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政策评估报告

《长沙市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评估报告 公共政策学第四小组

一、评估的背景

针对当前社会反映的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长沙市政府为了扩大就业容量、缓解就业压力,同时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的号召,出台一项专门政策用以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迫在眉睫。按照“市场调节、自主创业、政府引导、配套服务”的基本原则,激发广大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内在动力,加快推动创业式发展,建设创业型社会,长沙市特制定《长沙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公共政策。 《长沙市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是由长沙市政府于20xx年制定并组织实施的专门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更好的进行创业或就业的社会公共政策。这一政策的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具体由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大学生创业政策》计划包括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解决大学生创业场所、加大创业资助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完善创业服务和保障6个方面。这6个方面基本上是一条龙服务,从资金,土地到税费政策到培训,服务,就等大学生这一宝贵的人才资源大显身手了。

二、评估的内容、范围、手段

公共政策学第四学习小组组成了“长沙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评估”课题小组,并广泛

征求了来自不同院系学生干部及同学的建议,采用符合规范的评估理论,概念和技术路线,设计了本次评估活动的具体方案。评估类型分为了事后评估、外部评估、正式评估。

1、评估的对象界定

(1)评估对象的内容界定:1.创业资金的发放(包括各项创业扶持奖励资金);2,创业场所的建设及提供(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公寓或宿舍、基地以外租赁场所的补贴);3创业服务的提供(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创业培训、创业严重受挫可享失业保险待遇)

(2)评估对象的时间界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实施的大学生创业优惠项目

(3)评估对象的地域界定:该政策在省财经类高校——湖南商学院的实施效果

2、评估的基本内容

本次评估活动的基本内容拟集中对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社会效益的评估,包括政策实施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两个主要方面。其中,实施效果又包括产出(政策实施的覆盖面和基本情况)、结果(该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的直接作用)和影响(对涉及对象、政策覆盖学校及至整个社会的长远和间接的影响)等三个方面。社会影响主要指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对政策利益相关者和普通社会公众产生的积极的消极的影响。

3、评估的方法

此次评估采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实证评估方法。具体采用以下4种评估方法:(1)问卷调查法 (2)访谈法 (3)文献、学校统计资料研究 (4)个案分析

三、评估的标准

四、评估的目的、要求、意义

五、评估的时间、工作进度

政策评估的时间安排

10.10-10.20

10.21-10.31

11.1-11.10 确定政策评估的对象以及政策评估的方案 对评估的对象进行初步的了解和分析 对政策评估的具体实施进行分工安排

11.11-11.30 对被评估政策进行实地调查及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12.1-12.15 对调查所得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确定评估报告

 

第二篇:20项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20项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2010-04-03 02:56:00 来源: 舜网(济南)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4月2日讯(记者赵英明)今年4月是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天,天桥地税局、国税局联合举办税收政策咨询会,并公布20条国家最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主要有:20xx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创业举办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20xx年12月31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学生从事的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大学生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税法规定予以减征应纳税额的30%。

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从事下列行业之一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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