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经济发展情况报告

关于楼宇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xx年5月30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

区商务局局长 董德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两年来,我区按照“三大板块”战略要求,在东部板块以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建设为中心,以商务楼宇经济发展为载体,积极推进转调创步伐,合力打造城市经济增长极,全区现代服务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为建设“实力东港、幸福东港、美丽东港”做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全区全年完成服务业投资34亿元,占全区投资总量的68%,服务业提供税收20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81%。

一、总体情况

(一)楼宇项目发展势头强劲,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经初步梳理,目前,全区重点在建楼宇经济项目共有22个,总建筑面积729.4万平米,总投资220.8亿元。新开工和即将开工项目遍地开花,华润凯旋门二期、温州城二期、金阳农贸城、京泰万荣城等7个楼宇新项目开工建设,总建设面积56万平米,总投资40.5亿元。17个续建项目加速推进,180米的“日照第一高”天德海景城项目已完成30层建设,投资3亿元的海洋财富中心已封顶,日照国贸中心项目“七一”之前能完成28层建设,华夏银行项目即将营业,预计续建项目上半年能完成建设350万平米,投资110.5亿元。洽谈项目进展顺利,钢铁 1

大厦、资润大厦等7个在谈项目已签订协议,预计总投资23亿元,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12个项目正在洽谈推进,计划建筑面积168万平米,总投资56亿元。

(二)楼宇项目集聚效应突出,经济社会效益逐步显现。据不完成统计,目前,我区已建成楼宇项目43个,总建筑面积达210万平米,入驻客户近1000户,实现税收2.9亿元,占服务业税收的14.5%,到20xx年,楼宇经济提供税收将服务业收入的50%以上,楼宇经济将成为我区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区绿色GDP和财源建设的支柱产业。秦楼街道、石臼街道楼宇经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60%以上,秦楼街道已建成的14个楼宇项目400余家企业,实现税收1.3亿元,石臼街道的中盛商务港一座商务楼宇实现的产值达

3.2亿元,税收3000万元,日照街道已投入使用的9座商务楼宇,入住业户700余家,年实现地方税收1500余万元,占日照街道财政总收入的10%以上。

(三)以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为中心的商务新格局逐渐形成。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是东部板块建设的中心和龙头,按照“城市综合体+特色街区+集聚区”点、线、面联动发展的思路,坚持以点带面,点线联动,在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及周边逐渐形成了产业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的商务新格局。在中心商务区,以华润城市综合体为中心,沿济南路、烟台路、淄博路、泰安路,以城市综合体、金融证券、商务办公、信息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产业为主体,建设了华夏银行、日照银行、交通银行、 2

兴业银行,新玛特购物中心、银座商城,形成了休闲购物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商务办公中心;在临港商务区,以中盛国际商务港为中心,沿北京路、上海路、绿舟路,以总部经济、临港物流、商务办公、高档餐饮服务等服务产业为主体,建设了蓝天国贸中心、海纳大厦、日照国际商贸中心、兴业〃蔚蓝海岸等楼宇项目,形成了滨海旅游中心,临港商务中心、临港物流中心。

二、主要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发展楼宇经济,提升现代服务业档次,是我区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实力东港、幸福东港、美丽东港”具有重要意义,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楼宇经济的战略地位,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多次会议上着重强调发展楼宇经济的重要意义,全区上下对发展楼宇经济、推进科学发展的思想高度统一,认识空前一致。区政府成立了东部板块建设服务领导小组,编制了城市中心商业网点规划,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找准定位,明确目标,主动作为,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楼宇经济建设,推动城市经济科学、快速、有序发展。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制定了楼宇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千分绩效考核,激发了发展楼宇经济的责任感、压力感、紧迫感。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了《关于扶持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东部板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务楼宇投资开发主体、招商主体、入驻楼宇企业、物业管理等“建、招、用、管”四个层面全过程进行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从1万元到上 3

百万元,区财政设立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扶持楼宇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并在招商引资中对三产服务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给予一事一议优惠政策,吸引了更多楼宇经济企业来我区投资。

