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进行审计的报告

汉司字〔 2012 〕16 号 签发人: 刘恩奎

汉阴县司法局

关于对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进行审计的报告

县审计局:

汉阴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xx年9月安康市发改委以(安发改投资〔2010〕517号)文件正式批复,批复建筑总面积1770平方米。

该建设项目于20xx年7月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县公安局原办公大楼有偿划拨给我局,并按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有关标准进行改扩建和装修。我局按照省厅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县国有资产有偿划拨进行改扩建的方式,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20xx年12月28日竣工。

该建设项目中央下拨专项资金287万元,省补资金50万元,汉 1

阴县财政配套资金120万元(借用),共计到位资金457万元;实际支出建设款509.600939万元(其中:有偿划拨置换款304万元,装修工程款205.600939万元),请贵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项目建设 审计 报告

汉阴县司法局 20xx年3月20日印发 2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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