 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方向 1.完善工作制度。出台《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制度等相关制度。 2.加强考核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救济渠道。 3.丰富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深化与移动、电信 公司合作的移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提升政府公报服务能力,推动政府信 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4.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和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规划及 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府管理的相关公共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推动 公共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 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 为突出民生信息, 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 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 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计量 指 标 名 称 单位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其中:1.网站专栏公开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条 条 308,665 284,036 2,546 2011 年度2003 年 以来累计 1,320,626 1,189,332 23,349

3.报刊广播电视公开 4.新闻发布会公开 5.公共查阅场所公开 6.其他形式公开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10,273 466 35,008 40,258 2,924 1,146 79 173 1,171 355 2,937 2,021101,667 1,875 501,080 206,947 16,305 9,446 481 824 4,387 1,167 16,201 12,406条 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答复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举报、申诉数 条 条 件 件 件14383585 688 25 3 3611 2,349 56 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