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置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

一、制度

1、“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也称为紧急值或警告值。

2、各医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及其临床意义。在确认检查结果为“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确保医疗安全。

4、具体操作程序:

(1)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科对原标本妥善处理后冷藏保存一天以上,以便复查。

(2)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3)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5、“危急值”报告涉及所有门、急诊及病区病人,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6、“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7、为了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所有与危急值报告有关的科室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危急值数值及报告、处理流程。

8、“危急值”报告作为科室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医务科对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并总结。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措施。

9、危机值详见附件1、2。

二、报告、处理流程

Ⅰ.危急值报告流程

发现检验、检查结果异常

确认“危急值”

(与“危急值”列表比对)

将“危急值”通知临床科室

(电话通知为主要方式)

“危急值”报告后进行记录

“危急值”检验、检查报告单发放(标记:建议复查)

Ⅱ.病房、门急诊危急值处理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置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置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置流程

 

第二篇: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一、为提高科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以便逐步和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三、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将过程中出现的危急值,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重复检测标本,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2、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姓名,并询问接受报告人员的姓名。

3、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姓名和检验人员姓名等。

4、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四、如病人检验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范围,计算机系统将提示。

1、医生工作站,病人列表界面的病人床号前、以及化验报告的条目、以及报告单内的异常指标前都显示一个红色的“危”字。

2、前两处红色“危”字在报告后16小时自动消失。

3、异常指标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五、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1、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检验科修改。

2、检验科按临床要求进行修改,并将申请保留。

3、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务科协商解决。

附件:目前提供的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一)、检验科

()、功能科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不适宜平板)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率失常

(1)心室扑动、颤动

(2)室性心动过速

(3)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伴快速心房颤动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二度Ⅱ型及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

(9)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三)、放射科

1、一侧肺不张

2、气管、支气管异物

3、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大于50%以上)

4、急性肺水肿

5、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6、急性主动脉夹层 动脉瘤

7、食道异物

8、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包括肠套叠)

9、外伤性膈疝

10、严重骨关节创伤:(1)脊柱骨折伴脊柱长轴成角畸形;(2)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裂伤及或液气胸;(3)骨盆环骨折。

(四)、超声科

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2、大量心包积液,前壁前厚度大于等于3cm,合并心包填塞

(五)、病理科

1、冰冻结果出来后。

2、特殊情况(如标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标本同时送检等),报告时间超过30分钟时。

3、对送检的冰冻标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时。

4、遇疑难病例,冰冻不能出具明确结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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