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批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关于呈批《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攸煤生技〔2014〕19号 签发人:夏以良

攸县 煤 炭 局

关于呈批《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报来《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初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矿基本情况:荒塘冲煤矿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村境内,属私营股份制企业。该矿始建于19xx年, 20xx年11月通过技改验收,现有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荒塘冲煤矿矿区面积1.9912km2,,保有储量72.0万吨。该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43xxxxxxxxxxxx9902,有效期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湘MK安许证字

[2014]1627G3Y1号,有效期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4月28日),矿长已取得了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期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8月27日),证照合法、有效。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现有主井、风井两个井筒,主井主要担负矿井运煤、运矸、行人、运送材料、进风、敷设管线及安全出口等职能,X=3018095.73,Y=38474499.88,Z=+231,方位角19°;风井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并作为另一安全出口,风井坐标为X=3018196.5,Y=38474623.7,Z=+233.0,方位角316°,坡度27°。

二、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的必要性:

荒塘冲煤矿自20xx年以来,积极推行正规开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1、改造提升系统,矿井原暗主井为综合提升井,为增加提升的安全可靠性,增设了一个行人暗斜井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升降人员,主井提升能力大为提高;

2、主通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通风能力大为提高;3、进行了排水系统的改造,提高了矿井的排水能力;4、供电系统进行了改造,变压器、电缆进行了扩能选型;5、地面压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压风系统能力大为提高;6、回采工艺进行了改进,实现了正规开采,改原有斜切倒台阶采煤方法为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方法。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该矿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很有必要。

三、关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报告》由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提交。《报告》中荒塘冲煤矿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如下:矿井提升系统能力10.12万吨/年;井下排水系统能力10.25万吨/年;供电系统能力11.07万吨/年;井下运输系统能力13.22万吨/年;采掘工作面能力10.34万吨/年;通风系统能力10.34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能力9.12万吨/年。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原则,该矿井生产系统能力现场核定结果为9万吨/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煤行〔2012〕162号)的规定,特申请重新核定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

以上报告,恳请批示。

攸县煤炭局

20xx年12月10日

关于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请示

济经煤管字[2009]2号

关于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

圣井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请示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20xx年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自20xx年以来,该矿对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了改造与完善,生产能力有了较大变化,加之矿井储量发生变化,提出申请核定生产能力。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该矿委托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重新对该矿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并编制了《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该矿井生产能力达到13万吨/年。接到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申请报告后,市经委煤炭办组织人员对其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矿核定的生产能力符合国家发改委及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有关核定生产能力的要求,同意其核定生产能力结果。现上报,请审核批复。 二○○九年一月八日

关于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180 上传时间:2013-10-28 字号:大 中 小

09:17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

关于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

定报告的批复

冀煤生产?2013?86号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我市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邢安监字?2013?174号)收悉。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原邢台兴华煤矿)是省政府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20xx年6月,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地方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批复》(冀政函?2012?80号)中,批准“邢台兴华煤矿为自主经营管理矿井,计划通过扩能改造生产能力由目前的30万t/a达到45万t/a”。20xx年5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生产能力的意见》(冀安监管函[2013]6号)同意“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吨不变,不再进行技术改造扩能,待恢复生产后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为此,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邯郸市瑞达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编制了《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于20xx年10月上报邢台市安监局。我局于20xx年10月19-20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现场核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省局同意《报告》核定的结果,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33万t/a。

特此批复。

河北省煤炭工

业安全管理局

20xx年10月25日

关于呈批《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的请示

攸煤生技〔2014〕13号 签发人:夏以良

攸县 煤 炭 局

关于呈批《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报来《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初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矿基本情况:兴隆煤矿位于攸县峦山镇庙下村境内,属私营企业。该矿始建于19xx年, 20xx年2月通过技改验收,现有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兴隆煤矿矿区面积

1.788km2,保有储量225.6万吨。该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43xxxxxxxxxxxx1340,有效期至20xx年1月2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13〕1006G2Y1,有效期至20xx年12月7日。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现有主井、副井、风井三个井筒,主井主要担负矿井运煤、运矸、运送材料、进风、行人、敷设管线及安全出口等职能;副井主要担负运矸、运送材料、进风及安全出口等职能;风井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并作为另一安全出口。

二、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的必要性:

兴隆煤矿自20xx年以来,积极推行正规开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1、主提升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提升能力大为提高;2、主通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通风能力大为提高;3、回采工艺进行了改进,实现了正规开采,兴隆煤矿现±0m水

