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尘肺病报告卡

表 号:卫统33-1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号 有效期至:20xx年

身份证号: X线胸片号*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人:

*非必填项 填卡说明

单位负责人:

报告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_日

1.制卡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为及时掌握我国尘肺病发病动态,为进一步制定尘肺病防治计划提供决策依据而制定

本报告卡。

2.统计范围:我国境内一切有粉尘作业的用人单位,在统计年度内有首次被诊断为尘肺病的劳动者,或尘肺晋期病例、调入(出)本省的尘肺病患者和尘肺死亡者均应填卡报告。在岗的非编制职工确诊为尘肺病也应填卡报告。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尘肺病新病例、晋期诊断病例由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在作出诊断15天内填卡网上直报。尘肺死亡病例和调入(出)本省的尘肺患者由用人单位填卡报告所在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疑难转诊病例一律由转诊单位进行报告。本卡实行半年汇总、分析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应于同年的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上报。

4.指标解释

(1)卡片序号:自动产生20位个人序号。每名尘肺患者终生只能有一个卡片序号。

(2)经济类型:系患者所在单位的经济成分。详见“全国健康危害因素信息监测系统使用说明”(职业病专业)参考资料1—经济类型编码。

(3)行业:详见参考资料2—行业编码。

(4)企业规模:分大型、中型、小型、不详。

(5)病人来源:分体检机构、诊断机构和其他。单选

(6)报告类别:单选项。新病例:当年确诊的新病例于当年死亡或是死后诊断的新病例,报告类别都首选新病例,同时填写死亡日期。调入(出)患者必须是因工作关系调入(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尘肺患者。

2

职业病报告卡

表 号:卫统33-2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不含尘肺病、放射性疾病)

身份证号: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卡说明:

1.制卡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病报告的规定,为掌握我国职业病发病动态和进一步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提供决策依据而制定本报告卡。

2.统计范围:我国境内一切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本报告卡适用于确诊新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报告。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慢性职业病(包括慢性职业中毒)由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15天内填卡网上直报。职业病死亡病例由用人单位填卡,报告所在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属于紧急报告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中暑(高 3

温)医学应急预案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同时把个案纳入常规的月统计、汇总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应于下月10日前完成急性职业病审核、确认和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应分别于同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完成慢性职业病审核、确认和上报。

4.指标解释

(1)卡片序号:自动产生20位个人序号。

(2)经济类型、行业、:详见参考资料1、2

(3)企业规模:分大型、中型、小型、不详。

(4)病人来源:分体检机构、诊断机构和其他。单选

(5)职业病种类、病名:根据现行的“职业病目录” 分为九类(不包括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详见参考资料6-职业病目录编码。

(6)统计工种:分为操作工、辅助工、其他。

(7)专业工龄:指开始接触某种有毒有害作业到确诊为该种职业中毒或职业病时,实际接触时间的累加。

(8)中毒事故编码:凡发生中毒事故均需编码,不论事故累及人数多少。7位,即前4位为年号后3位流水号。

(9)同时中毒人数:指同时、同地暴露于同一种或同几种毒物下的劳动者的健康受到损害,而出现不同程度的相同临床表现,被确诊为某种毒物中毒的人数。

(10)接触时间、发病日期:适用于急性职业病患者填写。慢性职业病例划?示之。

4

农药中毒报告卡

表 号:卫统33-3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诊断单位(盖章):

填表人:

*非必填项

填卡说明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_日

1.制卡目的: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农村农药中毒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农药中毒防治工作提供依据,保障农业劳动者健康而制定本报告卡。

2.统计范围:在农、林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或生活中误用各类农药而发生中毒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本报告卡不包括生产农药而发生中毒者。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本报告卡由最初接诊农药中毒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填卡网上直报,由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分级审核和确认上报。本卡实行半年汇总分析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应分别于同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前完成审核、确认和上报。

4.指标解释

(1)身份证号:为非必填项。填了身份证号,即不填性别和年龄。

(2)年龄为实足年龄。

(3)中毒农药名称:指引起患者中毒的农药名称。若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混配的制剂农药,或 5

是两种以上自配农药,应填写每一种农药的具体名称。

(4)中毒农药类别:根据参考资料7-农药类别编码,进行归类、录入。

6

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省 市(地) 县 乡镇

卡片序号 □□□□□□□□□□□□□□□□□□□□

一、基本情况:

1事件编码:□□□□□□□ 2发生事件单位:3地址: 邮编:

4电话:

5经济类型:

6行业: 企业规模:大□ 中□ 小 □ 不详□

二、事件情况:

1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2发生场所:

