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市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第二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甬人薪[2004]16号 甬财政行[2004]829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或虽未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xx年7月1日起增发生活补贴费。20xx年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增发生活补贴费。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均按本人离退休时实际担任(或聘任)的职务和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一至四)。

二、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符合享受每年一至二个月生活补贴费条件的,可将这次发放的补贴列入计发一至二个月生活补贴费的基数。

三、增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所需经费,按现行离退休费的经费渠道列支。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提高发放标准,也不得自行发放其他津贴。 五、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的财政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六、本通知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表:1、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2、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3、机关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4、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宁波市人事局 宁波市财政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表1:

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单位:元/月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附表2:

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单位:元/月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附表3:

机关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单位:元/月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注:19xx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干部可按副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人员确定生活补贴费标准,工人可按高级工确定生活补贴费标准。

附表4:

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表

单位:元/月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注:19xx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干部可按四级职员(一档)及相当职务人员确定生活补贴费标准,工人可按高级工确定生活补贴费标准。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审批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人员分类按离休、退休、退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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