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表

附件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表

用人单位编码:                          职工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保存一份,装入劳动者档案一份。


附件2: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编码: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3: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续签)备案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编码: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4: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变更)备案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编码: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5: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编码:             单位养老保险编码:            职工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劳动者档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6: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解除或终止)备案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编码: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7:

审核备案流程

一、信息录入与要件报送

(一)录入。用人单位通过网络进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并注册后,使用账号、密码进入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按要求录入信息。

(二)打印。信息录入完毕后,导出并打印需要进行用工备案的对应表格(新招、续签、变更、解除或终止)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表》,在用人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备案。用人单位持打印表格和所需审核要件到所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行政用工备案部门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使用授权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对用人单位上报的单位基本信息、录用职工信息、用人单位提供的备案要件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案。
附件8: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

管理系统登陆 注册及使用方法

一、系统登陆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

(一)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yhrss.gov.cn/),在首页中部“服务大厅”右下角“网上申报”栏,点击“沈阳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

(二)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61.189.32.230:8888/”,回车后直接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

二、用人单位注册与使用系统

用人单位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首页左侧第二栏点击“马上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成为系统的用户。在办理“用工备案”业务时,用人单位使用账号、密码进入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可以参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操作指南手册(企业用户)》,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首页右侧“通知公告”栏中点击“劳动关系管理系统操作指南手册”,进入下载页面,再点击右侧“下载附件”,下载手册。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进入使用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后,使用授权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主题词: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备案  办法  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年12月27日印发

 

第二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空白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编码

名称社保编号组织机构代码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空白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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