三是强化措施,加大服务力度。一方面,实行大项目包保责任制。将重点楼宇项目纳入全区大项目库,年初,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区级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和《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计划》,一个楼宇项目明确一名区级责任领导、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整体目标及完成时限,将项目推进计划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开展了大项目建设“集中攻坚月”活动,凝聚力量,全力推进项目进程,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区政府成立了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建设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东部板块楼宇经济项目。区政府分管领导亲历亲为,到项目一线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立足本职工作,找准服务东部板块发展的着力点,制定服务措施,开通项目办理绿色通道,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各相关街道全力投入,争相发挥主力军作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社区抢抓旧城改造契机,参与楼宇经济建设,形成了加快东部板块开发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是加大对外推介,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楼宇经济发展的主抓手,创新楼宇经济招商机制,拓宽招商渠道,将政府主导力、业主主体力、市场配臵力“三力合一”,突出总部经济、电子商务、金融证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开展专业招商和定向招商。加强项目对外推介,根据楼宇特色, 4

通过整体包装策划,编印楼宇经济招商手册,借助各类招商平台,提高商务楼宇对外知名度。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楼宇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国内外大的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客商投资收紧放缓,资金到位缓慢,甚至个别意向项目如名嘉广场、尚城花园项目等项目方撤出投资;二是我区楼宇经济起步较晚,档次较低,缺乏拉动力强的楼宇大项目,楼宇品牌有待于进一步培育,价值产业链有待于进一步延伸。三是由于我区的特殊区位,很多项目都是由市里直接推动,对个别项目办理手续在区一级一路绿灯,在市一级设卡中梗太多,造成项目推进进展缓慢。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楼宇项目招引力度。充分发挥东部板块的临海、临港优势和人流密集、商业氛围浓厚等条件,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资金支持、配套服务等优惠政策,增强对入驻企业的吸引力,变“引凤入巢”为“引凤筑巢”,大胆吸引高端地产和优势资本参与商务区开发建设,形成借力发展、 融合发展的态势。借助省市区搭建的招商平台,突出总部经济、金融经济、商务楼宇、现代物流等产业,聚力招引一批“高、大、新、特”的服务业项目。坚持招大引强选优,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企业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吸引大企业集团设立销售、结算、研发及营运中心,培育一批税收过千万元的现代楼宇,真正让东部板块这块黄金之地“遍地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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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合力推进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建设。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借势借力、招大引强的思路,认真研究市里制定的城建规划,加强与市城投公司等建设单位的对接沟通,进一步细化完善商务区的发展布局、功能定位、设施分布和业态培植。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资金支持、配套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高端地产和优势资本参与商务区开发建设,形成借力发展、融合发展的态势。在中心商务区,主要打造高端商务服务,重点发展综合体、金融证券、商务办公、信息服务、休闲娱乐等产业,高质量、快节奏推进华润综合体等14个过亿元的楼宇建设,提升改造现有楼宇,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档次,优化载体,提升城市品味。在临港商务区,以中盛国际商务港为中心,侧重发展临港物流、企业总部、信息服务等为重点的新型港口服务业。重点推动临港商务区完成土地腾空、土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争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60层高的C座双子楼、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天力大厦开工建设,完成总建筑面积超40万平方米的10座商务楼宇规划;同时,抓好海滨四路以西区域“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商务区发展空间。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学习借鉴各地楼宇经济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并完善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楼宇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好我区出台的《关于扶持楼宇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鼓励商贸楼宇发展的综合性、立体化政策体系。强化中心商务区和临港商务区建设服务领导小组的职能,转变思路,强化措施,凝心聚力,主动出击,对拆迁 6

腾地、项目办理、招商推进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提升服务于服务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引商、服务安商、服务留商”的理念,协助入驻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主动上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申报、资质提升、市场拓展、品牌培育、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亲商、爱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根据区里实施的大项目建设“集中攻坚月”活动要求,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领导、一抓到底”一线工作机制,加大项目调度推进力度,做好调查、分析、汇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合力推动项目建设。力争中心商务区内有两个以上主题楼宇项目破土动工;天德海景城项目完成主体建设;康年华酒店项目上半年完成装修全面营业;日照国贸中心项目“七一”前完成工程主体施工;临港商务区完成土地腾空等工作,争取60层高的商务大厦开工建设。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三个东港”建设目标,保持“与时间赛跑、与机遇赛跑、与挑战赛跑”的工作状态,以更加饱满奋发的激情、争创一流的锐气、扎实有效的措施,自我加压、竭尽所能,全面做好楼宇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区实现两个翻番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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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优化楼宇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增强“东部板块”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一)辖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单幢经营面积5000㎡以上、符合我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要求且在属地纳税的商务楼宇(宾馆、酒店、商场、公寓等除外),重点扶持建设总部式、主题式楼宇和创业大厦(以下简称商务楼宇)。

