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了解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我办分别深入到各乡镇,县城街道等地,和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为期3个月调研。调研采取走访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药品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情况

从这次调查摸底中了解到,截止20xx年6月统计,全县21个乡镇有335家餐饮单位,学校集体食堂45家,共有从业人员近2000人,当前我县食品工作分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卫生监督局负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及日常监督检查。

(二)、我县药品监管

截止20xx年6月,我县共有51家药品零售药店,2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3家县级医疗机构,21个乡镇卫生院,107家村卫生室,11家医疗门诊。上述单位经营使用的药品均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

二、采取的主要监管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xx年,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和中央编办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了三个责任,即: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分段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工作机构、人员、责任、措施都已到位,初步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高效规范运转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确保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为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今年初,县政府又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从而完善了制度建设和责任监管体系建设,为开展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确保食品安全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

为辅”的方式。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抓好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确保食品源头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现场的监管,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经贸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协调一致,尽职尽责,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联合执法并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全县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县质监、工商、卫生防疫、农业、经贸等执法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强化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期间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执法活动;据统计,仅今年前6个月,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60人次,车辆68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70户次,各类食品经营企业1600家次,各类食堂、餐饮摊点60家次,下架各类不合格食品2000公斤,全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药品安全工作

1、扎实做好药品市场的整顿工作。

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渠道、供货资质、储藏养护、调配使用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局在药品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

法人员150多人次,车辆40多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2户次,共立案5起,结案2起。

2、巩固GSP认证工作成果,加强对企业跟踪检查力度 为巩固GSP认证成果和GSP跟踪检查,20xx年4月18日我局对今年到期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为期一天的法律法规和GSP培训,通过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1)、开展从江县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调查及监督检查。根据州局《关于调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县级医疗机构163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今年,我局重点对医疗机构检查基本药物的购进、验收、养护等环节的检查,截止6月底,我局共检查了医疗机构3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

(2)、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为巩固第一阶段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净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深入地开展了第二阶段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以及所辖21乡镇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有重点的检查。通过检查,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9个品种进行抽样送检,要求其立即下柜,暂停销售处理。通过检查对净化我县药品流通市场收到了很好得效果。

(3)、其他专项检查。根据省、州稽查局转发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今年1-6月以来开展了查处假药欧亚新疝王胶囊及高效壮骨胶囊等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我县未发现文件所述假药。

4、加强药品抽样监督工作。20xx年州局下达了30个品

种药品抽检任务,目前已经抽取23个品种,保健品3个品种,协助州局快检车筛查抽样10个品种,截止目前发现不合格检品1个批次,已立案调查。

六、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

(一)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一是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二是查索要的资质证明是否齐全;三是查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查批发行为是否规范。对辖区内的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促进企业强化经营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强化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一是查对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建立了采购、使用、维修档案;二是查对检验用医疗器械是否纳入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具体内容有购进渠道、索要资质证明、验收登记、贮存条件、用后处理);三是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是否规范(重点是用后毁形)。

2、小型医疗机构:主要查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时是否索要资质证明,购进后是否按规定验收登记,用后是否按规定毁形程序进行毁形并记录。

(三)加强对口腔医疗器械的监管

针对历年来对口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薄弱的现况,我局对口腔诊所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口腔诊所的负责人转变了看法,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并督促建立了医疗器械验收记录,索要并建立了合格供货方档案。

(四)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

我局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专

项检查。一是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二是查是否有购进、验收、使用记录;三是查是否建立了产品追溯制度;四是查产品、相关病例、购进验收记录上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批件一致;五是查是否签订了使用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完整。

(五) 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下发通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六) 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沟通,积极监测我县医疗器械广告宣传产品,对发现违法的医疗器械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目前,我县已移送1起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二、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工作

1、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不到位 现阶段,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的模式,工作中坚持“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但目前监管体制和机制尚未理顺,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资源、信息资源分散,以致监管合力不强、职能重叠、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执法空白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分段监管环节链的连接点上较易出现监管空缺。一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不到位。县食安委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两者合署办公,没有直接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设施薄弱,办公设备不足,人力资源不足,综合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力度不够,作为同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抓手”职能还未充分体现;二是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各部门分段监管,综合监督协调

难度大。食品监管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思想统一、步调不一,认识统一、行动不一的问题。最突出的事例如注水猪肉问题,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由经贸部门管理,生猪在屠宰场待宰停留时间要在24小时以上,但是,他们对生猪注水现象监管不力,品质检验形同虚设,致使猪肉品质受到影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还规定,县场销售的注水肉由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实际情况则不容乐观;三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在监管中,由于实行分段管理,各部门之间在信息资源上又缺乏网络平台和沟通机制,不能共享信息,甚至各单位上报的数字都不相统,给监管工作造成被动。

2、监管措施不力,检验检测资源分散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视证照办理,轻视日常检查;重视现场准入,轻视生产经营。凡是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有关执法部门都要求他们办理各种证照,但是在取得证照之后,便放松了对这些监管对象的日常检查,这种监管模式,对成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小加工作坊,和县区大量存在的小摊小贩,则力度有限,起不到应有的监管作用;二是重城县轻农村。受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之我县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任务重,监管工作很难落实到位,再加上一些执法人员意识上还存在重城县轻农村的误区,所以对农村食品领域的监管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三是检验检测资源缺乏,检测成本高。全县没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成本高,抽检一头猪,