3毒物名称: mg/m3

mg/m3 (3) 空气中浓度 mg/m 空气中浓度3

4产品名称:

5中毒情况:接触人数 发病人数

确诊人数 其中死亡人数

6现场初步急救:无□ 有□ 主要急救措施: 7职业病报告: 无□ 有□ 报告单位:

三、事件原因:1无“三同时”□ 2 无卫生防护设备或效果不好□

3设备跑、冒、滴、漏□ 4无个人卫生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

5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7无职业卫生教育和危害告知□ 8 产品包装或作业岗位无警示标志□ 3

9.首次使用,未报送毒性鉴定资料和注册登记□ 10其他□

四、事件经过(事件起因、救援过程和患者主要临床表现。可加附页):

五、事件控制措施: 1警告 2限期治理 3责令停产停业

4封存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原材料和设备

5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6其他

负责处理事件单位(签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7

填卡说明

1.制卡目的:依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及时掌握和控制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而制定本报告卡。

2.统计范围:凡一起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同时发生10人以上(含10人)或死亡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含1人),均属重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个案病例必须纳入常规月统计报告。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本报卡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后2周内,由发生事件单位属地的各级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的职能机构进行网上直报。

4.指标解释

(1)本报告卡有选择项:在所选择项目方框内划“?”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2)编码:自动产生20位序号。

(3)事件编码7位(年号4位流水号3位),为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序号。

(4)经济类型、行业 详见参考资料1、2。企业规模分大、中、小、不详。

(5)毒物名称:填报引起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具体毒物名称。职业危害因素名称详见参考资料8—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编码之2-化学毒物。

(6)接触人数:指在一起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同时暴露于该毒物的人数。

(7)发病人数:指在接触人数中,因受同一毒物影响而出现不同程度临床症状的人数,包括疑似病例。

(8)确诊人数:指在发病人数中,根据职业性急性某种毒物诊断标准,而被确诊为某种毒物中毒的人数。

(9)死亡人数:包括在现场、抢救途中死亡和到医疗卫生机构尚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已死亡的患者。

8

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

表 号:卫统35-1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监测单位: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编码□□□□□□□□□□□□□□□□

一、用人单位信息:

1、通讯地址: 2、邮编: 3、联系人: 4、电话:

5、经济类型: 6、行业: 7、企业规模1大?2中?3小?4不详? 8、职工总人数__________ 生产工人数 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数

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职业危害因素名称

接触人数 应检人数 实检人数 疑似人数

调离人数*

禁忌证 人数*

监测单位编码□□□□□□□□□□□□□□□□

填卡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卡人: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非必填项。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9

填卡说明

1.制卡目的:为了解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工人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为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提供决策依据而制定本报告卡

2.统计范围:在我国境内一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生产和工作的用人单位。本卡适用于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本卡由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填卡、网上直报(以厂为统计单位)。本卡实行月汇总、分析制度,审核、确认之后上报到青海省职业卫生所。

4.指标解释

(1)监测单位: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2)监测单位编码:由行政区域代码(省地县)和组织机构代码(GB/T11714-1997)组成,共16位。

(3)用人单位及其编码:指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被监测单位,其编码由行政区域代码(省地县)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共16位。

(4)职工总人数:为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人数, 包括生产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及各种用工形式的非编制人员。

(5)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数:指当年用人单位接触粉尘、有毒有害因素的全部职工人数。当一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同时接触两种以上的危害因素时,则以一种主要有害因素进行统计,统计单位为人,包括各种用工形式的非编制人员。

(6)接触人数:系指当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某种有毒有害因素的接触人数,包括各种用工形式的非正式编制人员。

(7)应检人数:指本年度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在接触人数中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人数。

(8)实检人数:指在应检人数中,实际接受了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

(9)检出人数:本年度内依法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检查发现可能患有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的例数

联系电话 :0971-8802499

传真 0971-8809435

本月29日前报省疾控职业卫所

10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

表 号:卫统35-2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监测单位: 监测单位编码????????????????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编码???????????????? 一、用人单位信息:

1、通讯地址: 2、邮编: 3、联系人: 4、电话:

5、经济类型: 6、行业: 7、企业规模1大?2中?3小?4不详?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填卡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卡人: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11

注:正式卡片《职业危害因素名称》都为空白,由各填卡单位根据实际存在的 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填写。填写顺序是按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其他。 填卡说明

1.制卡目的:评价劳动条件状况为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提供决策依据而制定本报告卡。

2.统计范围:在我国境内一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生产和工作的用人单位。

3.填卡单位及报送日期:本报卡由依法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填卡网上直报(一厂一卡)。本卡实行月汇总、分析制度,审核、确认之后上报到青海省职业卫生所。

