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报告(080403)

中心组学习资料

中共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xx年第5期

编者按:煤矿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似乎已经成为决策层的主流意见。

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办(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后将撤销)等,涉及煤矿业的监管、税收等直接主管部门参与的调研显示,在经历了南方雪灾时的电煤“紧张”和赴河北、河南、贵州等省进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地调研后,《报告》称,中国将通过支持“大型煤矿企业”等措施以提高对煤炭资源的控制力,要建立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流转的机制。要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优先向矿区内优势煤炭企业配置资源,由一家大型煤炭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开发。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 -1―

意见》(国发?2005?18号)和《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了一批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炭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河北省重组形成了金能、开滦两家大型煤炭企业。河南省郑州煤炭集团公司通过整合45个小煤矿并实施技改工程,新增产能1200万吨,原煤产量实现翻番。贵州省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煤炭企业参与省内资源开发,并推动中小型煤矿联合重组,成效显著。

为总结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前不久,我们联合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办等部门,赴河北、河南、贵州等省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三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情况

近年来,河北省积极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一是加大对省国资委出资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组建了金牛能源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将省国资委出资的煤炭企业由原来的7家,整合重组为目前的开滦、金能和峰峰3家。二是出台相关文件,提高小煤矿办矿门槛,促进小煤矿参与兼并重组。三是先后制定了张家口市、邯郸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以资产为纽带,整合重组地方小煤矿。全省煤矿企业由“十一五”初期的917家减少到目前的532家,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河北省下一步计划按照国家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发展思路,通过整合重组,形成2~3个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年产量分别达到3000万吨以上,再通 -2-

过跨区域联合发展,最终达到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规模。

河南省从20xx年起开始以资源整合为突破口,以资产为纽带,强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目前,河南省七家骨干煤炭企业的生产矿井数由整合前的65个增加到了151个,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到全省的90%以上,合计年生产能力已提高到1亿吨以上。全省小煤矿由整合重组前的1569个减少到目前的550个,关闭小煤矿923个,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大幅度提升,煤炭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贵州是我国南方煤炭资源大省,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条件差,矿区与矿区之间相距较远,不适宜建设大型煤矿项目。为加快推进煤矿整合重组工作,20xx年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贵州省煤炭企业集团重组方案》,要求各产煤市(县、区)提出煤矿整合方案,坚持一个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开发建设1-2个矿区,或1个矿区由1-2个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开发的原则,对煤矿整合重组进行布臵,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同时,贵州积极引进省外大型煤炭企业参与本省煤炭资源的开发。目前,参与整合重组的煤矿由1423个减少为606个。河南永煤集团、山东兖矿集团等大型煤炭企业都已进入贵州参与资源开发和整合重组工作。

二、兼并重组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炭资源配臵不合理,煤矿企业准入门槛低。资源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础,在资源价格走向市场和采取竞争手段配臵过程 -3―

中,由于准入门槛低,导致一些不具备办矿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利用其经济实力上的优势参与矿业权竞争,存在通过炒卖资源牟利。部分地方管理部门将整块煤田人为分割,配臵给多个主体开发,加剧了资源分散程度。如近年来一些投资公司或个人以独资、合伙的形式进入贵州竞买资源,他们不以组织生产为目的,主要以炒卖资源、转让煤矿等短期行为为主,赚取差价。由于没有完善的煤矿企业准入制度,造成煤炭资源开发队伍鱼龙混杂,资源浪费严重。矿业权不合理配臵的现状提高了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成本,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建设。同时,一些国有煤炭企业由于历史包袱沉重,缺乏资金而拿不到矿业权,资源后备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二)兼并小煤矿成本高、风险大,影响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大多数中小型煤矿装备水平低、开采工艺落后、安全生产基础差、事故发生概率高,而大型煤矿企业又面临着严格安全考核制度。河南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考核指标,要求大型国有企业不高于1,中小型煤矿企业不高于3。如果对兼并后的小煤矿仍旧按照大矿标准进行考核,大矿将承担很大的安全生产压力,影响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在对小煤矿进行资产评估时,资源价值增值较快,矿业权价款高,有的小矿主漫天要价,造成兼并重组难以实施。如贵州省内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由0.8元/吨上涨到3元/吨,企业面临很大资金压力,难以承受。此外,对被兼并矿井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并 -4-

