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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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 )的政治著作,出版于1690年。本书可视为政治学的研究范畴,但对法学研究而言,此书亦属必读之列。约翰·洛克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 在哲学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 他的政治理念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以及其它的西方国家。

1689年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洛克在《政府论》中所倡导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治、分权、人民主权等理念,在西方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其所涉及的理论相当广泛:自由说,权利说,分权说,契约论,法治论等,而它们的出发点和基础则是一种以人类理性为核心的自然法论。 《政府论》一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破坏和建设,所以在结构上也分上下两篇,上篇是‘破’,下篇是‘立’。上篇通过论证“天赋自由和平等”,驳斥了“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论,主要是针对英国当时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尔默所“君权神授论”的论战,带有很强的针砭时弊之意味,可归“破”;下篇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组建等方面正面阐述政府理论和他主要的政治思想。他认为: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是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为了保护人们依据自然法享有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当政府背叛了人民时,人民有权利收回自己的权力,并有权利重新组建新政府。 建设性的提出了“政府”是什么,也就是“人们的授权则是政府产生的本源”,阐述政府是受人民委托设立的,设立的唯一目的是“维护公民的福利,保护委托者的生命和财产。” 这些思想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思想的支柱。

《政府论》这本具有很高价值的哲理性的经典图书,读起来不晦涩。我写这篇读书笔记探讨洛克政治思想时,主要是针对《政府论》的下篇。 它提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他主张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 而他们的责任则是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并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透过洛克称为“理性”的自然法的概念,人们就能理解为何他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包括了尊重他人经过劳动而获得的财产的权利。由于在实践上自然法经常被忽略,因此政府的保护是必要的,然而政府的统治也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样的统治也只有在一个全体的法律体制下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所有的

政府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了人民时,政府就应该被解散。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政府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政府被宣告解散后,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以对抗旧政府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革命”。

本书观点反映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社会福利。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都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洛克认为,人类最初处于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人权力平等,其行为虽然自由却不放任,因为自然状态中有一种为人人都应遵守的自然法在起着支配作用。这一自然法就是理性,它教导着有意遵从它的全人类:既然人们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自然的平等关系排斥人与人之间的从属关系和互相利用,它表现为每个人都拥有两种权力:一种为自主权,即在自然法许可的范围内为了保护自己和别人,可以决定做自认为是合适的任何事情;另一种是处罚权,即对违反自然法的罪行进行处罚。自然法要求人们在保全自己的同时,尽其所能保全其他人。这种不受绝对的和任意的权力约束而只以自然法为其准绳的自然的自由和权力,对于个人的自我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以至于他不能丧失它或以契约的形式交出它。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个人放弃自由和权力,而与他人联合起来进入社会状态呢?洛克认为,这是因为自然状态有许多缺陷:一是缺少一种确定的和众所周知的法律,即一种为大家都能接受并认可为判断是非和解决纠纷的标准;二是缺少一个有权依照这一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纠纷的知名的、公正的裁判者和执行者;三是缺少一种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之得到应有的执行。这些缺陷,加之在自然状态中大部分人并不严格遵守公道和正义,这便使得个人权利的享有处在极不安全和极不稳定的状态中,它不断受到他人的威胁,所以每个人都愿意放弃这种尽管自由却充满着恐惧和经常令人感到危险的自然状态,乐意完全放弃自主权和处罚权而甘愿与其他人联合起来保护他们的生命、特权和财产。可以说,个人之所以放弃自然权利,彼此联合建立国家、置身于政府之下服从法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全自己和保护他们的财产。国家及其法律的出现克服了自然法在保护个人自由方面的缺陷,使自然状态下的自然自由转为在确定有效的法律统治下的社会自由。

由此,洛克坚决反对有无限权力的君主制,而强调个人在订立契约后所享有的生存自由和财产自由,主张对君权进行制约。他指出,处于政治或公民的

社会中的人,其自由只受国家法律的约束,每个人都对他人负有服从大多数人决定的义务;君主必须遵守他与人民所订立的契约,而不可超越法律所授予他的权力范围;政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洛克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类:立法权、行政权和自然权(即外交权),认为虽然在三权中立法权为最高,但是它也只是一种受委托的权力,最高的权力属于人民;尽管个人交给社会的权力不能重归于个人,而始终留在社会中,但是倘若掌权者滥用权力,或立法权与人民的委托相抵触,人民就有权力行使最高权力,或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形式,或在旧的政治形式下把立法权交给他们认为适当的新人。

不得不说的是生活在当时君主社会时代的作者能有这样的观点是相当不易的。尤其书中的关于人人生而自由,政府权利是人民民同意后权利的让渡的结果,国家创立的目的都是为了公共的安全和利益以及对于民主政治的论述等观点,就是在今天的社会也同样能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第二篇:(读书笔记)亨廷顿眼中的几个政治问题

