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后的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 开题报告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增值税转型后的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     

学生姓名XXX                                       

院 (系):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财管0802                                  

指导教师XXX                                       

完成时间20                                  

 

第二篇:我国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1

我国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

摘 要

税收筹划在西方已流行多年。近几年在我国也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企业渐渐认识到税收筹划对其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增值税一直在财政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是中国流转税中的重要税种之一,它不仅在国家税收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在企业尤其是工商企业的上缴税款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对增值税的合理筹划十分重要。特别是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增值税法以来,研究和探讨企业如何在新制度下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鉴于此,我根据自己掌握的税收理论专业知识,并在查阅了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本文首先增值税及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等内容进行介绍。然后,从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及实施条件等方面的研究入手,针对我国增值税及税收筹划的特点和原则,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动因、误区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次,阐述了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出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增值税税收筹划发展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增值税

Our country enterprise VAT tax planning research

Author: He Liping

Tutor: Zhou Lan

Abstract

Tax planning have been popular in the west for many years. In recent years in China also has experienced rapid development. Enterprise come to realize tax planning in their existence on the importance of development. As is known to all, value-added tax has been fiscal revenue, plays a dominant role in China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urnover tax, it not only in state tax has a large proportion of total, and commercial enterprises in enterprise especially paid taxes also pivotal status, so, the reasonable planning for VAT is very important. Especially on January 1, 2009 began implementing new value-added tax, studied and discussed since the new system in how the enterprise under the taxation planning problem of VAT is necessary. In view of this, I according to their mastery of the taxation theory of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in turn the premise of relevant data, this article first VAT and tax planning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principles and relevant introduction. Then, from tax planning and tax evasion, tax avoidance and tax savings distinction, tax planning theory and practice condition etc, in view of the study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AT and tax planning for enterprises, and principle of the motives, VAT tax planning misunderstanding etc. To put forward their own views. Secondly,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tax planning. Summarizes enterprise in VAT tax planning in the problem that should notice.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VAT tax planning development of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enterprise, tax planning, VAT

1 引 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增值税纳税业务的实例分析来阐述增值税纳税筹划,加强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力度,增值税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及应考虑的诸多因素。

鉴于此,我根据自己所学的税收理论专业知识,结合在大量文献资料的前提下,本文首先对我国增值税及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等内容分别进行了介绍。然后,从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及实施条件等方面的研究入手,针对我国增值税及税收筹划的特点和原则,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动因、误区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次,阐述了我国税收筹划发展过程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因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目前常见的一些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并结合案例分析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总结出了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筹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够在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提供一些有借鉴意义的理论和方法。最后,就以上的研究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增值税税收筹划发展的若干对策建议。

2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2.1 企业增值税概述

2.1.1 增值税的概念及本质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增值税以增值税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或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式,这一计税方式决定了增值税是属于流转税性质的税种。作为流转税,增值税无论采取价内税还是价外税,其税负都有最终消费者负担。在价内税情况下,税收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由购买者负担;在价外税的情况下,税收作为价格的附加,也是由购买者负担。可见,增值税确实属于商品劳务税。

2.1.2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指法律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它的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衡量企业规模大小一般以年销售额为依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这两个标准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2 纳税筹划的概述

2.2.1 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英文为Tax planning 或Tax saving,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它和“征税筹划”共同构成我们今天熟知的“税务筹划”。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的非法的避税行为,利用税法特

例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广义的纳税筹划则是指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赋和缴纳费用,防范、减轻甚至化解纳税风险,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而进行的一切筹谋、筹划活动。

2.2.2 纳税筹划的特点

税纳税筹划的具有条件客观性、行为合法性、对象统筹性、收益最大性、时间超前性等特征点

合法性,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是针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而言的,其合法性体现在其行为是在尊重法律、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

超前性,超前性是指事先进行计划、设计、安排。纳税人进行融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之前往往会把税款作为影响财务经营成果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来考虑,而纳税行为则是在纳税人应税经营行为活动发生后才发生的,如企业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纳税,这就提供了纳税前筹划的可能性。

经济性,经济性是指纳税人筹划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纳税,取得节税收益,同时必须考虑其他多种因素,权衡轻重,趋利避害,以达到总体长期的收益最大化。

专业化,专业性不仅指纳税筹划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跨税收血、法学、财务管理学的综合性学科,而却是从事纳税筹划业务的人员是具有专业技能的专门人才,如注册税务师。

2..2.3 纳税筹划的原则

企业要对增值税进行更好的筹划前应先了解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原则,其主要原则有内外皆应考虑其负税、成本—效益原则、全面筹划原则、筹划方案应取得税收征收机关的认可、适时调整、事先要为交易的相关各方考虑交易的税收影响等原则。