购成本较大。

(三)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跨区域兼并重组难度大。由于煤矿资产构成较为复杂,不同省区内大型煤炭企业管理主体不同,难以实现相互间的重组整合,即使有共同的出资主体,但由于受地方利益等因素影响难以真正实现兼并重组。有些地方还存在地方保护,增加了小煤矿整合重组的难度。如青海省大量煤炭资源控制在私营企业和个人手中,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在进入青海省开发资源过程中,为获取矿业权付出了很高的成本,且地方政府要求必须由当地企业控股经营,这给外省企业进入青海整合重组造成很大的障碍。目前,国家虽然明确了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但还缺乏具体的整合重组政策措施,跨区域资源整合和跨区域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发展受到制约。

(四)企业文化融合困难,重组后企业管理亟待加强。随着兼并重组的推进,煤炭企业集团公司规模和业务迅速扩大,一些实施兼并重组的煤炭企业面临着各种管理问题,例如郑煤集团兼并重组了45个周边煤矿,兼并的众多中小煤矿企业,产能分散,技术装备落后,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后劲不足;部分被兼并过来的煤矿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较低,经营不善;郑煤集团公司先进的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移植到被兼并企业中去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兼并重组小煤矿后,郑煤集团公司在企业组织结构、管理控制等方面也存在不适应的情况。

(五)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手续繁杂,税费负担较重。一是由于 -5―

周边矿权设臵复杂影响#b@2。如由重庆煤业集团在贵州开发的木孔煤矿,其核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已经齐备,但因与周边小煤矿矿界重叠,致使采矿许可证迟迟无法办理。二是行业管理职能分散,对兼并重组煤矿进行工商登记、产权变更等事项,涉及部门多,程序繁杂,影响兼并重组工作实施。如土地使用手续要先到省国土厅办理采矿许可证,才能到林业厅办理林地核减批复,再回到国土厅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往返多次,时间很长。三是税费负担较重。河南郑煤集团公司在兼并收购煤矿时,郑煤集团公司以资源、技术、管理入股的增值部分要先行缴纳所得税,加重企业兼并重组的负担。

(六)地方基础设施不完善,投资环境需要改进。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多头监管,不按照法律法规收取税费等,让企业无所适从。如贵州有些地方不按照税法规定,对煤矿企业不管是否有利润,均按销售收入的6%收取企业所得税。贵州省有些地区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一些公路不能满足煤炭外运需求,电力保障能力低,造成部分矿井供电没有双回路,只能靠柴油发电机补充,停电现象时常发生,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贵州省电煤价格从20xx年7月才刚刚放开,目前电煤价格平均只有200元/吨。贵州对出省煤炭还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影响了煤炭销售,造成煤矿企业盈利空间小。

三、政策建议

(一)提高开办煤矿和获取矿业权的准入门槛。煤炭开采受五大“自然灾害”威胁,是高危行业。实现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必 -6-

须要从源头上把关,煤炭资源交给符合煤炭行业准入规定的煤矿企业来开发。当前,我国大量的煤矿生产矿井和煤炭资源在私人或不具备开办煤矿条件的个体企业主手里,这种情况就难以实现我国煤炭行业健康发展。这就迫切要求建立严格的开办煤矿准入制度,包括煤炭资源矿业权获取的“准入机制”,提高开办煤矿企业的准入门槛,并按此机制对涉煤企业进行筛选,清退不合格企业,禁止不符合准入规定的个人和企业进入煤炭行业,保证矿业权由符合办矿条件规定的企业获得,提高资源开发的标准,杜绝炒作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建立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流转机制。资源是国家的粮食,本次南方部分省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煤电油运紧张说明,国家必须要加强对能源的控制力。要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优先向矿区内优势煤炭企业配臵资源,由一家大型煤炭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开发。对大型煤矿企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的煤炭资源,优先列入所属矿区总体规划,以确保招标、挂牌、拍卖的资源能够顺利开发;对已获得采矿权但不具备管理优势的企业,可以通过矿业权转让,鼓励将其资源、资产评估后入股兼并重组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转让采矿权,接收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矿业权价款,并给予经济补偿。

(三)继续实施“关小建大”政策。为确保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开展,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等形式整合有技改价值的小矿井。对已纳入兼并重组方 -7―

案,但以各种手段抵制资源整合、不参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新增资源,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期,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证件、执照变更手续,相关证照到期后,当地政府应该依法关闭。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小煤矿主动参与企业重组的积极性。鼓励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鼓励优势煤矿企业之间联合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联产业的企业;鼓励电力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

