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产权- 专利事务)

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产权专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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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产权专利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____具体行政行为、但未作出而不服,现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议申请人____ 代理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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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复议申请书应当填写一式一份;(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下载)

2.复议申请书可手工填写;

3.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自然人应当签名,印章或签名不得复印,法人未委托代理人时应当填写联系人;

4.复议要求和理由一栏如填写不下,可以附页;

5.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附具该文件复印件;

6.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7.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和其他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8.复议申请书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处邮寄或递交。

二、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项

1.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决定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将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决定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决定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终止决定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要求恢复权利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5条规定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13.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14.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15.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16.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17.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益的。

来源: /ws/detail1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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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贵阳铭仁堂医院

被申请人:贵阳市卫生局

申请人因不服贵阳市卫生局筑(医罚)字(2011)第018号所处罚决定,特

向贵州省卫生厅申请复议。请求撤销筑(医罚)字(2011)第018号所处罚决定。 事实与理由:我院于20xx年建院以来,一直遵照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贵阳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管理,坚持挂牌行医、持证行医,规范医疗。未发生过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在医院管理上,一直坚持创新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以

病人为中心”、“以病人满意”为目的的服务宗旨,坚持保障质量安全,对诊疗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序诊疗,流程细化,使患者缩短治疗时间,符合医患双方利益,受到广大患者的好评。

建院3年来,我院一直坚持按时效验,持证行医、规范行医。关于本年度逾

期效验是因为存在我院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所造成:

我院于20xx年建院以来一直租用《贵州省农机公司》的房屋营业,20xx年

3月省农机公司改制,通知我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我院一直以来正在积极寻找合适医院经营用房,地段(按照上级管理规定,医院与医院之间应间隔一定的距离)但是,半年多来我们跑遍了贵阳的大街小巷,找业主找建房单位,请教卫监所的同志,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段和房屋。众所周知,贵阳的医疗单位众多,竞争非常激烈,象我们这样的小医院在夹缝生存,只能靠服务好和低收费来吸引患者,收入不高,经济比较困难,合适的地段高昂的房租我们承受不了,租金低的地段又没有适合办医院的房屋(面积要求1000㎡以上)。房东《贵州省农机公司》一直催促我院搬迁,现在新的院址没有落实,这些都是我院目前确实存在的实际困难。

鉴于以上困难,我院已于20xx年3月28日停止营业,关于我院在停业期间

开展诊疗活动,是由于个别医生留有医院钥匙,在我院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个人盈利的目的私自开门营业所造成的。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极大地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的筑(医罚)字(2011)第018号所处罚决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贵州省卫生厅

申请人:贵阳铭仁堂医院

20xx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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