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勘探协议书

合同编号:(2013)勘 号

----配合基建工程

文物勘探协议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二○一三年 月 日

1

----配合基建工程文物勘探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90]248号文件、----人民政府[2012]2号公告等法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与指导精神, 基建项目中考古勘探工作由----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承担。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该项目中考古勘探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 文物勘探工作开始之前,甲方应首先清除土地现场障碍物(如

建筑垃圾、硬结地面等),排除可能存在的各种干扰因素,具备围墙、临建、保安等安全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与勘探发现地下文物的安全。

2、 向乙方提供项目总平面图(或复印件)一份,以便制定施工方

案。考古勘探期间,在勘探未结束的区域不允许取土或堆放其建筑材料,禁止大型机械设备碾压,确保勘探质量。

3、 甲方须设置在项目用地现场文物保护专员,负责协调现场文物 2

考古工作,一旦在基建工地现场发现文物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取得联系。

甲方文物保护专员为: ,电话: 。

4、 勘探工作结束后,发现的地下文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

设置专职保安,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地下文物安全。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施

工,科学布孔,认真勘探,精确记录。

2、 勘探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协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保证工程进度,降低工作成本,把对甲方基建工程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 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文物勘探工作,并对勘探报告的准确性和

科学性负责,田野考古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考古工作报告书3份。

4、 乙方专门设置勘探工地文物保护专员,负责与甲方文物保护专

员联系,并在基建工地现场发现文物时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乙方文物保护专员为: ,电话: 。

三、 工作时间: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勘探, 有效工作

日内完成现场勘探,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四、 勘探费用与付款方式:

1、 取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计委、

财政部、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

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规定,结合西安地

3

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取费标准,收取费用。

2、 取费标准与费用: 勘探收费标准为/平方米,勘探面

积 平方米,共计费用人民币 元。

3、 付款办法: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本协议签订之后七个工

作日内,甲方按上述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勘探费用,甲

方转账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西安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102007336860

中行西安市长安路支行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项目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六、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负责人: 负责人: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4

 

第二篇:文物勘探协议书

文物勘探协议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文物勘探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建设管理,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工程达成共识。本协议书表明甲方委托乙方就“   文物勘探工程”进行现场实施,乙方愿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依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建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文物勘探工作。其宗旨是:为了了解地下文物分布及保存情况,以便更好的采取保护措施和必要的发掘清理工作;本着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勘探位置、面积:桩号K0+062.2—K1+576.8,面积=1514.6m长×60m宽=90876m2

四、甲方应负的责任

    1、开工前必须将施工现场垃圾、苗木等障碍物清除。

    2、应交乙方总平面图(或复印件)一份,以便乙方制定施工方案。

    3、为了保证文物勘探工作的质量,在勘探工作尚未结束的地点不允许取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严禁车辆及机械设备通过。

    

五、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在文物勘探过程中,每勘探一段,对于无地下文物的场地及时向甲方和工程施工方移交,尽量做到不影响施工进度。

    2、勘探图纸(图号为A2)除留作清理发掘外,给甲方提供肆份。

    3、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及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且负责全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取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1、取费依据及标准:根据省、市物价财政部门关于《考古调查与勘探费问题的通知》([98]02)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取费。

2、经双方协商,勘探费每平方米1.6元,

总计人民币拾肆万伍仟肆佰零壹块陆元。(¥:145401.6元)

    七、付款方式:

    勘探完工乙方向甲方出据文勘成果报告后半个月内按上述价款一次性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税务发票。

    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的开户行与帐号如下:

八、开工日期:20##年   月   日。

        完工日期:20##年   月   日。

遇雨雪或不可抗拒因素时,工期顺延。勘探工作结束,如有古墓葬、古遗址,必须由乙方及时进行考古发掘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进行考

古发掘时,其勘探工程范围内所发现的古墓葬或古遗址的文物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或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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