(四)对大型煤矿企业重组中小煤矿提供政策支持。在资源整合方面,要坚持政府引导,明确矿区内资源整合重组的牵头企业,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管理、技术装备、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整合重组矿区范围内所有列入整合重组规划的合法煤矿。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整合地方煤矿进行的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要加大支持力度,在补助或贴息资金、项目核准等方面给与重点支持。探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资源整合矿井技改期间国有企业以资源、技术、管理入股评估增值部分免缴或缓缴企业所得税,减轻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负担。被兼并企业安全考核指标在3年过渡期内按原考核口径逐年递减,3年后按照大矿标准进行考核。

(五)切实做好人员安臵和管理融合工作。能否妥善解决好人员安臵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重组工作的成败。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的接续、变更,做好 -8-

社会保障工作。企业要通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努力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使广大职工共享改革成果。兼并重组企业要真正强化集团公司控制力,避免重组“表面化”。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应在确认自身战略目标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创新,采取可行的管控办法,对组织管理模式、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六)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煤炭行业重组整合的协调和指导。政府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要加大协调力度,保障大型煤炭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中小型煤矿,防止在对民营煤矿进行收购时,出现漫天要价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简化办事程序,一站式集中办理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要尊重市场规律,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减少不合理的税负和收费。地方政府要牵头制定具体的企业重组方案和整合措施,推进大型煤炭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对跨省区的企业重组,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和整合目标,推动亿吨级煤炭企业集团的组建。

煤化工热潜伏“电煤荒”危机

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国内各大煤炭集团纷纷推出自己的煤化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和产品系列;煤炭企业本身用煤量不断增加,无疑减少了社会供应能力;再加上煤炭企业关停导致有效产能的减少,造成了产量的暂时断档。这些因素与南方的极端天气叠加,导 -9―

致了20xx年初全国大范围的“电煤荒”。尽管现在电煤紧张的局面基本上已经解决,但由于目前的国内如火如荼建设的煤化工巨大产能还没有完全释放,对原煤的需求也没有被足够放大,一旦这些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类似今年初的“电煤荒”也随时可能卷土重来。

为缓解石油供应的紧张局面,国家已出台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煤化工产业。20xx年内,世界上第一个煤炭直接液化产品将在神华集团的神东煤田建成投产,投产后,年用煤量345万吨,可生产各种油品108万吨。该项目已被中国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列为煤化工示范工程,如果全部建成,每年可消化原煤 1500万吨,制成成品油500万吨。公开的资料显示:到20xx年,中国煤制油产业将形成5000万吨产能的规模。

如果说煤制油目前尚还停留在示范阶段的话,煤制化工产品就要显得“亢奋”得多。从煤炭加工增值角度看,煤炭发电可增值2倍,煤制甲醇可增值约4倍,甲醇进一步深加工为烯烃等化工产品则可增值8~12倍,由煤到甲醇,再到二甲醚、尿素、醋酸、三聚氰胺、烯烃等产品,是利润层层翻番的递进过程。按上市公司广汇股份公告的估算,目前国内二甲醚的平均投资利润率为45.45%。但业内人士介绍,在河南及国内其他的一些地区,其实际利润率远远大于此。

对煤炭行业来说,发展煤化工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对化工行业来讲,煤炭企业的介入可保证资源供应。因此,这不失为一种“双赢”。 “现在不用担心有些化工产品的市 -10-

场问题,除了个别产品外,基本上都处在市场的急需状态,很多能源产品甚至都达到了疯抢的程度,只要能够生产出来,马上就能卖出去。”河南一位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李朝林指出,煤炭产业链条不断拉长,使煤炭企业改变了产品结构:价格低的产品被高附加值的相关产品取而代之。这样,由于以煤为主的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煤炭企业本身用煤量不断增加,无疑减少了社会供应能力,煤炭供应合同自然减少。但这是企业为自身的发展所采取的正常市场行为,本身无可厚非。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煤炭企业在煤制油和甲醇等项目中已经占60%以上的比例。如煤炭大省山西的五大煤炭企业集团中,晋城煤业集团、阳泉煤业和潞安三大集团已形成煤与非煤产业各占半壁江山的格局。目前,山西煤炭行业合成氨和尿素年产能已突破600万吨。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到“十一五”期末,山西煤炭行业非煤产业销售收入将实现1000亿元的目标。

