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 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内容

3.1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3.1.1精神饱满

3.1.2纪律严明

3.1.3礼貌待人

3.1.4反应迅速

3.2主要任务

3.2.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保障和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2.3维护厂区和宿舍正常秩序。

四、岗位职责

4.1保安队长职责

4.1.1负责保安日常工作之安排、人员管理、督导训练及工作考核;

4.1.2负责落实公司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

4.1.3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4负责保安内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及考核;

4.1.5负责每周召开保安队例会一次,内容主要为:公司下发文件及上级指

示的传达,上周的工作讲评,本周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等;

4.1.6担负保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

4.1.7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草拟、上报、执行及考核;

4.1.8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年度检查计划的制定,定期组织公司消防设施检

查(每季度),并形成记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1.9负责公司安检制度的执行和考核;

4.1.10检查掌握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及物资进出等登记、放行情况,对违纪

现象进行制止同时上报上级主管,对违纪队员有教育和处罚权;

4.1.11 每周不少于一次在凌晨对大夜班执勤情况进行抽查,对司域范围的安

全进行突击检查,对巡逻保安的点到点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在监控录像上抽查夜班巡逻值勤情况;

4.1.12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管理,每日查看监控系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并妥善处理;员工、外部人员和外单位要求查看监控记录,需通过上级主管批准方可进行;

4.1.13每周不少于两次组织全体队员进行集训,内容为学习制度、风纪礼仪

和军事队列训练等;

4.1.14检查、记录干部夜晚值班情况,对不负责的值班干部有权纠正其行为,

并报告上级主管或越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4.1.15负责保安队所属区域“6S”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所属环境进行整理

整顿,对卫生进行清扫清洁,培养所属人员的“6S”素养和安全意识;

4.1.16配合对公司进行日常性的“6S”现场管理及环境卫生、劳动纪律、车

辆停放等情况的检查,对遵章守纪、按规定办事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进行处罚;

4.1.17负责保安队所属区域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的管理,做好登记和日常

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损坏情况及时上报;

4.1.17协助上级处理突发事件及各种安全事故之调查;

4.1.1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2保安职责

4.2.1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2.2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2.3车辆进出要做好登记、检查,外来车辆带货出门应持有总经办或出货

部门签名的放行条,查实放行条上填写物品和实物是否相符,放行人是否部门负责人,放行条负责人签名是否真实,无条不准出门;员工携带行李或物品出门也应持有总经办批准的放行条,且必须由当事人亲手打开行李让当班保安检查,无异常者放行,有异常情况则上报领导予以处理;

4.2.4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戴厂牌及维护饭堂进餐秩序;

4.2.5定期检查厂区消防设施及安全预防、维护工作;

4.2.6做好巡逻工作。夜间巡逻每1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厂区,

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要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

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4.2.7每天定时升降国旗;

4.2.8每天早晨七时前,值大夜班保安分别清洁大门内外卫生,早班保安保

证室内全部卫生,平常时段对周围环境、门轨下面注意保洁;

4.2.9本公司轿车、宾客轿车进出公司大门时,保安必须出门敬举手礼;

4.2.10果断处理本岗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盘查或监视;

4.2.11遇有火警和其它事故迅速扑救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

及时报告;

4.2.12对来访客人进行登记和管理,来访客人必须在门卫登记,政府机关

来宾和客户代表经接待人确认后,方可进入指定的接待场所,不允许其直接进入车间等工作场所;其他访客由接待人确认后在门卫室或厂外见面,不准进入厂区;

4.2.13配合总经办进行公司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2.14每天上班时要求员工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指定位置停放,

指挥宾客车辆停在规定位置;其他外来车辆和公司部长(包括部长)以下员工私车一律不得进入工厂;

4.2.15公司车辆出门应持有“派车单”,无单不准出门;公司级(总经理助

理以上)领导因急事出门打招呼除外,但要求回司后补单;其余人

员一律没有例外;

4.2.16确保通讯设备和岗位上的各种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2.17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任务.

