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评估报告

防雷评估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危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危害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气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根据《气象法》原则要求,中国气象局出台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各级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21号令)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才能通过审核手续。

各个地方区域的不同,也有不同地区的法规,这个根据区域而定,国家的法规就是以上内容。

关于收费(湖北)鄂价费规[2011]140号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0.5亿按1.5‰;

②0.5亿<建筑安装工程费≤1亿按1.2‰;

③1亿<建筑安装工程费≤5亿按1.0‰ ;

④5亿<建筑安装工程费≤10亿按0.8‰

⑤建筑安装工程费>10亿按0.5‰

1、实行分段累计,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2、大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指建筑物层≥25层;建筑物高度≥100M;单跨跨度≥30M;单体建筑面积≥30000㎡;

3、大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指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

 

第二篇:无锡市防雷中心 雷击风险评估报告资料提交单

无锡市防雷中心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资料提交单 受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无锡市防雷中心雷击风险评估报告资料提交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