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关于枣强县畜牧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补助

培训工作报告

近日,我枣强县畜牧局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补助事宜在我县各乡镇统一开展了一次针对规模化养猪户(年出栏量50头以上)培训。我局本着为较快、较系统、较完善的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补助项目处理的目的,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了积极安排部署,由我局领导统一安排,并抽调专人到乡镇基层开展培训工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为确保各户明白,我局以发放明白纸,为农户发放档案的办法,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明白纸中已明确写出建立养殖档案,病死猪上报程序及补助申报注意事项各项要求,以便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

二、现场培训养殖档案的填写、修改的具体相关知识,以便确保农户不盲目填写或者不知情况胡乱填写,避免到时各农户病死猪申报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培训后,我局相关人员及时解答农户疑问,并及时解决农户在实际病死猪申报具体操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麻烦,为确保我局病死猪申报现场检查,现场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培训会上,农户们听得认真,记得仔细。培训完后,农户们踊跃提出问题,响应热烈。我局开展的为期两天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补助相关培训顺利落下尾声

20xx年4月19日

 

第二篇: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

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

1、检疫员要每日认真填写检疫记录表,发现疫情是要立即报告场长,由场长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病死猪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作无害化处理。

2、非病疫死亡的个体,由检疫员报告场长,查明原因。在无害化处理区进行监督处理(掩埋或焚烧)。

3、养殖过程中使用一次性用品如注射器、药品等要依照相关部门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4、严禁食用或出售相关待处理品,造成事故者,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无害化处理区作业处理时,必须由指定人员看管,并作好周边地区消毒工作,严防污染环境或疫情传播。

6、无害化处理后,相关人员要做好处理记录,以便有关部门或人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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