4.指标解释

(1)监测单位: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监测单位编码:由行政区域代码(省地县)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共16位。

(3)用人单位及其编码:用人单位为送检样品的被监测单位,其编码由行政区域代码(省地县)

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共16位。

(4)经济类型、行业:详见参考资料1、2。

(5)企业规模:分大、中、小及不详。

(6)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以用人单位实际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按分类原则逐一填报,即按类的顺序依次填写(粉尘→化学→物理→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名称详见参考资料8?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编码,带G的编码为高毒物品类。

(7)其他:指不能包括在粉尘、化学、物理等有毒有害因素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生物因素。

(8)应测点数(岗位应测人数):根据选择采样点、采样点数目的原则所确定的测定点数为应测点数。根据选定个体采样对象、采样对象数量的原则所确定的采样对象数目为岗位应测人数。

(9)实测点数(岗位实测人数):指在应测点数中实际进行了检测的点数,实测点?应测点;在岗位应测人数中,实际进行了采样测定的人数,岗位实测人数?岗位应测人数。

(10)合格点数(合格人数):指测定点样品浓(强)度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点数,合格点?实测点;在岗位实测人数中,其接触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人数,合格人数?岗位实测人数。

联系电话 :0971-8802499 传真 0971-8809435

1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

(试行)

随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日趋完善,逐步实现了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网络化管理,但由于各个应用子系统业务不断扩展,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的需求与日俱增。为了保证各级疾控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处理,实现信息的进一步共享与利用,维护整个平台系统正常有序的工作,需要对各地区、各级别、各类型的网络直报用户进行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报用户的帐户管理及其相应的权限分配工作,保证网络直报系统的信息安全、运行效率和质量控制,特制定本规程。

一、目的

(一)加强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管理,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系统用户权的职责。

(二)根据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要求及网络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各级用户在系统中的职能划分与角色定位。

(三)强化系统帐户和密码的管理,降低帐户和密码泄漏对系统和数据安全产生的影响,确保各相关信息报告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二、用户与权限管理

(一)用户类型

1.系统管理员:

是指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可以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用户权限管理系统》,为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各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帐号及分配权限的用户,每级机构有且只有一个。

2.本级用户:

是指根据部门(科室)或单位的业务分工,由本级系统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用户。

3.直报用户:

指由县(市、区)级系统管理员分配的可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各类信息的用户。

(二)用户职责

本系统采用的是用户集中管理和用户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地级市)、县(县级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指定专门系统管理员负责本辖区的系统帐户管理 13

与各应用子系统的用户分配。鼠疫、结核病、艾滋病等专病/单病管理系统由专病/单病报告管理部门(机构)负责,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均由负责系统管理部门负责。

1.国家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为本级专病报告系统的管理员和本级用户建立帐号和授权,并对其和省级系统管理员进行管理;为每个级别的用户制定业务角色(简称系统默认角色),并在系统自动生成各级系统管理员的同时授予下级系统管理员管理权限。

2.省、地市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为本级用户建立帐号,并对其和下级系统管理员进行管理,利用上级授予的权限定制适合本级使用的角色,将系统默认角色或创建的角色授予相应的本级用户和下级系统管理员,使其有权实施相应业务管理活动。

3.县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为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建立帐号并对其进行管理;利用上级授予的权限定制适合本级使用的角色,将系统默认角色或创建的角色授予相应的本级用户和医疗机构直报用户,使其有权实施业务管理活动。

(三)用户建立

1.建立的原则

(1)不同类型用户的建立应遵循满足其工作需要的原则,而用户的权限分配则应以保障数据直报的高效、准确、安全为原则。

(2)用户的权限分配应尽量使用系统提供的角色划分。如需特殊的操作权限,应在准确理解其各项操作内容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和减少权限相互抵触、交叉及嵌套情况的发生,经调试成功后,再创建相应的角色赋予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所有疫情责任报告单位,不论其是否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均有相应的直报用户帐号。

(3)通过对用户进行角色划分,分配报告用户权限,合理限制对个案数据的修改权限,将数据报告与数据利用相对剥离,即原始数据报告与统计加工后信息利用分开。

(4)系统内所有涉及报告数据的帐户信息均必须采用真实信息,即实名制登记。

2.建立的程序

(1)用户申请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可由负责传染病报告的相关部门,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见附表),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向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申请。

14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的业务管理部门,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可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见附表),经本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向本单位负责系统管理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查询,可由使用单位使用人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见附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用户创建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负责系统管理的相关部门在收到经批准后的用户申请表后,系统管理员根据用户申请的内容和实际的工作范围,为其建立用户帐号并授予相应的角色,填写用户申请回执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反馈给申请单位。