五、上岗要求

5.1保安执勤须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扎好领带,扣好襟扣,佩戴好厂牌(相

片朝外),不得有披衣、松懈钮扣,有帽不戴等现象;

5.2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穿戴要整洁干净,不得有异味,必须保持仪容

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领导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5.4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5.5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6需不定时加强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

件的发生,确保厂区、宿舍安全,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总经办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7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必须由其他当班

保安人员代班;

5.8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等违规违法现象;

5.9当班保安进入厂区、宿舍、餐厅稽查时,应穿保安服,配戴厂证,并纠

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

5.10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或外5米处逗留,以免影响值班保

安的工作;

5.11晚间值班应提高警惕 ,做好防护事宜;

5.13每天必须保持保安室范围摆放整齐、干净清洁.

5.14礼貌的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应及时传达,保安室电话除公

事外,任何人不得用来聊天.

5.1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16发现厂区、宿舍内有民事纠纷时,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或总

经办处理。

六、门岗规定(一期厂区)

6.1南大门系贵宾及领导车辆专用通道,员工上下班由西大门出入,保安

主要负责开关门、检查、监督来访人员、车辆进出,给公司领导及外来贵宾等敬礼,做好值班记录;

6.2保安队员上班时间严禁会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6.3 严格按作息时间监督员工进出,除上下班人员,PM24:00以后,进出厂

区人员要特别登记于《超时晚归人员状况》表上;

6.4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保安室(因例行公事或公司领导除外),

非值班时间,保安不得在保安室内逗留,,影响值班保安工作;

6.5保安室窗口处3米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聊天等现象;

6.6员工进出厂大门口必须佩戴厂牌(相片朝外);

6.7员工上班时外出须持所属部门、分厂主管核准签名的《员工出门证》

方可放行;员工外出、辞工、自离、开除、解雇、终止试用携带物品时,必须持有效《物品放行条》,违者保安不予放行;

6.8厂内外人员(车辆)携带物品时,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备,核对实物是否与

手续相符,核对无误后才可放行;

6.9人员(车辆)来访时,必须先登记,了解清楚并通报受访人,按规定确定

相应的接待方式。保安办事应做到热情、及时;严禁故意刁难,态度冷淡;

6.10对外来物件的收发及传送应及时,准确无误,并保证其完整,不受损坏,

已损坏邮件应拒收;收件人领取时凭厂牌或其他证件领取并要求其本人于《信件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6.11每周一9:00前由保安队长将前一周的《车辆进出登记表》、《员工出

入厂登记表》、《超时晚归人员登记表》等记录交行政科核对;

6. 12在岗位上坐姿要正、站姿有精神,董事长、高管、客人及其家属进出

时应立正行注目礼;

6. 13监督员工按有关打卡制度打卡,对插队、代人打卡、迟到、早退、旷

工、打卡后到餐厅用早餐等情况进行记录,严重者可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6. 14进出厂区或在厂区范围严禁穿拖鞋(生活区除外);

6. 15不定时的巡逻宿舍搞好安全管理,制止违规现象发生,按作息时间控

制照明开关;

6. 16在生活区内落实各制度的执行,制止赌博、打架等其它违纪事件。

6. 17员工在厂区、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对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

区边走边吃边扔的行为,保安应予以制止并处罚;

七、门禁规定

7.1员工进出管制

7.1.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

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总经办处理;

7.1.2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出门证,无出门证时,保

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7.1.3员工外出时须按照公司《安检门管理制度》进行例行安检,对违规

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者可上报总经办进行处理;

7.1.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携带物品外出,保安须凭总经办核准后的《物

品放行条》,并严格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严禁带有公司产品样品、技术资料等物品;

7.1.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客人参观厂区,当班保安应立即制止,不听

劝阻者可上报总经办进行处理;

7.1.6员工携带违禁物品不准进厂。

7.2车辆进出管制

7.2.1外来车辆入厂时应在保安室登记,经确认同意进厂后,办理临时通行

证后方可进厂;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物品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放行条内填写清楚并签名,保安拿到物品放行条后,将车内所载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7.2.2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值勤保安应正确、礼貌地指挥好车辆停

放地。

7.3物品进出管制

7.3.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宿舍时,须自觉经过安检

门检查或接受保安人工检查与登记;