内外皆应考虑其负税。外在负税是直接付给税收真水机关的税款,而内在负税是以具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会的税前收益率降低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成本—效益原则。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要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判断方案是否可行。在筹划税收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和实施该方案而导致的其他费用增加或收入的减少,亦即综合考虑该方案的实施能否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

全面筹划原则。在筹划增值税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的税种,他并不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唯一标准。并且还要考虑此种筹划不仅对现在的收益还有对未来的影响。

筹划方案应取得税收征收机关的认可。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纳税筹划方案,应积极的与税务证管机构进行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认可,使得该方案在事实上成立。

适时调整。所有的纳税筹划方案不可能永远都是最好的方案,应根据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化并结合税法制定最有的税收筹划的方案。并且税法在日益的完善及修改,有可能先前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可能会与之新的税法产生抵触。

事先要为交易的相关各方考虑交易的税收影响。筹划者要事先考虑筹划方案对交易相关各方的影响。比如,要考虑纳税筹划对客户、股东和债权人等的纳税影响。

2.3 增值税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等相关概念辨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有关于偷漏税的定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比如我国的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 “ 两免二减半 ” 的税收优惠,从国外请来客商,不要其投资,只借其名义,成立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边享受外商的优惠,另一边,进行的却是内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显然,避税行为是违背了税法优惠政策制定时的精神和意图,是不符合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其必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

税收筹划赞同节税的概念节税是指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合法方式减少企业的税负的行为。节税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行为,其合理性体现在其行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精神。

2.4 增值税税收筹划理论

2.4.1 增值税计税原则依据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2.4.2 增值税税率及计算方案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②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③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2.4.3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优惠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2.4.4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2.5 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演变沿革及现行增值税

2.5.1 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演变沿革

增值税制度起源于19xx年德国的隆西蒙斯和美国的亚当斯的学说,但其真正受到欧洲各国政府广泛的重视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19xx年法国首次确立并开征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征税征税范围广泛,计税合理,能显著增加财政收入,很快流行世界各国, 我国于 19xx年开始选择了部分城市对农业机具、机械等行业进行增值税的试点,到 1983 年,在全国的国营和集体工业企业中试行。1984 年改革税制,把增值税从原来的工商税分离出来,独立设置税种,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增值税在我国正式建立增值税制度,经过近10年的完善,19xx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构建起生产型增值税体系。增值税对财政的贡献,可谓功不可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xx年中国税收收入合计17636.45亿元,其中增值税6178.39亿元,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5%,是我国第一大税。

2.5.2 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税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全面实施了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修订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增值税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三是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认定标准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四是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五是与《营业税暂行条列》及其实施细则相衔接,明确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六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3 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3.1 增值税纳税筹划理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薄弱。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一方面,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避税(确有一些企业为减轻税负采取了违反法律的手段进行“筹划”。由于这些“筹划”不是真正意义的纳税筹划,结果不仅节税不成,而且使自身陷入偷逃税款的泥潭,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另一方面,由于在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缺乏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具备产生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客观上限制了理论研究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观念正在更新,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正在悄然兴起。

3.2 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包括税务代理服务机构为纳税人实施的纳税筹划)中都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增加自身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其实,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是有风险的。首先,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失败的纳税筹划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风险。其次,纳税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行为而加以查处。

3.3 增值税纳税筹划需求及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纳税筹划人员应当高智商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纳税、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筹资、经营、投资活动,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另外,纳税征管部门专业水平不高,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征管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纳税征纳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理解不够。

4 针对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4.1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即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4.2 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4.2.1 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4.2.2 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

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4.2.3 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

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2.4 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

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4.2.5 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4.3 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4.4 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

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使之符合财务管理目标。从根本上讲,纳税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纳税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扩张。因而,纳税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另外,纳税活动涉及的利益虽然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项目纳税的减少并不等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因此,纳税人或代理机构开展纳税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

4.5 完善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

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纳税筹划的发展。一方面,立法机关应加强纳税立法。针对我国税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加快纳税基本法的制定和颁布,尽可能提高纳税立法级次,修改税法中不公平、不完善的地方。必须对已经发现的有关税法的模糊或不明确之处进行修订,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避免因对税法的随意理解而使纳税筹划偏离税法制定的初衷,给税务部门、税务代理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另一方面,应从责任追究上加强规范。国家应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企业通过税务

代理机构进行的纳税筹划若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企业要受到严厉惩处外,税务代理机构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增强其依法筹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

4.6 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xx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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