创建用户的步骤:①建立用户帐号;②创建角色;③为角色配置权限;④将角色授予用户。

三、用户安全

(一)系统安全

1.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发布任何反动言论;严守单位机密,不得对外散布、传播本系统内部信息;不得有诋毁、诽谤、破坏本系统声誉的行为。

2.用户必须按“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对系统进行操作,尽量做到专人、专机运行使用本系统,并避免使用公共场所(如网吧)的计算机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3.用户应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禁止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含有病毒、恶意代码、木马的程序,不得运行黑客程序及进行黑客操作。

4.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分正式版和测试版,所有正式报告数据必须在正式版中报告,测试版仅供培训学习和测试使用,测试版的登录用户由各级疾控机构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具备正式版使用权限的用户才可以使用测试版。

(二)帐户安全

1.用户帐号的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2.用户如发现帐户信息泄露,须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24小时)通知本级系统管理员。本级系统管理员在查明情况前,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并同时对该帐户所报数据进行核查,待确认没有造成对报告数据的破坏后,通过修改密码,恢复该帐户的报告权限,同时保留书面情况记录。

3.各级系统管理员须加强职权范围内的帐户信息管理,经常检查用户权限系统,如发现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信息被恶意盗取或被改变,应立即取消该用户的帐户,对数据进行核查,及时采取补

15

救措施,将危害程度降至最低。同时确定其带来的社会危害和泄密的级别,以最快的可行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真实情况,其后写出完整的书面报告,并重建该报告用户的帐户信息。

4.如果系统管理员帐户信息发生泄露或遗失,应立即向上级系统管理员报告,暂停其系统管理员帐户权限,同时对系统帐户管理及数据安全进行核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在最终确认系统安全后,方可恢复其系统管理员帐户功能。

5.各级系统管理员应形成有效的用户创建流程,保存详细、真实的用户信息及原始表单;定期整理帐户信息,并进行有效的备份;定期检查用户使用情况,必要时关闭用户或取消相关功能授权。

6.各级系统管理员的初始帐户信息由上级系统管理员统一创建,初次登录时应强制性修改本级系统管理员帐户密码。系统管理员有权变更下级系统管理员帐户密码,但每次变更生效后须形成书面资料并妥善保存、留档。

7.各级系统管理员必须相对固定,如该系统管理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本级系统管理员工作时,应与有关人员现场核对其帐户信息、密码以及当时系统中的各类用户信息及文档,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并报告上一级疾控机构系统管理员。新任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变更本级系统管理员帐户信息及密码,并重复上述第6条之步骤。

8.如有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请其修改原帐户信息后,方才继续使用。

本管理规程的最终解释权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中心。

16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18

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19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申请回执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20

(十八)尘肺病报告卡

身份证号: X线胸片号*: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表 号:卫统33-1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号 有效期至:20xx年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本报填报单位为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 2.统计范围为我国境内一切有粉尘作业的用人单位,在统计年度内有首次被诊断为尘肺病的

劳动者,或尘肺晋期病例、调入(出)本省的尘肺病患者和尘肺死亡者。

3.本表为半年报。尘肺病新病例、晋期诊断病例由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报告,

在作出诊断15天内填卡网上直报。尘肺死亡病例和调入(出)本省的尘肺患者由用人单位填卡报告所在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疑难转诊病例一律由转诊单位进行报告。上报时间为同年度的7月10日前和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 4.*非必填项。

21

(十九)职业病报告卡

(不含尘肺病、放射性疾病)

表 号:卫统33-2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填报说明:1.填报单位为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 2.统计范围为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3.本表为半年报。慢性职业病(包括慢性职业中毒)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

诊后15天内填卡网上直报。职业病死亡病例由用人单位填卡,报告所在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于同年度的7月10日前和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上报。报送方式为网络直报。

22

(二十)农药中毒报告卡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表 号:卫统33-3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诊断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本表填报单位为最初接诊农药中毒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2.统计范围为在农、林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或生活中误用各类农药而发生中毒者(不包括食

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本报告卡不包括生产农药而发生中毒者。

3.本表为半年报。最初接诊农药中毒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填卡网上直报,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于同年度的7月10日前和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上报本卡。

4.*非必填项。

23

(二十一)

职业病报告卡常用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卡

表 号:卫统33-4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xx年

报告填卡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填卡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由有取得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放射工作单位填写。2.填报范围为各种

因素所导致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报送时间为确诊后15日内,报送方式为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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