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93号令)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有关法律

(三)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种。

(1)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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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1)3人以上10人以上501000万元以上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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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人以上5(4

(512小时以上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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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事故:特种设备损坏,造成公司停产12小时或修复费

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特种设备事故。

三、事故报告

(三)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四)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 3

(五)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检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一) 疫总局参加。

(五)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直接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通知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 4

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协助调取设备档案等资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五、事故处理

事故批复后,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归档备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副本报送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书之日起30查的行政部门。

六、责任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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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凡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伤害、伤残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照有关文件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因教师擅自离开课堂或活动现场,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课堂内或规定组织的活动时,责任人虽讲清安全要点,但安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学生发生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的50% - 100%,并给予一定的处分。

4、虽在课余时间,但仍在校内,学生发生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的30% - 50%,并给予一定的处分。如因责任人安全教育不力,措施不实,要加重处罚。

5、因食堂、校园商店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有关工作人员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并与其解除聘用关系,该负刑事责任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凡班级发生事故,除班主任负主要责任(占70%),搭班老师也要负一定责任(占30%)。

7、学校财产因值班保卫不严被盗,被损坏,或管理不严,发生火灾,根据情况,当事人承担财产价值的50% - 100%,并给予一定的处分。

8、值日领导和教师不按时到班、私自离岗,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和责任。

9、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班级必须及时向校长室汇报,重大事故学校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不得隐瞒事实,否则,按上级有关责任追究条例对照处理。

10、学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的责任由上级领导规定给予追究。

11、学校事故的追究处理,由学校领导班子和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11、本规定从二00六年二月十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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