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司法局外宣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司法局

外宣工作的调研报告

(信息调研股 刘宏)

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展示形象的窗口,是社会各界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途径,是司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宣传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在基层司法局中,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宣传工作始终滞后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使得司法行政工作得不到社会各界充分全面的了解,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得不到广泛宣扬,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如何提高基层司法宣传工作水平,已经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就外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如下分析。

一、基层司法局外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激励机制影响具体从事对外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自觉性。外宣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一种自觉行为,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项工作上面,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和考评。

二是对外宣传工作的力量单一,未形成合力。在基层司法局中,宣传工作主要由信息股或办公室负责,而主要的宣传力量只是集中在一两个专职宣传干警身上,要想真正做到及时、全面地报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司法业务工作,仅靠专职宣传人员恐难胜任。而专职宣传人员,往往都是从其他科室选些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干警担任,并没有

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自身写作水平还有待提高,遇到大型的宣传报道任务,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同时,对外宣传的原始材料主要来源于各业务部门,但多数办案人员只顾埋头办案、不管总结宣传,不参与对外宣传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案卷材料不及时上报,直接导致对外宣传的基础材料匮乏。

三是对外宣传未能抓住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一方面是稿件撰写人站位不高。对所做工作的提炼、总结没有抓住关键,或者不及时,在内容上仅仅是就事论事,没有与时事和大局紧密结合,立足点不高、切入点不准;另一方面是没有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宣传位置,这两项工作对于全面考核司法工作成绩是缺一不可的,人民群众对此两项非常关注。

四是投稿不规范。多数外宣稿件投稿仅限于市局对口部门和县内媒体,没有一稿多投的意识,造成许多优秀稿件被埋没在基层,形成“闭门遮秀”的格局。多数外宣人员没有对刊物的版面、编辑等进行认真研究,没有根据稿件内容决定投稿刊物,盲目投稿,结果是石沉大海,多次投稿未果,必然会使干警散失信心,这在部分基层司法局形成了恶性循环。

五是宣传报道形式单一,多半是以文字宣传为主。对有条件的局开展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司法行政机关的风采,这应该是局机关对外宣传工作发展的主流方向。由于网络宣传在技术、经费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在多数基层局尚处于设想或起步阶段,未能形成气候。专题宣传和阵地宣传没有形成规模。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各个

阶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宣传重点,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围绕这些工作重点进行专题宣传,同时,在各种媒体中没有形成宣传的阵地,致使很多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能及时、全面地向社会进行报道。

二、提高基层司法局对外宣传工作水平的措施

对外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喉舌,对弘扬司法队伍形象和展示司法行政工作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提高基层司法局宣传工作的水平,已经摆在各基层司法局的重要议事日程。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基层局宣传工作水平?现就提出以下几点几点看法。

一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思想是行动的指导,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行动才有方向。首先要提高基层局中层以上干部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从思想上重视宣传工作,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就是工作,工作需要宣传,认识到抓宣传是领导者的重要工作方法。对于司法业务工作和司法宣传工作,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是提高干警对司法宣传工作的认识,教育干警彻底改变重业务轻宣传、宣传工作可干可不干的错误认识,鼓励那些办案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干警到宣传一线去,培养一批会办案件、会写材料的骨干队伍。 二是健章立制,强化管理,着力建造宣传格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宣传工作同样需要“规矩”来约束,这个“规矩”就是制度。这个制度既要从宏观上制定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又要从微观上明确宣传工作责任,实行量化考核,使科室和干警有一个具体的宣传工作目标;同时通过这个制度还要建成一个纵横结合、灵活机动、反应迅速的本级宣传网络,形成一个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广泛

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的宣传工作格局。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局领导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形成宣传工作全局一盘棋的体系,营造“大宣传”的工作格局。

三是提高素质,加强锻炼,全力培养宣传队伍。宣传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宣传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宣传队伍的培养不可能短期见效,要有长远眼光。可采取重点培养的方法,培养一两个专职宣传骨干,再由这些骨干在各部门发展一批兼职宣传员,让他们起到领头羊的作用。在为宣传工作创造条件、营造环境的同时,也要给宣传工作加大压力,培养宣传骨干的责任心、使命感,让他们感到只有多出作品、出好作品。队伍的培养要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在一段时间内,要相对固定一批宣传骨干,老同志要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让宣传工作这根“接力棒”一批一批地传下去。

四是拓展视野,寻求外援,努力开辟宣传新途径。宣传是开放型、多渠道的,司法宣传工作人员不能只是埋头苦干,要踏入社会、走近媒体,积极寻求媒体对宣传工作的支持,应多与记者学习请教,能采取与记者合作的方式来撰写宣传稿件是一个捷径,从中汲取他们的精华,借此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同时,广泛开辟宣传途径,也要取得地方宣传部门的支持,尤其是地方党委的宣传部门,他们对本地的宣传工作起着决策和领导作用,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有利于我们正确掌握党对于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地方党委及时了解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开展和队伍建设。

总之,对外宣传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是对外开放的先导、桥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外宣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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