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

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也称为紧急值或警告值。

二、各医技科室(医学影像科、B超、心电图、内窥镜等)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及其临床意义,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 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复核后,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中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确保医疗安全。

四、具体操作程序:

1、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 1

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科对原标本妥善处理后冷藏保存一天以上,以便复查。

2、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3、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五、“危急值”报告涉及所有门、急诊及病区病人,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六、“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七、为了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所有与危急值报告有关的科室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危急值数值及报告、处理流程。

八、“危急值”报告作为科室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医务科对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并总结。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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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临床检验“危急值”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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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生物辅助检查:无菌部位标本革兰氏染色发现病菌,无菌部位标本细菌培养细菌生长。血培养阳性、脑脊液培养阳性、大便沙门氏菌或志贺氏菌阳性、霍乱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阳性。

3、其它特殊情况如HIV抗体阳性等按正常渠道上报。

注:对于未定为危急值的检验项目,有可能危及生命的,检验科也应立即通知临床。

附件2:

医技检查“危急值”

一、医学影像科“危急值”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

①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②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③脑疝、急性脑积水;

④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2、脊柱、脊髓疾病:

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

3、呼吸系统:

①气管、支气管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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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

③肺栓塞、肺梗死。

4、循环系统:

①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②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5、消化系统:

①食道异物;

②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③急性胆道梗阻;

④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⑤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6、颌面五官急症:

①眼眶内异物;

②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

③颌面部、颅底骨折。

二、B超“危急值”报告范围:

①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② 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③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④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⑤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呼吸、心率过快;

⑥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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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大面积心肌坏死;

⑧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三、心电图“危急值”报告范围: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①心室扑动、颤动;

②室性心动过速;

③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④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⑤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⑥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⑦二度II型及二度II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 ⑧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

⑨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四、内窥镜检查:

1.胃肠腔或支气管内异物。

2.急性活动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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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中出现穿孔、出血等严重并发症。

4.检查前患者生命体征不稳、SaO2<90% 附件3:

Ⅰ.危急值报告流程

发现检验、检查结果异常

确认“危急值”

(与“危急值”列表比对)

将“危急值”通知临床科室

(电话通知为主要方式)

“危急值”报告后进行记录

“危急值”检验、检查报告单发放(标记:建议复查)

Ⅱ.病房、门急诊危急值处理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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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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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第二篇: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1 目的

利于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发生意外,出现严重后果;增强检验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疗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2 范围

所有符合危急值的检验结果。

3 职责

全体检验人员执行,质量管理员和科主任监督

4 危急值报告制度

4.1 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会危及病人生命的检验值(常见检验指标危急值附后)。在危急值确认后,执行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临床医生进行联系,对临床医生提出警示。

4.2 检验中发现危急值,必要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4.2.1立即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控,操作是否正确,仪器状态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核对标本并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同时复检原始标本和质控样本;

4.2.2 询问医生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并排除标本来源不可靠,如从输液同侧抽血或其他干扰因素造成的假性危急值;

4.2.3 查看历史结果;

4.2.4 必要时要求重新采集标本进行复检。

4.3 根据危急值报告范围,确认危急值后,必须立即电话或其他途径口头通知申请者或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并将危急值病人的姓名、科室及床号,日期、时间、报告人、检验结果、通知时间及对方接电话的医务人员姓名或工号等记录在《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必要时通知运输中心人员将检验报告送到临床科室。各专业组对临床危急值病人标本的检验,应本着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尽快发出报告。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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