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法院)

“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自查报告

按照法院要求,通过学习,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和查摆,现将在工作、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如下: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方面。执行工作比较繁忙,实际用在学习上的时间比较少,由于自己的理论水平不高,所以学起新鲜事物来就比较吃力,有点思路不清。所以在学习上不认真,就会缺少灵气,工作起来就会缺少朝气,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缺少了这些东西,素质就提高不上去,有时候认为自己有文化,有经验,不用学习也可以把工作干好,自我感觉良好,但在实际工作中还真的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像古人说的那样“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学习、不读书就会言之无物,个人的修养就不会得到提高,人就会变的粗俗,风度、气质就不会得到提高,工作起来就会没有思路。

2、工作方面。由于从事执行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创新性的思路。所以在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多,实际检查落实的少,导致工作起来抓不住重点,致使工作被动落后。在工作中只能完成上级交给的规定动作,缺乏创新意识,没能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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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风方面。在日常的工作中,由于原来的工作养成了按照规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对待工作有时和原来一样默守陈规,创新意识不强,争先创优的意识还不够强烈。缺乏拓展思路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工作中特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在工作中还存在有自满现象,总认为自己的工作做的不错,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于是有时会沾沾自喜,满足于现况,不思进取,由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不强,有时自己做的工作会不尽人意,对自己要求不高、标准太低,所以在工作的效果上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根源

通过“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的学习,经过认真查摆和深刻反思,对照自己工作中存在的,我认为个人之所以有以上方面的问题,主要的原因和根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不够深入。由于自己工作中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也放松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即要学习业务知识,又要学习工作以外的知识,即要向老同志学习,又要向身边有工作经验的年青同志学习。只有认真学习,掌握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学到的知识融汇贯通,应用自如,才能不会导致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上的失误。

二是自己主观上的宗旨意识不强。由于自己在思想改造上有所放松,认为自己在工作上和作风上好于他人,所以放 - 2 -

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做为一名干部,由于自己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加之受当今经济社会的影响,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淡化,没有能够真正树立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公仆意识,经过认真分析,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党的宗旨,没有正确处理好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经过分析对自己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我认为要想做一名合格的执行干部,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他们的精髓让它成为我今后工作的指南。同时更要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把上面的文件精神吃透,领会其中的内涵,才能把工作做到细处,通过学习使自己成为政法系统的行家里手,争做一名合格的执行干部。

二、工作上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方面通过学习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组合工作的实际敢于在作中提出自己新的工作思路,并付之于行动。二是克服满于现状的自满思想,增强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路和敢于创新的精神来开展工作,努力争取新的更大的进步。三是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做 - 3 -

到不等、不靠。

三、讲党性修养,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一个人的高贵在于灵魂,一定要时刻牢记我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人生的最大追求,用党的理论不断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尖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党的理想信念,让理想信念照亮我们的人生之路。

四、树良好作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工作生活中不仅要弘扬新风正气,还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作风建设,自觉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在党纪国法面前做到严于律已,做到令行禁止,做到心怀坦荡。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在生活中的每一个小节中,都要善于明辨是非,原则问题上凛然正气,态度问题上平心静气,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追求。

结合我个人实际,为了更好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我将首先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理念和业务技能;其次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最后努力提升自身修养,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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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法院罚没收入自查报告

关于对罚没收入进行自查的报告

市中院:

按照你院及省高院陕高法明传(2011)XX号通知要求,我院对20xx年以来的罚没收入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 统一组织

接到通知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陕政法字(2011)33号通知及上级法院和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同时,通过召开有关庭室负责人会议,分解了自查任务,层层落实了自查责任。

二、自查的基本情况

1、罚没收入收缴情况。20xx年以来,我院共收诉讼费XXXX元(其中20xx年收诉讼费XXX元,20xx年1—6月收诉讼费XXXX元);收缴罚金XXXX元(其中20xx年XXX元,20xx年1一6月XXXX元);没收涉案财物XX件,无罚款。在缴款方式上,我院在银行设有诉讼费和罚没收入专用账户,所缴费用和收入均由缴费人或缴款人到银行缴纳,我院依据银行出具是缴款凭证再开具诉讼费收费票据或处罚收据。对缴至专用账户的罚没收入,我院已全额上缴国库。

2、纪律执行情况。近年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执行诉讼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的 1

诉讼费和罚没收入均按照规定上交国库,未发现有隐瞒、截留、转移或坐支诉讼费和罚没收入,也没有利用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私设“小金库”问题。

近年来,我院的办案经费和办公经费已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全额拨付,没有出现以诉讼费或罚没收入冲抵公用经费预算的现象,也不存在多收多返、少收少返的现象。我院也没有对个庭室和办案法官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或罚没指标,我院也未将罚没收入完成情况的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中。

通过认真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确保我院诉讼费收费行为和罚没行为的规范、有序、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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