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处理

十二、事故调查、报告、处理

目 录

1.关于印发事故管理制度的通知

2.事故管理制度

3.发生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报告佐证

4.发生事故应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佐证

5.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6.事故档案

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8.事故统计

9.事故分析

10.领导对事故分析报告的批示

11.本企业事故回顾记录

12.同类行业、企业发生事故进行学习记录

南京宏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文件

宏伟 [2012]  27号

                                                                  

关于印发事故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单位:

    为加强安全管理,公司编制了事故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下属单位,并于即日起执行,希严格履行。

附:事故管理制度

南京宏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关于印发事故管理制度的通知

南京宏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年1月25日印)            

报送:各单位、部室(共印 12 份)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工作,确保“四不放过”原则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4、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5、其它相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环部负责公司所属单位的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定,同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死亡事故及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条 安环部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防火管理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业务范围参与相关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六条 总经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第七条 安环部和人事部负责帮助事故单位和受伤人员家属做好工伤保险赔付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分厂对其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及安环部,并要积极协助调查处理,以吸取事故教训,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章 事故等级划分

    第九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工伤事故分为以下级别: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三)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六)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 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环部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一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二条  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环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企业提供:发生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事故报告佐证)无重大事故

 

 

4.企业提供:发生事故应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快报佐证)

 

5.企业提供: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以照片或录像为依据)

无重大事故以上材料是否需要?


6.事  故 档  案

编号

保存期:永久

事  故 档  案

20##年1月至

XXXXX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措施

责任人处理

相关人员教育

善后工作

相关影像资料

四不放过跟踪材料

风险评价资料

无相关事故档案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公司领导:

事故发生时间:20##年4月29日上午9点30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炼铁厂4#炉炉前

事故受伤人:陈长林  男:1960年10月10日  工种:4#炉炉前工

        家庭住址:安徽省巢湖市和县香泉镇新建村委会大陈自然村

事故经过:

20##年4月29日陈长林上白班,在9点30左右,4号炉出铁,铁水在注入铸铁机钢模时,因钢模受潮,产生轻微爆炸,当时,陈长林在离铸铁机4米左右的位置,铁水轻微爆炸产生的铁花击中了陈长林的左眼,当时陈长林眼睛疼痛,值班长石家祥看到后立即赶过来,问清情况后立即向厂部领导石尚正汇报,厂部领导知道后立即派车将陈长林送往就近医院送往上海梅山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左眼角膜热灼伤。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厂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经调查确认这是一起意外及防护用品穿戴不全造成的事故。

事故预防性措施:

事故发生后,厂部高度重视,对各炉各工段下发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要求全体员工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防护意识,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公司领导:

    事故发生时间:20##年6月20日

    事故发生地点:石灰窑向南100米

    事故受伤人:陈桂华  男:1958年2月11日  工种:烧结点火工

        家庭住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水巷2-71号

事故经过:

20##年6月20日烧结厂职工陈桂华从家到厂上夜班,大约11点15分左右走到公司厂区内石灰窑向南约100米处,陈桂华正常行驶,前方一人打着手机,突然从绿化带上往马路的中间走,并且前方停了一辆大客车,开着大灯,直照着陈桂华,光线太强,刺得眼睛看不到路面情况。陈桂华骑着电动车,为了躲避行人,急忙刹车,导致自己从车头摔了下来,头部和鼻子鲜血直流。此时,陈桂华本班职工秦兆香也路经到此,看到陈桂华睡在地上,简单的了解情况后,就通知本班代班长俞东国。俞东国第一时间向厂部领导汇报,厂部领导派出值班长舒思春赶到现场将陈桂华送往梅山医院进行救治。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次日,烧结厂部组织各部门领导对本次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认定此次事故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及厂区内部管理规定。职工在公司厂区内不按照规定,随意行走,陈桂华厂区内车速过快,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厂部领导下达通知,各班在交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厂区内车速严格限制。

事故调查报告

公司领导:

    事故发生时间:20##年3月19日

事故发生地点:炼铁厂3#炉

事故受伤人:胡国华   男   44岁   工种:热风工

家庭住址: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竹园村五组

事故经过:

20##年3月19日下午,炼铁厂3#炉休风倒瘤,在16:40处理完毕复风工作,18:50左右。胡国华前往3#热风箱体顶部关闭煤气阀,在操作过程中煤气阀间隙有煤气外泄,因胡国华未佩戴空气呼吸器,加之阴雨天气湿度大气压低,煤气在低空盘旋,胡国华煤气中毒晕倒,被当班人员张成建发现后,立即通知值班长易传贵,值班长易传贵立即电话通知厂部分管安全副厂长谈成宁和车间主任章良宝,并且安排现场工人进行自救和组织抢救,同时热风工崔瑞新电话通知120和110,胡国华随后被送往上海梅山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抢救现已脱离危险。

事故原因:

1、热风工胡国华违反操作规程,未带空气呼吸器并站在下风向冒险操作;

2、现场监护人张成建监护不力,没有提醒胡国华带空气呼吸器,监护器件脱离岗位;

3、厂部内部管理不严,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8.事故统计

l  20##年事故统计表(按年统计)                    

 编号:                       保存期:永久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日期:

9.事故分析

工伤事故分析

20##年至今公司共发生工伤事故3起,与去年持平,具体为高炉2起,包括3.19日煤气中毒造成的事故,陈长林因铁花飞溅造成眼角膜烫伤;以及烧结1起交通事故。

分析上半年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员工思想麻痹大意,违背操作规程,高估自己操作能力,一味的简化操作步骤;二是特殊岗位人员不足及流动性大,补员时缺少系统培训和跟班;三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各分厂领导应加强对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宣传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哪些处理程序,让职工在遇到交通事故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材料不足而报不起来工伤。

公司针对梅钢、宝钢发生的事故在安全会议上进行宣传,并存会议记录。

10.企业提供:出具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和按领导签署意见办理结果的证明材料)

11.企业提供:本企业事故回顾记录(设事故耻辱日,安全活动记录)

12.企业提供:同类行业、企业发生事故(管理部门通报的事故)进行学习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查找本企业隐患记录和整改记录)

 

第二篇: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南昌富昌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漏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富昌油库位于白水湖中联村,占地面积80余亩,现有职工55人,主要由储罐区、付油区、消防泵房、赣江油品码头、污油处理区、泵房、配电房及综控室几部分组成。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20##年4月12日,特种作业人员王磊在付油区5#发油台作业时未插入鹤管,启动控制器,造成油品外露,造成了安全隐患。

2、应急救援情况

事件发生后王磊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球阀停止供油,报告班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油品,检查排污沟、地沟是否有余油,确认无残油和油气浓度低于爆炸极限,各种设备复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特种作业人员王磊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了油品泄露事故

2、间接原因

(1)、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术知识。(2)、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五、

1、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2、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对事故责任人认定及处理意见为主要责任,依据规定提出行政处罚1000元建议。    

                          

六、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在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机械操作,事故突发性强,具有不可预料性,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人员造成伤害都很严重。研究企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引导人们避免不安全行为已成为企业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针对该起事故,制定一些防范和整改措施加以补救:

  (一)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企业特点和规模建立安全指导性文件、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

  2、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人员

  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机制

  从资金和设施装备等物质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安全培训教育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

  2、对企业特种作业岗位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

隐患治理台账

编制部门: 安全生产部                                    编号:

编制日期: 20##年3月18日

填报人:陈臻中                             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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