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陈应付打架给予处分的决定

关于对陈应付和李孟盛给予开除的决定 全体同仁:

20xx年3月28日晚,组装拉员工陈应付和李孟盛,因个人间矛盾处理不当最终导致了动手打架事件的发生,给厂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厂规厂纪。 鉴于以上情况,为严肃厂里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陈应付、李孟盛每人各罚100元的处罚,并开除立即离厂。

希望全体同仁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厂规厂纪,以厂为家,相互帮助,相互理解,和睦相处,共同营造和睦、温馨的气氛。

深圳市永志高电子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9日

 

第二篇:关于员工打架的处罚决定

关于对梁志均、韦澳争执事件的处理决定

11月19日下午,三楼车间员工梁志均对韦澳人身攻击。据查,11月18日加班期间,因工作双方发生争执并带口语(脏话),导致两人关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志均多次叫韦澳,韦澳未回应,于是梁志均将一块电子板扔向韦澳,并将凳子举起并抓起韦澳的衣领,随后放了下来。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厂纪厂规,鉴于经教育后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给公司及同事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并保证不再发生,认错态度良好,且未产生严重后果。厂务部一致决定如下:

1.对同事过激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响了公司的运作及同事之间的团结,处以记大过处分(罚款100元)。

2.梁志均将电子板扔向同事,损坏公司财物,将以该板造价的三倍处罚。

3.俩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线,因此韦澳也有责任,予以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团结友爱,多点理解与包容,遇事冷静处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广州禹舜科技有限公司

厂务部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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