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减免增值税的申请报告

关于减免增值税的申请报告

临泽县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苜蓿草的种植、加工及销售,本公司已于*年*月*日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列第十五条规定的“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为此,特申请减免*年*月-*年*月*日销售自产农产品收入实现的增值税。

专此申请

****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免征增值税申请报告

免征增值税申请报告

秀山县税务局:

秀山××××××服务中心是一家隶属秀山县科委,专业从事我县农业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农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一体化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心经营范围:蔬菜种子及农药销售,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心地址为秀山县××××××××,注册资本10万元,单位负责人×××,中心的税务登记号为:××××××××××××。

根据财税〈2001〉第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通知。特申请免征增值税。

申请单位:秀山××××××××××

20xx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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