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廉政自查报告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的文件要求,本人深刻领会以《廉政准则》为依据,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受到了启发,提高了认识。现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反思,对党性、党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个人党风廉政建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深挖根源,深刻剖析,自查自纠,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必要学习这些制度。疏不知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对制度、法规了解不充分,也可能因为认识不到位而触犯党纪国法。

(一)在思想作风方面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改造主观世界上有一定的差距:强调业务学习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少。我过去认为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重要应把精力放到学习价格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方面,而政治学习对工作影响不大。因而出现了注重业务学习多,注重物价知识和政策、

法律、条规学习多,对政治理论学习减少的现象。

(二)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身为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形象如何,对干部职工有一定的影响。平时,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总认为工作忙,没时间,不是千方百计挤时间进行学习、武装自己,客观理由多,主观不努力。

(三)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具体表现在:一是对邓小平理论缺乏全面理解;二是有时理论的动用采用实用主义态度,对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就大讲特讲,用足用活,与自己想法不一致的,就谈而不落实,更不去思考,也不去探讨研究;三是在工作具体落实上, 做了很多的案头工作,而没有注重执行力,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二、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业务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始终依法办事、一事同仁,时刻提醒自已要坚持原则,处事公平,尤其在行政执法上,不论亲疏,做到一碗水端平。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学习,用正面典型的事迹来激发热情,用反面典型的劣迹进行良心的反思,不断的警示学习,提高自已的廉政意识,加强自觉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52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相关法律、法规办事。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 产 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创建社会主义公平、稳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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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XX月XX日

 

第二篇:物价检查自查报告

南阳市三中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南阳市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宛价检通[20xx]号7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收费专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南阳市建设中路419号,是一所隶属宛城区的初级公办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5人,在校学生5529人,68个教学班。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财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度执行到位,管理规范,是宛城区窗口学校。

二、自查基本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宣传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我校无违反国家规定,以招生为名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对农民工及外来人口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录取,未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没有利用学校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等行为;学校、教师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

4、我校严格执行上级“一教一辅”政策,通过上级部门招标,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教材教辅,由新华书店在校向学生收费,学校提供协助。无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的行为;

5、我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6、我校为了强化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学校在大门口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将收费项目公示,同事向社会公开收费承诺制度等,未经公告的收费项目,未向学生收取。

我们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学校校长王赟同志为组长,各副校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切实指导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南阳市三中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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