7.3.2外协加工单位携带物料外出须由生产部调度中心开具《物品放行

条》,成品发货须由财务部统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保安检查单据各项目填写是否规范,签名是否真实等,核实单、物相符情况后方可放行;加工零件、样板、模具、工具等物品出厂,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放行条上注明清楚并签名确认,由总经办批准,保安核实单、物相符后方可放行;

7.3.3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不能确定的须上报总经办进行处理;

7.4外来人员进厂管制

7.4.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不得入厂;

7.4.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有明显酗酒情况的人员不得入厂;

7.4.3来访客人无接待人员引导时不允许直接进入车间等工作场所;其他

访客由接待人确认后在门卫室或厂外见面,不准进入厂区;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经相关部门确认后,保安指引至指定地点;

7.4.4非洽谈公务人员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不得入厂;

7.4.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者不得入厂;

7.4.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得入厂;

7.4.7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由人力资源确认后方可入厂,同

时告知入厂后注意事项;

7.4.8应聘人员非经人力资源引导或允许不得进入车间等工作场所,如有

应聘人员自行或由介绍人带领私自进行车间等工作场所,保安有权进行制止,不听劝阻者逐级上报妥善处理;

7.4.9厂区内加工户应聘人员,须由加工户负责人引领方可进入车间,并告

知入厂注意事项;

7.5 严禁出厂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7.5.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7.5.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相符;

7.5.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上未经相部门部长或主管签核者;

7.5.4员工出厂时,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相关人员、主管签名;

7.5.5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但物与放行条不相符者。

7.6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7.6.1不可触其人身;

7.6.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件、物料半成品等,以公司财产为主;

7.6.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

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7.6.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八、工作交接

8.1 值班状况交接

8.1.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次值班情况;

8.1.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资料、物品等;

8.1.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8.1.4上级规定和指示的事项;

8.1.5 寄存物品的转交。

8.2 警具、警械的交接

8.2.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巡逻车的使用

状态;

8.2.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8.2.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坏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8.2.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

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九、突发事件的处理

9.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

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做好准备;

9.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

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9.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

发展,本厂员工与厂外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逐级上报妥善处理

9.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行政科长,以便安排厂车及

时送往医院治疗.

十、考核办法

10.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考核厂纪,

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10.2 考核内容

10.2.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填写好值班日志.(10分) 10.2.2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

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10分)

10.2.3对公司主管干部应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熟知接电活的礼节;

(10分)

10.2.4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团结并配

合协调;(10分)

10.2.5当班期间能按规定对厂区巡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10分)

10.2.6遇紧急情况时处理果断合理,能对其他岗哨进行有力支援.(10

分)

10.2.7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

他活动;(10分)

10.2.8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10分)

10.2.9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10分) 10.2.10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10分)

10.3考核方式

10.3.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厂规、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10.3.2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

并排出名次;

10.3.3每月考核一次,视考核分数评定奖金。

10.4奖惩条例

10.4.1 奖励

10.4.1.1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 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C 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D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10.4.1.2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及发放奖金:

A 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 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事故者;

C 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10.4.2罚则

10.4.2.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1、 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2、 当班酗酒;

3、 监守自盗者;

4、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者;

5、 对来宾失礼、索取好处或故意刁难者;

6、 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者。

10.4.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

1、 当班睡觉者;

2、 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小说杂志、、玩电脑、手机游戏等;

3、 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4、 不请假外出者;

5、 公司产品、磁泥等物料无单外放者;;

6、 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带物品外出,无《物品放行条》或未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电话通知放行者。

10.4.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或罚款20元

1、 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洁者;

2、 未按规定文明用语,满口污言秽语者;

3、 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登记,未发《来访证》而放行者;

4、 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5、 对员工代打卡、无外出证明外出未进行管制者;

6、 本公司车辆外出,无总经办领导批准的派车单或无总经办领导电话通知擅自放行者;

7、未对外来车辆出厂时进行例行检查者;

8、对员工不穿厂服、不戴厂证,不加询问而放入厂区者;

9、安检时流于形式,未按公司要求执行者;

10、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11、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12、其他按《保安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