煤炭大省河南在245亿吨保有储量中适宜发展煤化工的长焰煤和无烟煤的储量约90亿吨,资源条件优越。自20xx年以来,鹤煤集团与中原大化集团已共同投资150亿元建设200万吨/年产甲醇产能;平煤集团规划建设的煤盐联合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总投资约244.5亿元,每年就地转化平煤集团1000万吨煤炭;永煤集团与昊华集团合资的100万吨的二甲醚项目签约,投资70多亿元,年产100万吨的二甲醚项目。此外,正在筹备组建河南煤化工航母——河南煤化工集团。按照计划,河南煤化工集团将由永城煤电集团、 -11―

义马煤业集团、河南省煤气集团以及河南省燃化公司重组而成,目标是打造中部第一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并计划到20xx年使其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

除此之外,产煤大省(区)内蒙古、陕西、山东等在煤化工的发展上也都有“大手笔”。煤炭资源的分流,打破了煤炭供需的传统格局,不少化肥和燃煤发电企业都感到了高价难求原料的压力。

随着国家醇醚燃料替代政策的逐步实施,二甲醚需求将快速增长,醋酸、聚甲醛、三聚氰胺和二甲基甲酰胺等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以年均5%以上的速度增长。因此,煤化工产品的市场前景依然看好。煤代油催生了一条火热的煤化工产业链,同时引发了煤炭相对富裕到短缺的突变,已不再出乎人之意料。(来源: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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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总结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总结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按照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关于下发第一批兼并重组小煤矿名单的通知》(豫煤重组【2010】3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兼并重组小煤矿调整方案的通知》(豫煤重组【2011】4号)文件要求,河南煤化集团兼并重组小煤矿共计73处(不含焦作三辰煤矿),其中:新乡7处,安阳16处,鹤壁12处,济源15处,许昌(禹州)8处,郑州15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及有关地市的大力支持和倾力帮助下,经过坚持不懈的积极努力,目前河南煤化集团兼并重组工作基本完成,现将兼

并重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兼并重组的工作成效

(一)73处煤矿全部完成了资产审计、评估工作。

(二)证照变更办理完毕

73处煤矿中,除巩义2处矿井煤矿前期采矿许可证被司法冻结,解冻后目前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外,其余矿井所有证

照已办理变更完毕。

1、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73处煤矿已全部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

2、采矿许可证变更情况。73处煤矿中,除巩义金玉煤矿经济关系复杂、省重组办通知省国土厅暂停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外,其余72处煤矿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变更完毕。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17处六证齐全煤矿中,除3处关闭矿井(安阳李村煤矿、登封顺达煤业、安阳马村煤矿)之外,其余14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办理完毕。

4、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17处六证齐全煤矿中,除3处关闭矿井(安阳李村煤矿、登封顺达煤业、安阳马村煤矿),1处涉法矿井(巩义兴华煤业前期采矿证冻结,正在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新乡的陈召二矿由生产矿井变更为技改矿井之外;其余12处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全部办理

完毕。

(三)资金投入落实到位

73处煤矿中,68处煤矿(不含安阳九龙山、双富2处未参加重组和3处国有划转煤矿)资产评估值总计为49.35亿元(其中资产44.71亿元,采矿权价款4.64亿元),按照河南煤化集团“五真”的重组模式,需按评估结果的51%向原股东支付收购价款25.17亿元。目前,已经支付转让价款20.98亿元。兼并重组后,又相继对各兼并重组煤矿投入安全及其他资金10.88亿,确保了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或

依法关闭资金到位。

(四)人员派驻满足需要

截止目前,河南煤化集团所属永煤、焦煤、鹤煤公司共向兼并重组煤矿派驻各类人员13898人,其中派驻五职矿长245人,关键岗位及管理人员1712人,基本满足了日常管理

和复工复产需要。

(五)矿井关闭依法进行

河南煤化集团拟关闭退出24处,目前已关闭矿井24处。其中:安阳计划关闭退出13处,已关闭退出13处;鹤壁计划关闭退出3处,已关闭退出3处;新乡计划关闭退出4处,已关闭退出4处;登封计划关闭退出2处,已关闭退出2处;巩义计划关闭退出2处,已关闭退出2处。对签订关闭协议的矿井,河南煤化集团按照关闭协议约定及时支付