亨廷顿眼中的几个政治问题

2014-10-10 14:17

来源: 共识网- 作者: 徐雷

读书笔记亨廷顿眼中的几个政治问题

知识分子要求通过参与社会的全面改造得到自我实现的机会,而这些都是乌托邦式的目标,从来没有一个政府能真正满足这些要求,知识分子的抱负是永远无法实现的。

——从《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谈起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是塞缪尔·亨廷顿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奠定其著名政治理论家地位的著作之一。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这本书里,亨廷顿针对正统现代化论和现代化修正论,提出了“强大政府论”,即政治秩序论。在亨廷顿看来,第三世界国家欲根除国内政治的动荡和衰朽,必须树立起强大的政府,所谓强大政府也就是有能力制衡政治参与和有效推动政治制度化以实现政治秩序和确保政治稳定的政府。亨廷顿在对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建构起了其现代化论,对许多政治难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解释,而这不仅是《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这本书的精要所在,更反映出了亨廷顿看待政治问题的视角。

一、为什么快速的现代化会导致社会政治不稳定?

在亨廷顿看来,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中央集权、民族融合、经济发展、社会动员、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等是欲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必须着手解决的问题,欧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延续了几个世纪,但每次只解决一个问题或应付一次危机。然而,20世纪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国家在这些早先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的“示范作用”下,迫切希望在极短的时间内以“压缩饼干”的方式同时解决诸如中央集权、民族融合、经济发展等问题。这样,对于这些刚刚获得独立的国家来说,在缺乏灵活有力的政治制度的情况下,压缩性的经 1

济发展所刺激产生的泛滥性逐利和“爆炸性”的社会动员所导致的过度政治参与便意味着动乱和暴力。

在亨廷顿看来,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经济发展体现为整个社会产品的增长,它意味着个人、组织和社会能力的增长,涉及个人、组织和社会能力的变化。而扫盲、教育、大众媒介的推广和城市化的结果,便是人们开始在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等方面与传统社会分道扬镳,并向现代社会的人们看齐,而所有这些涉及个人、组织和社会渴求变化的过程,可以看作是社会动员。然而,对现代化来说,这两种变化缺一不可。不仅如此,不仅仅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动员,现代化是一个多层面的进程,它涉及人类思想和行为各个领域的变革,城市化、工业化、世俗化、民主化、普及教育和新闻参与等作为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层面,它们的出现绝非是任意的以及它们之间也绝非是互不相关的。

对于20世纪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过度的亚非拉诸国来说,社会动员打破了传统文化在认识和观念上的障碍,并提高了新的渴望和需要水准。然而,过渡型社会满足这些新渴望的能力的增进比这些渴望本身的增进要缓慢得多。结果,便在渴望和指望之间、需要的形成和需要的满足之间或者说在渴望程度和生活水平之间,造成了差距。而这一差距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了社会颓丧和不满(如公式①)。社会颓废并不必然导致政治动乱,因为社会经济变革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打破二者的关系。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横向流动的机会(主要体现为城市化)虽然有助于使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维持乡村地区相对的稳定,但城市内部向上移动即纵向流动的机会(主要体现为职业和收入)甚少。也就是说,城市化只能用以解决乡村问题,而对于城市问题,反而随着城市化的开展而越显突出。最终,在城市内部,对于纵向流动机会缺少、渴望得不到满足的人来说,参政变成了实现其各种要求的渠道(如公式②)。然而,面对这些政治诉求,后发国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落后状态无法有效整合这些诉求,导致这些诉求无法通过正常的制度渠道反映出来,也就是这种对政府的要求很难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表达出来。于是,不断增加的不满情绪在得不到有效化解的情况下,动乱和暴力便不可避免(如公式③)。

社会动员 ÷ 经济发展 = 社会颓丧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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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颓丧 ÷ 流动机会 = 政治参与 ②

政治参与 ÷ 政治制度化 = 政治动乱 ③

此外,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后果便是城乡差距。在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城市日益成为新兴经济活动、新型社会阶级、新式文化和教育的场所,这些都强化了城市与传统色彩浓厚的乡村的区别。与此同时,在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化向乡村提出的新要求及带来的横向流动也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矛盾。在传统社会中,乡村支配着城市,但在现代化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新兴集团力量的崛起,城市实现了突破,推翻了传统的由乡村主导的社会发展模式,最终确立了以城市来带动乡村、由城市主导的新的社会发展模式。然而,当城市日益占据主导地位时,鉴于其固有的纵向流动机会的缺乏,更加剧了上述动乱和暴力产生的可能。

二、土耳其的基马尔改革何以成功?——基于战略战术角度的分析

在亨廷顿看来,对于一个致力于对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一系列重大变革的改革者来说,理论上有两种大战略可供选择。一种是全面的、“斩草除根”的或曰闪电战的战略,即尽早地把所有的目标公诸于众,然后争取最快实现。另一种是渐进的、“枝节”的或称费边式的战略,不仅藏而不露,隐匿自己的目标,并且把改革分开,通过分步骤、一事一办来实现目标。在大多数备受现代化所带来的压力和纷争的国家中,改革的最有效方式是将费边战略与闪电战术配合起来使用。为了达到目的,改革者首先应该把诸多问题分割开来,然后一旦时机成熟,乘反对派措手不及之际,就尽快地逐一解决,免得节外生枝(即费边战略下的闪电行为)。

