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用“负面清单”提升营商环境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用“负面清单”提升营商环境 背景链接

20xx年10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部分 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xx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一决定 是我国深化市场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深度解析

[内涵分析]

“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是与正面清单相对应的概念。简单来说,“正面清单”指的是允许做什么的清单,不在清单范围内的则不被允许或须经特批。“负面清单”则是指限制 或禁止做什么的清单,不在清单范围内的则被认为是允许或推定允许的。《意见》提出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意义分析]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根本要求是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即投资者能够判断其项目不会因为不确定的审批流程而被否定。负面清单关键在于从实体条件和程序两方 面,提供一种确定性。开放度实际上是负面清单的产物,但并不是它的关键意图。通过负面清单,减少政府在事前管理上的任意性,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是创建高 水平营商环境的必需。负面清单模式有助提供一个稳定的可预测的营商环境。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这样一种改革,体现了在准入环节的鼓励公平竞争的理念转型。一方面,通过厘清和缩小审批范围,使得更多的市场主体能进入到相关市场,进行有效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减少政府对准入环节的干预,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也能提高市场效率。

[对策措施]

对此,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应注意:

一是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坚持法治原则、安全原则、渐进原则、必要原则、公开原则。

二是从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法律法规 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保障措施;并要求建立与该制度相适应的投资体制、商事登记制度、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营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 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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