补偿款,确保关闭工作顺利进行。

(六)复工复产有序开展

河南煤化集团计划复工复产49处(其中计划复产12处、复工37处),除3处矿井(巩义金玉煤矿、兴华煤矿前期采矿证被冻结,禹州锦富煤矿股权被冻结)之外;目前实际已复工复产46处(其中已复产11处、已复工35处),复工复产率94%。其中:安阳计划复工矿井3处,已复工3处;鹤壁计划复工复产矿井9处(5处复产、4处复工),已复产5处、复工4处;济源计划复工矿井15处,已复工15处;新乡计划复工复产矿井3处(1处复产、2处复工),已复产1处,已复工2处;禹州计划复工矿井8处,已复工

7处,未复工1处(涉法涉诉矿井);登封计划复工复产矿井3处(1处复产、2处复工),已复产1处、复工2处;巩义计划复工复产矿井8处(5处复产、3处复工),已复产4处、复工2处、未复工复产2处(前期涉法涉诉)。

二、兼并重组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把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工程。去年,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启动之初,河南煤化集团就对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达成高度共识,上下一致认为: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审时度势做出的利国、利民、利企的战略决策;是实现资源有序开发、煤矿本质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国有煤炭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理清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具体的重组方式:一是成立区域公司,扎实推进煤矿重组。河南煤化集团分别以永煤公司、焦煤公司、鹤煤公司为出资主体,在安阳市、新乡市、济源市、鹤壁市、许昌市(禹州)、郑州市(登封、巩义)设立了7个区域公司,作为相应区域的煤矿兼并重组主体,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煤矿兼并重组的日常工作、后续安全管理、技改实施、资源配臵及开发工作。二是拿出真金白银,坚持绝对控股。74处煤矿可分为两类:新乡市陈召煤矿一矿、二矿及安阳市马村煤矿3处煤矿属地方国有煤矿,采用审计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

式进行重组;其余71处煤矿资产评估后,原煤矿方以评估价值49%对应的资产作为出资,河南煤化集团的区域公司以51%的货币出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向原煤矿方购买出资后剩余的资产及资源。三是正确处理各方关系,确保重组稳妥进行。对合作股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合作股东对兼并重组工作积极配合;对煤矿所在地政府积极主动进行沟通、联络,努力取得政府的支持与帮助。

(二)坚持“五真”原则,打造本质安全,把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作为实现兼并重组煤矿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河南煤化集团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始终坚持“五真”原则,即真重组、真出资、真管理、真负责、真安全。真重组,就是通过货币出资和资产、股权受让,实现对兼并重组煤矿资本层面绝对控股不低于51%。真出资,就是根据兼并重组煤矿的资产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合理支付交易对价;以满足本质安全、技改扩能和煤炭资源的集约开发为目标,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真管理,就是通过选优配强五职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实现对兼并重组煤矿管理层面的实质控制;将兼并重组煤矿纳入河南煤化集团的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四统一”(统一派驻人员、统一安全理念、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安全考核),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和“用心做事”的企业文化在兼并重组煤矿落地生根。真负责,就是从讲大局、算大帐、

讲奉献、促和谐出发,坚持“赔投入、赔收益,也要真正管好、管实、管住安全”的理念,最大限度的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加强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管理,实现对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负责;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对当地经济和百姓福祉的负责;通过资源集约开发,实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效率的负责。真安全,就是通过划区重组现有煤矿,合理开发后备资源,逐步形成集约生产、集中管理的格局,最大限度地优化生产布局;快速整改安全隐患、快速提升装备管理和质量标准化水平的要求,全面打造本质安全,建设

集约高效的规范化矿井。

(三)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廉洁重组,把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作为遏制寻租防腐行为的有效阵地。为提高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各级干部不犯错,河南煤化集团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参与煤矿兼并重组的全体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严禁以权谋私,严格工作程序、坚持用心做事,树立责任意识、严守企业秘密;要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自觉做到恪尽职守捍卫国有资产不流失、洁身自好阳光操作不犯错,确保“办成事、不出事”。资产评估、商务谈判、复工复产等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把关定向、分管领导落实协调;决策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纪检监察、法律、财务及相关专业人

员全过程参加。同时,要求驻外人员务必做到“三个必须”,即对煤矿所在地政府和民营股东,必须以诚相待、精诚合作,体现河南煤化集团的诚信;对兼并重组进度和煤矿复工复产,必须加快节奏、提高质量,展现河南煤化集团的效率;对煤矿重组的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必须集体洽谈、

