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业务申请书

贷款卡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全称:                                              _

组织机构代码:              贷款卡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码:                 

经办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注:金融机构意见是否填写试当地人民银行具体要求而定  


1、  表中带“*”号数据项为必填项,必须填写;未带“*”号项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法人企业填写全部表,非法人企业填写“表一”、“表三”、“表五”,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填写“表一”、“表三”。

2、  借款人是指:向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3、  《贷款卡申请书》“申请人承诺”栏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本人亲笔签字,代签无效。

4、  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

5、  登记注册号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及借款人其他有效证件的注册号码。

6、  登记注册类型:按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7、  经济类型:分为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私营、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个体、其他。

8、 预算管理形式:分为全额包干、差额预算、自收自支。

9、 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属、省属、地区、县属、乡及以下属。

10、经营场地所有权:分为自有、租赁、其他。

11、身份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他证件。

12、借款人特征: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企业特征按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13、行业分类说明: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填写。

A   农、林、牧、渔业  

A01 农业、A02 林业;A03 畜牧业、A04 渔业;A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B   采矿业

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B11 其他采矿业。

C   制造业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C14 食品制造业;C15 饮料制造业;C16 烟草制品业、C17 纺织业;C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C19 皮革、毛衣、羽毛(绒)及其制造业;C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1 家具制造业;C22 造纸及纸制品业;C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C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C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7 医药制造业;C28 化学纤维制造业;C29 橡胶制品业;C30 塑料制品业;C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4 金属制品业;C35 通用设备制造业;C36 专用设备制造业;C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C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C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C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D45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D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E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E48 建筑安装业;E49 建筑装饰业;E50 其他建筑业。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F51 铁路运输业;F52 道路运输业;F53 城市公共交通业;F54 水上运输业;F55 航空运输业;F56 管道运输业;F57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F58 仓储业;F59 邮政业。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G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G61 计算机服务业;G62 软件业。

H   批发和零售业   H63 批发业;H65 零售业;

I      住宿和餐饮业      I66 住宿业;I67 餐饮业。

J     金融业                 J68 银行业;J69 证券业;J70 保险业;J71 其他金融活动。

K    房地产业             K72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73 租赁业;L74 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

M75 研究与试验发展;M76 专业技术服务业;M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M78 地质勘查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N79 水利管理业;N80 环境管理业;N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O82 居民服务业;O83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P84 教育。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Q85 卫生;Q86 社会保障业;Q87 社会福利业。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R88 新闻出版业;R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R90 文化艺术业;R91 体育;R92 娱乐业。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S93 中国共产党机关;S94 国家机构;S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S96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S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     国际组织      T98  国际组织。

                                                      
表一、基本概况信息

表二、资本构成信息

(一)注册资本信息

说明:请按《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本”填写。

(二)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出资情况:

▲  自然人出资情况:

说明:(1)本表以企业最新的《验资报告》等出资证明材料上的信息为准;对于资本或股东变更的借款人,以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变更材料为准。

(2)若出资方为企业,应填写出资单位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号中的至少一个;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填写出资人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


(三)对外投资情况

说明:被投资单位证件号码至少选填“贷款卡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中的一个。

表三、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说明:高管类别:分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表四、法定代表人家族成员信息

说明:家族关系:分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血亲、其他姻亲。

表五、集团公司/母子公司信息

说明:若有上级(母)公司,则“上级(母)公司贷款卡编码”、“上级(母)公司机构代码”中至少选填一项。

 

第二篇:人民银行贷款卡业务办理指南

人民银行贷款卡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流程

贷款卡业务申报办理基本流程如下:

(一)贷款卡业务申请人通过网络获取需要填写的相关业务申请文书,主要包括《贷款卡申请书》、《自然人贷款卡编码申请表》、《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以及财务报表电子版等。

(二)申请人按申请文书中的注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准备相关资料。

(三)贷款卡办卡和年审业务需携带填写好的申请文书及相关资料(包括财务报表电子版)先到金融机构(开户行)办理初审手续,其余涉及的贷款卡信息变更、挂失/换发、注销、迁移业务,申请人均直接到其注册地(以《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为准)的人民银行办理。

(四)受理初审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⒈申请资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由申请人当场进行更正;

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要求其补正;

⒊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当场作出受理,并于3个工作日将申请文书内容录入贷款卡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将录入的结果打印出来,加盖银行业务专用印章和初审人员印鉴后,由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申请人将资料送至人民银行进行复审。

(五)人民银行收到提交的申请文书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问题当场将资料退还提交人并要求其补正;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实质审查(复审),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提交资料

(一)申领贷款卡需提交资料

⒈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经济组织办理贷款卡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⑴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申请书》(推荐使用贷款卡业务办理填报软件,可直接生成并打印);

⑵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经技术监督局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⑹法人企业需提供上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同时提交《财务报表电子版(办卡用)》(纸质财务报表应为正规打印的报表格式,请勿直接提供《财务报表电子版》打印件);

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⑻法人企业需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0xx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可用公司章程替代),并出具前十位出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⑼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时,除需提供上述办理贷款卡的文件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⑽年审合格的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⑾年审合格的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⑿盖有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信贷业务授权书。

⒉自然人办理贷款卡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⑴填写准确的《自然人贷款卡编码申请表》;

⑵申请人和经办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申请人与银行签定的信贷业务合同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或金融机构签发的《贷款意向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⒊境外企业办理贷款卡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⑴填写、签章完整的《境外担保企业贷款卡编码申请表》;

⑵境外担保企业授权金融机构代理申领贷款卡编码的授权书以及中文版;

⑶信贷业务合同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信贷业务意向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境外担保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中文版;

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⑹金融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说明:1.电子版《资产负债表》只需填报表期末数;2.电子版《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只需填报表本期实际数;3.必须保证报表中的蓝色提示全部显示为“正确”;4.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财务报表,没有数值的,请勿删除表格中的“0”;5.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贷款卡年审需提交资料

⒈贷款卡;

⒉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推荐使用贷款卡业务办理填报软件,可直接生成并打印);

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他经济组织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经技术监督局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⒌《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⒎法人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同时提交《财务报表电子版(年审用)》(纸质财务报表应为正规打印报表格式,请勿直接提供《财务报表电子版》打印件);

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⒐法人企业需出具前十位出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⒑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分支机构申请延续贷款卡时,除需提供上述的文件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⒒年审合格的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⒓年审合格的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说明:1.电子版《资产负债表》只需填报表期末数;2.电子版《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只需填报表本期实际数;3.电子版《现金流量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4.必须保证报表中的蓝色提示全部显示为“正确”;5.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财务报表,没有数值的,请勿删除表格中的“0”;6.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贷款卡信息变更需提交资料

办理下列贷款卡信息变更手续时除携带《贷款卡变更业务申请表》,还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⒈持卡人名称变更

⑴工商部门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

⑴工商部门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简历;

⑸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⒊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

⑴工商部门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0xx年及以后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

⑵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企业(单位)股东《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⑸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

⑹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持卡人地址及组织形式变更

⑴工商部门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贷款卡挂失/换发需提交资料

被许可人贷款卡遗失或被盗时,需及时登报挂失,并指定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申请人注册地人民银行贷款卡业务柜台申办挂失/换发。

⒈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挂失换发业务申请表》;

⒉已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⒊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贷款卡注销需提交资料

凡需要注销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组织,需备齐以下资料直接到申请人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注册地以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为准。

⒈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注销业务申请表》;

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有效证件的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或质量监督检验局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⒋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贷款卡迁移需提交资料

⒈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迁移申请表》;

⒉迁移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⒊迁移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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