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申请书

红寺堡区大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租车申请书

红寺堡区大众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甲方)

申 请 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及甲方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整,自 年 月日止,期满后,另行签订。

二、 受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资格证(驾龄在三年以 上,无重特大交通事故记录),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三、 受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有高素质的驾驶技能,不超速、超载, 不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 经甲方公司研究决定,对受聘用驾驶员进行安全审查(驾驶证、 资格证等),审查合格并接受甲方的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聘用后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定期参加公司的安全培训学习和岗位培训及考核。

五、 在聘用期间,所聘用驾驶员如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 检查,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六、 在聘用期间,所聘用的驾驶员如将车辆交予没有和本公司签订 聘用合同的人员进行营运,和或未经过公司单方面终止租车协议,发现 1

一次罚款500—3000元,并作书面检查。

七、公司出租业户私自将车辆转给其他人,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的,与公司无关,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一概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红寺堡大众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字盖章) 车号:宁C8

年 月 日

2

 

第二篇:租车申请表

租车申请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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