公开透明,树立河南煤化集团的形象。

(四)坚持多措并举,依法规范重组,把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作为国有煤炭企业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一是严格把握政策,兼顾各方利益。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让合法的“存量资产”受到保护、不受损失,对于资产、权益的流转让渡,合理支付对价;合理合法兼顾各方利益,力求做到被兼并煤矿、当地群众、地方政府和整合主体四方满意。二是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国资安全。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严格按照豫政办

【2010】55号文件要求的范围和条件选聘资产审计、评估机构;认真进行现场清产核资并履行三方确认程序,有礼有节、坚持原则,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及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确认评估结果;严格按照国资管理程序进行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及报备工作。三是选优配强人员,确保实质管控。从处级干部的后备人选、现职优秀干部和即将到期的优秀农民轮换工中,择优选拔认同河南煤化集团企业文化,懂经营、善管理、专业强、素质优、廉洁靠得住的同志派驻兼并

重组矿井,担任五职矿长、区队长、班组长,或充实关键岗位(或工种)的力量;对兼并重组煤矿原来使用的人员,经培训考核特别优秀的一律进行异地交流使用。对派驻到兼并重组煤矿的人员,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坚持政治上优先重

用,生活和收入上重点倾斜。

(五)严格验收标准,有序复工复产,把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作为兼并重组煤矿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一是严格执行“一个标准”。即严格执行《河南煤化集团兼并重组煤矿的复工复产标准》。在实施复工复产方案过程中,规范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标准和“三位一体”的验收程序逐级进行验收,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复工复产的每一个矿井从进矿门、入井口、一直到施工地点的每一步骤、每一环节都做到有布臵、有措施、能落实,达到可控状态。二是务必做到“两权分离”。 通过修订完善兼并重组煤矿的《兼并重组协议》、《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在制度制订、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上,基本做到了“两权分离”,实现了对兼并重组煤矿在股权、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实质控制权。三是确保实现“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人员到位就是主体企业派驻的从五职矿长到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派驻到位,原矿择优留用人员全部异地、异矿交流到位,生产、技改矿井一律不准使用外包队,确保人员政令畅通、安全可靠。资金到位就是不仅要算经济

账,而且要算安全账;在依法依规和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煤矿兼并重组价款的同时,通过担保融资、资金支持等方式,确保满足兼并重组煤矿技术改造和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管理到位就是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制定到位、落实到位,从技术攻关、设备选型、工作头面摆布等方面入手,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确保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万无一失。四是认真抓好“四个一批”。优先推进复工复产一批。对原股东配合好、人员配备到位、资源储量较大、开采条件较好、安全理念落实到位、矿井管理实质控制、安全条件确有保证的兼并重组煤矿优先复工复产。按照一矿一策,分别拿出详细的、切合本矿实际的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经河南煤化集团组织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察看评估,具备条件并经批准后开始进行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准备复工复产一批。对原股东配合较好、有一定资源量、但安全开采条件较差的兼并重组煤矿,积极做好复工复产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优化完善方案、制定安全技措,并与原股东在方案确定、资金筹措及实施等方面积极沟通,尽快达成一致,待条件成熟时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稳妥审慎依法关闭一批。对煤炭资源少、地质条件差、安全无保障、投资价值小的兼并重组煤矿,原则上不再复工复产,支付51%的资产转让价款后,通过与原股东充分沟通,形成决议,向政府申请关闭;或向当地政府支付一定数额补偿金,由当地

政府依法关闭。坚定不移看死盯牢一批。对原股东工作不配合,不能实现实质性控制或安全没有十分把握的兼并重组煤矿,无论矿井大小和资源多少,一律不考虑复工复产工作。严格管理,看死盯牢,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只保持通风、排水。同时,河南煤化集团和各煤业公司严格落实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包保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小分队对兼并重组煤矿实行突击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和偷生产

