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自查自检报告

子长县余家坪乡志安煤矿

环保工作自查自检报告

一、矿井概况

子长县余家坪乡志安煤矿地处子长县城南约6Km,北与恒发煤炭股分合作公司整合区及志安煤矿整合区为邻,西与永兴煤矿及石家沟煤矿整合区对接,南与禾草沟二矿整合区接壤。

志安煤矿行政区划隶属于子长县余家坪乡管辖,交通便利,北距子长县城6Km。子长县南距延安市93Km,北距榆林市208Km。西(安)---包(头)公路通过子长矿区,从子长县城到各煤矿均有公路相联。西(安)---包(头)铁路经过子长矿区,并在县城东约3Km处建有子长煤台。矿区内各煤矿的煤炭均可运输到子长煤台,能通过铁路外运。

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4月编制的《延安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和《延安市煤炭资源矿权设置方案》煤矿资源整合的区段,志安煤矿列入子长县煤矿资源整合区的《子长县双流湾煤矿资源整合区》,陕西省政府20xx年6月20日以“陕政函[2007]74号”文批准由原子长县余家坪乡志安煤矿、张家坪煤矿整合而成志安煤矿,整合区编号:Zh16。

整合后矿区面积为11.9279km2,可采煤层5号和3号两层,煤层厚度为0.60~0.75m,保有资源/储量650万t。

20xx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陕西省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志安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和《志安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矿井设计可采储量598万t,设计生产能力30万t/年,服务年限12.7a。矿井设计采用两斜一立综合开拓,

采用一个水平开采,开采层位于3号煤层中,标高+1048m。矿井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风,回采工作面采用高档普采采煤工艺,机械化生产。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和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以“陕煤局发

[2008]194号”和“陕煤安局发[2009]64号”文予以批复,陕西省环保厅以 “陕环批复 [2009]97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二、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施工情况

矿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陕环函(2007)599号文等有关规定,由西安地质矿产研究院承担矿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委托西安新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子长县余家坪乡志安煤矿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的进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及监测工作。

目前,我矿排矸厂、污水处理站、锅炉除尘、噪音防治、地面防尘等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形成并投入使用。

(二)运行情况

矿井采暖系统:安装2.8MW热风锅炉一台,CLG-1.05-85/70常压热水锅炉一台,CLG-0.70-85/70热水锅炉一台,5吨茶浴炉一台,每台锅炉均采用麻石水浴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5%以上,脱硫效率10%,锅炉烟气中烟尘和SO2排放浓度分别为80mg/m3和459 mg/m3,均能满足《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矿井污水处理系统:井下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Q=150M3/ d,对井下泵房排至地面的矿井水进行处理。矿井水处理后水质可满足《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矿井水处理后,通过联合泵房,将水压入各生产场所,主要用于井上、下消防洒水系统和地面储煤场降尘和工业广场绿化使用。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Q=80M3/d,对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标准和道路洒水标准,主要用于煤场降尘、道路洒水。

降噪系统:矿井充分考虑噪声对人员的影响,对产生噪声场所采用全密闭式处理,或选择带有消音装置的设备,努力降低噪音污染。

在矿区规划时,利用地形及建筑隔离等方式使生产区的噪声和尘源等与职工生活和办公区尽量隔绝,给职工创造宁静、温馨的生活和办公环境。

防尘系统:为防止煤场煤尘污染双刘湾河沟水体,煤场地面生产系统设置喷雾降尘设施、高压喷水设施、煤场周围设置降尘洒水管路,并在工业场地四周建成高8米的防风抑尘网,防止煤尘飞扬。

对主斜井原煤皮带输送机建设了皮带走廊,利用封闭的走廊来控制原煤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固废处理工艺:矿井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至子长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矸石处理:由汽车装运至矿矸石场,按照固体废物填埋场要求填埋并覆土绿化,并寻求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三、存在问题

1、矿区道路因当地农民阻挠,迟迟没有动工,后来在多方努力及协调下,现正在建设阶段。

2、工业场地因洗煤厂建设迟缓,还没有硬化,在洗煤厂建成后,即进行硬化。

3、因建设需要对土方进行开挖,植被的恢复还没有到位,我矿将继续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及矿井绿化工作。

4、“两站”设备需要尽快完善,以便早日投入试运行。

5、矸石场边坡需要进行进一步修整。

6、场地内及周边部分地点存在弃土和矸石随意堆放现象。

矿井建设以来,我矿在开展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矿环境保护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矿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我们仍要加倍努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煤炭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子长县余家坪乡志安煤矿

20xx年6月25日

 

第二篇:水田环境保护自检自查报告

水田乡环境保护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乡“十二五”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及主要污染各项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乡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我乡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我乡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召开的环境保护会议,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方式,认真安排部署,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二、我乡建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并保证一定的经费。

三、我乡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有固定的环境保护宣传阵地,20xx年6月5日在乡中心小学认真开展“6.5环保小卫士”活动。

四、我乡推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控制农业农村污染。

1.我乡推进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有合适的集镇垃圾收集和储运设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达到收集率的70%以上。

2.我乡依法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水田乡饮用水保护办法,彻底消除集镇饮用水安全问题。3.我乡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 - 1 -

药、农膜、化肥,推广清洁节能设施使用率,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已超过全乡总户数的20%。4.乡畜牧兽医站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农民科学饲养畜禽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建立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健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到目前为止,我乡未发生任何环境事故。

六、20xx年,我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生态村建设,按要求开展绿色校园、绿色村寨创建活动,但由于条件暂不成熟,我乡暂时没有争取到省级生态村建设任务,辖区内没有环境信访事件和未发生环境违法案件

七、我乡按要求报送各种总结材料和信息,全年保送环保信息已有4条。

八、我乡积极制定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设置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公益广告,并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有创新的活动。

水田乡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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