平,布置有11、12两个采区,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法,采用截煤机采煤,支护方式采用单体液压支护,工作面实现正规回采。

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该矿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很有必要。

三、关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报告》由湖南科技大学提交。《报告》中兴隆煤矿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如下:矿井提升系统能力15.45万吨/年;井下排水系统能力结果:满足要求;供电系统能力23.26万吨/年;井下运输系统能力16.52万吨/年;采掘工作面能力15.25万吨/年;通风系统能力18.26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能力19.58万吨/年;矿井压风、防尘与通讯等系统核查符合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符合要求。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本次核定该矿井的生产系统综合能力为15万吨/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煤行〔2012〕162号)的规定,特申请重新核定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

以上报告,恳请批示。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第二篇:报告与请示的异同

报告与请示的异同

相同点:①两者都属上行文。

②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对行文负全责,上报的 报告、请示首页须注明签发人。

③通常情况下,报告和请示的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 相异点:

①性质和行文目的不同,报告是呈阅性公文,其行文目的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询问等,属于陈述性公文,故不要求上级机关回复;而请示是呈批性公文,其行文目的在于请求指示或审核批准,需要上级机关给予答复。

②上级机关处理原则不同,对待报告上级机关只在认为有必要时才予批复,而对请示上级机关不管同意与否均应批复。

③篇幅容量不同,对报告虽也提倡一文一事,但像综合报告等显然多为一文数事,篇幅较长;对请示则严格要求一事一请,内容单一、篇幅相对较短小。

④行文时间不同,报告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行文 ;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

报告与请示的写作

一、报告的写作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

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一)报告的类别

1、呈报报告

这是直接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报告。根据具体内容和性质又可分综合报告与专题报告两种。 ①综合报告 是向上级汇报本单位本部门一个时期内全面工作或几个方面工作的综合情况, 往往有一文数事的特点。例:《关于××市九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专题报告 是向上级汇报某项工作、某个问题或某一方面情况的报告,往往有一事一报、 迅速及时的特点。

例:《关于元旦春节市场安排情况的报告》。

2、呈转报告

这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请求将该报告批转有关部门或地区执行的报告。例:林业部《关

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

3、回复报告

这是用于答复上级的询问或汇报所交办事情办理结果的报告。答复报告往往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对一般性

事项用函作答即可。例:××市民政局《关于拥军优属情况的报告》是 “八?一”建军节前开展专项活动的回复性报告。

(二)报告的写法

1、标题

报告标题通常由事由和文种组成。

2、主送机关

报告主送机关应是发文机关的直属上级机关。

3、正文

正文由报告缘由、报告事项、报告尾语三部分组成。报告缘由主要交待报告的起因、理由或 注明目的、意义等,是正文的开头;报告事项即正文的主体内容,如基本情况、措施与办法 、成效与问题或者是经验与教训、意见与建议、打算与设想等;报告尾语根据类别而定,呈 报性报告往往以“特此报告”或“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语作结。呈转性报告则会 提出“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的要求。

4、落款

正文结束,在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二、请示的写作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一)请示的类别

1、请求指示

如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等不甚理解;对工作中发 生的重大问题或 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原先规定难以处理;平行机关间对某一工作发生意见分歧无法统一, 需要向同一上级机关请示作出裁决等等,这些都属于请求上级指示的政策性请示。例《关 于确定××市高校行政级别的请示》。

2、请求审批

对涉及经济、编制、物资、人事等下级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不能决定或解决的;对本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统一规定执行需变通处理的,这些都属于请求上级审批的工作 性请示。例:《关于××建设项目需用资金的请示》。

(二)请示的写法

1、标题

请示标题通常由事由和文种两部分组成。

2、主送机关

应是发文机关的直属上级机关,且只能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请示。如是受双重领导 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

应根据隶属关 系逐级请示,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超过的上级机关。

3、正文

请示正文一般由请示起因、请示事项和请示尾语三部分构成。请示起因一般先说明行文的目 的、依据,强调请示的必要性,为请示事项的提出作好必要铺垫;请示事项是请示的核心内 容,要求明确、具体地指出,并做到既符合政策、法规,又具有建设性、可行性;请示尾语 一般有“特此请示,望于批复”,“以上请示请批准”等惯用语。

4、落款

正文结束,在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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