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建设 调查报告

农村基层法治建设

“法治中国”是中央提出的建设目标,法治不仅仅要停留在形式上,更体现在内容上、执行上取得的效果。由于我们的国情,乡镇人口总人口占比重较大,“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将是社会进行深化改革过程中重中之重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一、做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农业是我国生存的根本,要解决近13亿人的吃饭问题,首先要发展好农业,农业的组成单位是农村,农民是这个过程的主要参与者,起着生产资料供给的作用,能提供最为公平、公正的环境的只有法治。因为法治是公平正义的,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特别是在农村意识、信息、发展较为落后的情况下,法治更能彰显其管理治理作用。

(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让农民的生产产生最大效益。通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让让村民更加放心没有后顾之忧。通过自己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加上智慧,以及靠自己的勤劳来过上富裕的生活。环境是基础,良好的环境可以激发农民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向往,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去经营土地及生产。

(二)建设法治环境,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落地执行不变样。农村是以村屯为管理单位,村屯的领导是当地最能直接接触与传达政策的人,农民是政策的最直接的受益人,村屯是最基层的执行单位,各项政策能否顺利实施与执行,看的是基层基础工作的效果与扎实程度。

法治能保证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群众的利益才会有所保障。所以,法治的环境可以让农民真正的享受国家的政策,得到实惠。

(三)农村的良好经济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农民的经济收入决定整个国家真正的经济情况。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在农村,农村的日子好了,才会安心进行生产,才能保证城市供应。农民经济收入水平高了,全国的经济水平才会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了,才会带动农业的发展。农业是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农业真正带来效益,市场经济才会快速发展。

二、我国目前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思想深植,造成畏惧“法律”和“诉讼”解决问题模式。农民的意识因为受传统思想影响比较深,对法律的了解不是甚多,从心理上根本畏惧法律和诉讼,一方面畏惧对他们来说繁琐的程度,一方面畏惧是否能得到公正性以及因诉带来的费用。一般个人权力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息事宁人,实在无法忍受的,选择暴力解决。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权的习惯与想法.认为 “打官司”是不普通老百姓的事。

(二)“家族式”聚居习惯,有“理大于法的”思维模式。在农村一般家族式的聚居区比较多。按照中国传统的文化,一家当以老为尊.在一个村屯各家都会各种各样排法的亲戚,而农村的村风相对比较淳朴。对亲族比较在意,发生了事情之后.不是选择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而是选择威望较高的老人来对事实情况进行评说,对事实进行定论,而且通过调解一般一锤定音。在这种生活模式下,人伦的处理问题,忽视了法律的客观性与重要性。

(三)部分干部长期不依法行政,农村极大缺失法律信仰。在有些农村,村民无法依法行使自己手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当地家族势力比较庞大的情况下,会有家族来承担当地的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就会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隐瞒欺压的情况。

三、如何加强前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

农村是我国最基础也是最薄弱的环节,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必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对于推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有着重要意义。

(一)真正从内容上加强新农村建设,形成法治文化氛围。要想在基层农村建立法治文化,形成法治文化氛围。必须从农村的建设上下功夫,现在农村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家有所剩人员因年龄、学历对外信息接触的更少,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现状,打破思想的禁锢,通过一些文化站的集体活动,调动大多数人参加,通过参加一些活动来了解法律、知道法律。

(二)增加司法公信力和政府信任度。乡镇会有相应的司法机构,首先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平时要树立执法人员的威信,要秉公办案,依法行政,不可凌驾于法律范围之上,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响应中央的要求,真正的到群众中去.用适合本地的独特方法管理本,一切行为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不偏不倚、不脱离群众。

(三)让农民真正享受公民的权利。在农村中最大的事件就是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干部不可以徇私枉法,剥夺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

权。选举的人数要符合要求,选举的过程要公开,选举的结果要公示。公民的人身权利要得到保护,政府应真正的为百姓服务。做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意义重大,基层农村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第一基础防线,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就是在推动农业的科学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是最有讼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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