无论是采用费边战略,还是采用闪电战略,改革者所关切的关键问题是动员新兴集团参与政治的速度和顺序。改革者必须设法控制和引导这一进程,以确保在每一时期和每个问题上他的支持者都强过他的反对者。当时摆在基马尔面前的是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和现代化政治组织,并以此推动社会、文化的改革和经济发展等。然而,基马尔并没有试图同时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相反,他小心翼翼地把问题一个个分开,在每一次改革中赢得那些在另外的改革中或许会持反对态度 3

的人的默许甚至支持。基马尔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序是,首先解决那些能够得到最大支持的问题,最后才轮到那些会引起最大争议的问题。正是由于将费边战略和闪电战略结合使用,把各种改革分别对待,并且在他每着手一项改革的时候都暗示并无得陇望蜀之意,基马尔才能一步步地推进改革。

基马尔最优先进行的是确定民族共同体的界限以及国家的种族和领土的边界。为了达此目标,基马尔将诉诸民族主义,将民族问题与政治问题分开,这样就保证了他将那些仍然效忠于苏丹传统权威的保守分子联合到民族主义的事业中。一旦一个相对同质的民族共同体建立起来之后,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世俗政治组织就成了基马尔下一步的目标。为此,基马尔将政治问题与宗教问题分开,通过闪电战的形式建立了土耳其共和国。在打下新社会的政治基础后,基马尔就转向宗教和文化改革。为了获得最大限度尤其是农民的支持,他尽量在经济发展方面按兵不动。一旦传统的方式和习惯(宗教和文化)被削弱或消除,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道路就打通了。

总之,经济的增长要求文化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要求有效的政治权威;有效的政治权威又必须置根于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之中。在土耳其,变革的顺序是由基马尔有意识地计划好的。这种模式也体现了在实现现代化的路径上保证有效与稳定的重要性。

三、改革是革命的替代物还是催化剂?

在亨廷顿看来,虽然改革和革命的发生都依赖于集权,但改革是否会引起革命,那就要看改革的性质、目标和改革的时机等。而具体来说,改革对革命几率的影响,端赖要求变革的集团的社会构成以及这些集团所抱企求的性质。在这里,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集团是城市知识分子、农民和工人,而这些集团及其要求却有着根本性的差别。从结果来看,迎合城市知识分子的改革是革命的催化剂,迎合农民和工人的改革则是革命的替代物。

1.改革对于知识分子是催化剂

在亨廷顿看来,知识分子是天生的反对派,知识分子与政府的对抗,不仅在普力夺制国家里,而且在几乎所有类型的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都是一 4

种普遍现象。知识分子站在政府的对立面,并非出于任何物质上的匮乏,而是出于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和个人的疏离,以及一种急需的稳定认同感。知识分子要求通过参与社会的全面改造得到自我实现的机会,而这些都是乌托邦式的目标,从来没有一个政府能真正满足这些要求,知识分子的抱负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因此,改革很难安抚这些城市里的知识分子,他们不会为改革所平息,改革反而会使他们越来越凸显。也就是说,迎合这些城市知识分子要求的改革只会增强这个阶级的力量及其激进思潮,而不会减弱它的革命倾向。

因此,对于意在维护政治稳定的政府来说,对付城市知识分子激进主义的最恰当的办法乃是镇压而非改革。凡是能够削弱这些激进分子数量、力量和内聚力的措施,皆有助于政治秩序的稳定。

2.改革对于农民和工人是替代物

在亨廷顿看来,农民既可能是现存秩序的坚固堡垒又可能是革命的突击部队,农民究竟会扮演什么角色,这完全要看现有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按照他们的想法去满足他们切近的经济和物质利益。农民的要求通常集中在土地的佃租制度、赋税和物价等问题上,农民不满情绪是建立在物质性基础上的,只有在土地所有、租佃、劳作、赋税以及物价等条件在他们看来是无法忍受时,他们才会变成革命者。因此,只要土地的占有状况比较公平,并足以维护农民的生存,革命就不可能发生。没有哪一个集团会比拥有土地的农民更加保守,也没有哪一个集团会比失去土地或者交纳过高田租的农民更加革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的政府的稳定,端赖它在农村推行改革的能力。因此,通过有效方式所推行的土地改革,会使农民从潜在的革命力量转变成为基本的保守力量。

在亨廷顿看来,改革对于工人来说,同样如此。工人的目标是经济的、物质性的,这很容易通过改革来满足。此外,对于大多数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来说,工会通常是现行制度的衍生物而不是反对者,上层不但对劳工组织予以扶植,而且还积极改善劳工福利。这样,由于满足了经济物质方面的需要和权利,工人的保守倾向就越发明显。也是就说,没有哪一个集团会比拥有工作的工人更加保守,也没有哪一个集团会比失去工作或者福利甚少的工人更加革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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