总部式楼宇是指企业总部、地域总部及营销结算中心等机构相对聚集的商务楼宇;主题式楼宇是指同类或关联产业项目占入驻企业总数70%以上的商务楼宇;创业大厦是指为鼓励全民创业由区政府命名,用于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商务楼宇。

(二)新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总部、现代服务业(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投资、担保、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会展、广告、会计、审计、评估、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业以及其它新兴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IT通讯、电子商务、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高新科技企业;信息网络、产品设计、软件研发、影视动漫、文化传媒、教育培训等知识型、创意型企业)等产业项目。

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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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商务楼宇投资开发主体的扶持

1.对新建、改建商务楼宇的投资开发主体,楼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按该项目上缴建筑营业税区级留成部分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自楼宇运营之日起,连续3年按整幢楼宇入驻企业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

2.对聘请、委托国家二级资质以上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商务楼宇,给予投资开发主体或经营主体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商务楼宇招商主体的扶持

3.对整幢商务楼宇入驻企业经营面积达到总面积70%以上,两年内年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仅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含其它税种,下同)分别达到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的商务楼宇,分别按其第一年度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10%、15%给予招商主体一次性奖励。

4.对新引进入驻商务楼宇经营的世界500强或全国500强企业的地域总部及其分支机构,按其第一年度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20%给予招商主体一次性奖励。

(三)对入驻楼宇项目的扶持政策

5.对新引进入驻商务楼宇经营的世界500强或全国500强企业的地域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实际缴纳税金区级留成部分100万元(不含房地产税收)以上(五年内从实际达到年份起享受奖励),从申报纳税之日起五年内,前两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留成部分的 9

50%给予扶持,后三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留成部分的25%给予扶持。

6.对新引进入驻商务楼宇经营,且年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的产业项目,如购买所入驻楼宇经营场所,按其第一年度(实际经营年度)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30%给予购房补贴。

7.对新引进入驻商务楼宇经营且年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超过50万元的产业项目,连续三年按其上缴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已享受购房补贴的第一年不再奖励。

上述产业项目是指除房地产、建筑企业以外,在东港区注册纳税的企业。凡享受上述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区级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四)对工作机构的扶持政策

8.各镇、街道要按要求成立楼宇工作机构,健全服务机制,及时准确提供楼宇信息,工作成效显著的,每个楼宇工作机构给予1-3万元工作经费;对荣获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楼宇物业管理企业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各镇、街道对支持开展工作的物业管理公司可给予一定奖励。

(五)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财政贡献率高的重点商务楼宇项目和新入驻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扶持。

三、资金来源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以上奖励资金由受益主体予以承担。区级财政按上年度GDP万分之一的比例设立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扶持楼宇经济发展重点项目。 10

四、审核、兑现程序

(一)实行商务楼宇财政扶持政策申报制度。按照“年度确认、集中兑现”的原则,每年初由符合上述扶持政策条件的商务楼宇(包括总部式、主题式楼宇和创业大厦的投资开发主体、招商主体、楼宇经营主体和经营期一年以上的入驻楼宇企业),准备上一会计年度的相关资料,填报“楼宇经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表”,由所在街道或部门汇总后,报区商务局初审。

(二)初审后,由区政府分管区长召集区财政、商务部门对镇街道或部门提报的扶持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形成政策兑现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兑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税金的企业,待缴齐欠缴资金后再予以奖励。

(三)凡区政府确认的商务楼宇均为全区性招商载体,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引进的楼宇产业项目,须重点向商务楼宇推介,促其聚集发展。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由区财政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20xx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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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宁波市楼宇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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