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可以在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财产保全一般应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但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在诉前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篇: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格式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的可能,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的种类

1、诉前财产保全:依申请;提供担保;15天之内要起诉

2、诉讼保全:依申请或职权;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①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②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三、二审前的财产保全(民诉意见103)(一审已经结束,二审还未开始) 二审前的财产保全由原一审法院来裁决,而不是财产所在地法院

二审前的财产保全是依职权还是依申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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