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总结归纳

1.出口商品盈亏率是指出口商品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率。

出口盈亏额是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盈利;反之,为亏损。

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是用来反映出口商品盈亏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指以某种商品的出口总成本与出口商品的外汇净收入之比,得出用多少人民币换回1单位外币。

3.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外汇)

4.出口创汇率是指加工后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料外汇成本的比率。

5.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进口原料外汇支出)/进口原料外汇支出 × 100% 如果原料是进口的,其外汇成本按CIF价计算;如果是本国产品,则按FOB出口价计算。

6.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公式如下:

FOB价 = 生产(或进货)成本价 + 国内费用 + 净利润

CFR价 = 生产(或进货)成本价 + 国内费用 + 国外运费 + 净利润 CIF 价 = 生产(或进货)成本价 + 国内费用 + 国外运费 + 国外保险费 + 净利润

7.投保加成=1+投保加成率

8.FOB价换算为CFR 价、CIF价:

CFR价 = FOB价 + 国外运费

CIF 价 = (FOB价 + 国外运费 )/ [1- (投保加成 × 保险费费率)]

9.CFR价换算为FOB价、CIF价:

FOB价 = CFR价-运费

CIF 价 = CFR价 / [1- (投保加成 × 保险费费率)]

10.CIF价换算为FOB价、CFR价:

FOB价 = CIF价 × (1-投保加成 × 保险费费率)-国外运费

CFR价 = CIF价 × (1-投保加成 × 保险费费率)

11.汇票(支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12. 汇付的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13. 汇付的种类:信汇、电汇、票汇

14.汇付(汇款)是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属于顺汇法。 15.汇付方式的特点:

1.风险大。汇付方式是商业信用;

2.资金负担不平衡。预付货款情况下,进口商先付款;货到付款情况下,出口商要垫付资金;可见该支付方式下,双方的资金负担较重,且不平衡;

3.费用低,手续简单。 16.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预付货款、分期付款、货到付款 17.信用证:不可撤销的相符交单。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18.承付: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19.信用证的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交单人、议付行、指定行、付款行、保兑行、承兑行

20.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一种自足的文件;信用证结算处理的是单据业务。

21.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

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22.报关的分类:1) 按照报关的对象:可以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2) 按照报关的行为性质:可以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23.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订过程中,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要约)和接受(承诺)是达成交易、合同订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24.询盘又可以被称为要约邀请,是指交易的一方为购买或销售货物而向对方提出的有关交易条件的询问。

25.发盘又叫要约、发价、报盘、报价,是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其达成交易、签订合同买卖某种商品的表示。发出发盘的一方就是发盘人,收到发盘的一方则被称为受盘人。

26.一项有效的发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盘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对象提出;(2)发盘中必须明确表示发盘人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3)发盘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27.代理是指出口商与国外的代理商达成协议由出口商作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出口商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推销商品、签订合同的一种贸易方式。代理商和出口商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28.代理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从事商业活动。(2)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3)代理人通常是运用委托人的资金从事业务活动。(4)代理人不管交易的盈亏,只是收取佣金。(5)代理人只居间介绍生意、招揽订单,而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29.代理的种类:总代理、独家代理、佣金代理(一般代理)

30.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是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体现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互相依赖关系。

31.对外贸易又称进出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32.按商品的移动方向划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复出口贸易、复进口贸易。

33.按商品形态划分: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34.按交易对象划分: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35.转口贸易与过境贸易的区别:第三国是否参与贸易过程的买卖活动

36.大卫?李嘉图是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他继承和发扬了亚当?斯密的理论,提出了以自由贸易为前提的比较优势理论,为工业资产阶级的斗争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武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比较优势理论。

37.大卫?李嘉图认为国家间也应按“两优择优,两劣取轻”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分工。

38.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

39.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垂直型、水平型、混合型

40.世界(国际)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交换商品和服务的场所,是世界范围内通过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国间市场和各国内部市场的总和。

41.当代世界市场的主要特征:(1) 世界市场的容量迅速扩大;(2) 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3) 世界市场的垄断性不断加强;(4) 世界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5) 世界市场上商品的相对过剩和结构性的供给不足并存

42.国际技术贸易的三大内容: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3.专利权的获得条件:形式条件、实在条件,即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大特点。

44.专利有三种主要类型: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45.商标:是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识别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而在商品上所做的标记或标志。

46.商标权包括四大内容: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

47.商标权的取得的原则:先注册原则、先使用原则、无异议注册原则、先注册人拥有商标权且先使用人拥有继续使用权原则。

48.转让的形式:商标的转让、商标的许可使用

49.常见的商标是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商标权具有排他性、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的特点。