按标准需要检测费上50元,企业颇有怨言,为节约成本,我县出现将近一个月屠宰的生猪共计1041头未按规定进行检验。

3、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突出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一些从业人员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消毒设施欠缺或弃之不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有些餐饮摊点卫生条件极差,餐具消毒无保障;有的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拒不配合监管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生猪私屠滥宰现象依然存在,受利益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部分养殖户则本着少亏一点的心理,私下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病死畜禽产品大多通过商贩卖给工地学校餐馆,活禽宰杀仍在集贸现场进行。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郊附近的农村地区,存在着不少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这些家庭式加工作坊既无证照,又达不到合格的卫生条件,取缔不了,管理起来又非常麻烦。一些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为盲目提升食品的色香味,一些制假食品加工厂为掩盖假劣原料的颜色和气味,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

4、农村监管力量薄弱,问题食品流向农村

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现场多以小规模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个别农民贪便宜,部分商家图利润,不合格、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低廉价格通过“小字号”食品经营企业充填农村食品县场。非法食品经营企业利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资源匮乏的现实,向农村转移,

躲避监管。因而,出现农村县场食品质量合格率明显低于城县的情况。农村餐饮业卫生保障低下, 农村集贸现场经常出现无卫生许可证销售食品,餐饮从业人员亦无健康体检证。食品加工间、店面和住房多数不分间,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小餐馆和部分农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多数无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就上岗,农村婚丧宴请,餐饮加工场所、就餐场所卫生无保障,食品安全亦无保证。由于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广播电视信息传播有限,食品安全宣传难度很大,加之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识别假劣食品能力低,这些都给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许多障碍。

(二)、药品医疗器械工作

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匮乏,尤其是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人才尤其匮乏。

(2)、人才队伍不稳定,多数同事有“调离,考走”的想法,尤其是年轻同事,考走想法更为强烈;同时,机改整合后有些执法人员被安排去干与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无关的工作,本来基层食药监管人员就不足,导致执法队伍的能力不是加强了,而是削弱了。

(3)、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远远不够。尽管省局每年举办多期培训班,但由于会期过短,同时对培训效果缺乏有效测试,以致很多学员往往是巧借学习机会“潇洒走一回而已”,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4)、下划地方机改后,人员编制数流失严重,原各县食药监局的编制在原有基础上不仅未得到增加,反而被削减了大部分。

(5)、06—09年贵州省食药监系统新招考人员的公务员登记一直未予以解决。尽管前段时间省州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妥善办理公务员登记事宜的相关文件;但是鉴于机构改革,下划地方后,县卫生局和食药监局合并,06至09年大部分新进人员由于合并后单位编制数不足,以造成公务员登记变为遥遥无期;而很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遴选基层公务员都要求必须是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人员,由此给新进人员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影响也是深远的,非常不利于队伍的稳定。

(6)、下划地方机改后药监基础设施流失严重

由省下拨的建楼专项资金建成的药监办公楼,现已逐步被地方政府征用作他用,基层药监人员面临无办公场所,国有资产面临流失,严重影响到基层人员正常的工作开展。

三、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认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配合,增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议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一系列专项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信息资源,形成综合监管格局,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责任。

2、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

县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多方

协调,密切配合,研究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整合监管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资源、信息资源,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做到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共享,克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顺、机制不畅、职责不清、职能重叠、政出多门、力量分散、监管乏力的弊端,达到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3、增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

在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国家规定对食品进行抽检不得向企业和经营者收取费用,因此,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食品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增加检测设备和流动性检测车辆,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己任,努力克服重收费轻管理、重执法轻服务、重城县轻农村的弊端。

4、创新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各个部门,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技术手段,要借鉴外地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如借鉴北京县工商部门的错时工作制,对一些平时不易监管的早餐夜县、集贸县场、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等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适时加强监管。对农村广大地区,要真正将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城、乡、村监管网络,努力克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空档和死角。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保证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经营销售和消

费各个环节安全的关键。为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培训成本,节约培训费用,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采取一个职能部门培训,各有关职能部门交叉授课的综合培训方式,降低监管部门和企业负担。

5、采取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宣传专栏,特别是要面向农村地区,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从思想上逐步树立食品安全事关自己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意识。

6、 关于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1)、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人才匮乏现象,建议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最大限度通过招考渠道“招贤纳士”,同时强化学历,专业背景知识等。

(2)、加大基层执法队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专业监管知识和常识的培训力度。可以采取现场培训,也可以统一编制培训教材,让执法人员采用自学方式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采取严格的测试方式测试学习效果,对未“合格”人员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强化学习效果。

(3)、省、州食药监部门应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或省、州其他系统,从本系统县一级遴选基层公务员的机制。

(4)、强烈建议省食药监局与省人事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由省食药监局统一解决06至09新招录人员的公务员登记事宜,这是目前最直接最讲效率的方法。而不是“一纸文件”

完全推给地方人事主管部门解决,以避免由于县级机构改革新组合部门由于编制数不足原因,导致此期间新招录人员的公务员登记遥遥无期的情况。

(5)、尽快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相关执法依据。做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既要“喊得起口号”,也要“ 落实好口号”,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从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二00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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