现象。

(六)狠抓基础建设,夯实安全根基,把加快推进煤矿基础建设升级改造作为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为确保兼并重组矿井安全万无一失。河南煤化集团针对兼并重组矿井原有采煤方法、采煤工艺落后,通风系统紊乱、抗灾能力弱的现实情况,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的改造升级入手,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一是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以各煤业公司为单位,抽调各专业骨干力量组成专业组,对所辖区域兼并重组煤矿的各生产系统及矿井周边地质情况、瓦斯情况进行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整改;对周边地质情况、瓦斯情况不清的矿井采取有效措施,在消除受老空水等水害威胁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之前,不允许恢复生产和技改施工。同时,委托郑州煤炭设计研究院对部分矿井的开采及系统改造方案重新优化设计,使之更科学合理。二是把“一通三防”

作为安全的重中之重。通过有效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改造升级监测监控系统,更换更新淘汰落后设备,构筑各类安全设施,修订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充实补充“一通三防”专业人员,有力提高了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抗灾能力。三是切实加强机电运输管理。通过对矿井供电系统、提升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消除薄弱环节,夯实机电运输基础,确保供电、提升、运输、排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四是加快推进六大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矿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并严格按

照总体规划要求落实有关措施,保证建设进度。

(七)严格安全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把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作为保障兼并重组煤矿本质安全的有效手段。为确保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万无一失,将兼并重组煤矿纳入河南煤化集团的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地位,严格监管,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将河南煤化集团的安全理念、管理举措等植入兼并重组煤矿并确保落地生根。二是健全完善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制度和标准,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系统完善的小煤矿安全管理办法,实现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是严格领导跟班、带班制度。

安全管理的答案永远在现场。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工作面、解决实际问题,安监局成立的督查小分队要分赴各个矿点,严查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历来人命关天,安全责任始终重于泰山。坚持带着感情抓安全,锁定安全“零”目标。凡是安全上出了问题,发生死亡事故,不管什么原因,一律先对单位主要领导免职,再进行原因分析。不管哪个系统,只要出现较大事故,就要追究到成员单位主管副总经理,还要追究到集团公司的主管副总经理。五是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级党委、工会、共青团的广大干部员工围绕安全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

作,做到懂安全、主动服务安全。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巩义金玉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无法推进问题。涉法的巩义金玉煤矿因司法纠纷没能解决,省重组办已通知省国土厅暂停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兼并重组工作无法推进。建议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协调将金玉煤矿退

回巩义市看死盯牢。

二是巩义双楼煤矿关闭不到位问题。巩义双楼煤矿因政府部门考虑完全关闭、停止排水将危及新中十号井安全,故目前只关闭主井,副井、风井尚未关闭到位。建议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督促郑州、巩义市采取措施,

尽快关闭到位。

三是禹州锦卓煤业(原梨园山煤业)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问题。20xx年5月,河南煤化集团与梨园山煤业共同委托河南永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兼并重组经济行为涉及的梨园山煤业全部资产开展了评估工作。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xx年4月30日,梨园山煤业资产评估值为9673.60万元,矿权剩余可采储量价款为1865.61万元,合计为11539.21万元。鉴于此次评估总值11539.21万元与梨园山煤业真实投入差距较大,禹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6月16日向河南煤化集团发函,建议双方以16000万元(含剩余可采储量价款)的价款达成共识。河南煤化集团经论证和研究后,认为梨园山煤业资源赋存条件好,基础建设较为完备,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拟同意禹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6月28日专题会议的会议意见,按14000万元收购。为此,河南煤化集团向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请示,但至今没有批复。恳请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尽快批准同意梨园山煤业的收购方案,并协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相关手续。

四、下一步兼并重组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已复工复产煤矿的管理。把通过集团公司验收或已经复工复产的矿井,纳入河南煤化集团主力矿井的管理体系,加强培训、严格标准,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快

速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的综合管理水平,确保河南煤化集团的

企业文化在兼并重组煤矿快速落地生根。

(二)稳步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河南煤化集团拟复工复产的49处煤矿,除前期涉法的3处煤矿外,其余46处煤矿已通过河南煤化集团组织的复工复产验收。之后由于煤矿事故等原因均停工停产整顿。目前,已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稳妥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和维持矿井稳定工作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明电[2011]226号)及《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复工复产验收实施办法》(河南煤业化工[2011]1129号)文件要求,严格验收程序,制定详细方案,明确作业范围和时间节点,落实各级责任人,安全、稳妥、有序复工复产。对地质情况、瓦斯情况不清,受老空水威胁、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

井,在消除危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和技改施工。

(三)加快兼并重组遗留问题的解决。继续积极推进巩义金玉、禹州锦富等涉法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

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兼并重组任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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