50.专有技术使用权:具有实用性、秘密性、可传授性和可转让性、“无权性”

51.专有技术没有专门法律保护,所以它不属于知识产权。

52.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

53.关税是一国海关在进出口商品经过关境时,向本国的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

54.关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同其他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55.关税的主要特点: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的课税主体即纳税人,是本国进出口商,关税的课税客体即课税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关税具有涉外性。

56.征收关税的作用:(1)增加本国财政收入,以此为目的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2)保护本国的产业与国内市场,以此为目的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3)涉外作用。为了配合外交政策的需要,以示区别对待,这叫外交关税。

57.关税的种类: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

58.一般进口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普惠制税率

59.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紧急关税

60.特惠税是对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给于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61.从量税按商品的数量、重量、体积、长度等物量单位为基础征收的关税。从量税的最大弱点是不能对国内工业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62.从量税税额=商品数量×单位从量税率

63.从价税按商品价格抽取一定比例所征收的关税,主要用于工业制造品,能够反映出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差别。可以通过高价高税来抑制国内价格总水平上涨,对国内工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64.从价税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

65.混合税指把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结合起来同时征收,多用于耗用原材料较多的工业制成品。

66.混合税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67.非关税壁垒:反倾销措施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

68.选择税指对一种商品规定两种税率,即从价税和从量税,在具体征收时,海关根据情况从中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海关会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但在有些情况下,比如鼓励进口,也会就低征税。 69.各国贸易技术壁垒有几种: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商品标签的规定;绿色壁垒。

70.技术性贸易措施可分为三类: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71.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出口,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的进口厂商提供的优惠贷款。

72.出口信贷的种类:(1)按时间长短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信贷。(2)根据不同

对象、资金使用的不同形式,可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两类。

73.出口信贷的特点:(1)出口信贷的利率低于相同条件国际金融市场贷款利率;(2)贷款指定用途;(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只能占合同85%左右,其余10%~15%要由进口商支付现汇;(4)出口信贷的发放与信贷保险相结合。

74.出口管制的商品:战略物资和先进技术资料;国内生产和生活紧缺的物资;需要“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本国在国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商品和出口额大的商品。

75.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地理区域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实行的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

76.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成员资格的区域性;对外的排他性;利益的放大性;内部的开放性。

77.最惠国待遇条款是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最重要的法律条款之一,其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其基本要求是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享有或可能享有的待遇。

78.国民待遇条款也是贸易条约与协定中的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其含义是缔约一方保证缔约对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79.互惠待遇条款是指缔约国双方根据协议相互给予对方的对等的权利的待遇。这一条款一般不能单独使用,要与其他特定的权利或制度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使用。

80.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是一个关于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多边贸易条约,同时也是缔约方之间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场所。

81.国际贸易术语也称价格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英文缩写来表示价格的构成和交易双方的有关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的一种专门用语。

82.FOB是即装运港船上交货的缩写。是指卖方(出口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83.卖方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4)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商业#5@p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84.买方义务:(1)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船地和装船时间通知卖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收取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4)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

85.CFR是成本加运费的缩写。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该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负担货物装上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支付运费。

86.卖方义务:(1)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在约定期限内在装运港装船,并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4)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等有关单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87.买方义务:(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

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88.CIF是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的缩写。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国的港口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航运。该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89.卖方义务:(1)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运输保险。(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5)提交商业#5@p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90.买方义务:(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相应的进口税。

91.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商标或牌名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92.凭实物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93.定牌是指根据买方的要求在出口商品的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

94.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的商品上不使用任何商标和牌号。(避免贸易壁垒)

95.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分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

96.海洋运输是指利用商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目前,海运量在国际货物运输总量中占80%以上。海洋运输具有运载能力大,货物运量大,运费低,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等优点。海洋运输速度较慢,海上自然风险较大,船期不准确。

97.按照海洋运输经营方式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98.租船运输的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

99.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书面凭证。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100.海运提单的种类:(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根据收货人抬头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5)根据船舶营运方式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6)根据提单内容繁简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7)其他各种提单:舱面提单、舱面提单、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101.海上损失又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施救所造成的各种损失。按照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02.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指运输途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根据情况不同,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03.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按损失的性质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04.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又是承保人责任义务大小及被保险人缴付保费数额的依据。

105.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106.基本险:(1)平安险;(2)水渍险;(3)一切险。 107.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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