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苏安危化(生)申字第                      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编号:安危化(生)受字第                       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填写日期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二、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受理人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企业填写。其中:“经办人”是指申请企业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三、本申请书中“隶属企业”、“申请单位”、“取证单位”按下列情况分别填写: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有隶属企业的,还需填写“隶属企业”栏。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取证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取证单位意见”栏;申请单位有隶属企业的,还需填写“隶属企业”栏。

3、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意见”及“隶属企业”栏;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生产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全部栏目。

四、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隶属企业”、“申请单位”、“取证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企业类型”栏,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五、本申请书中所涉及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和原料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名称填写应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危险货物编号”应按《危险化学品名录》填写。

六、本申请书中“生产能力”填写该产品年设计生产量;“投产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验收文号”填写该产品投产前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验收文件编号。

七、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系统简况”栏,“工艺系统简况”是指产品所使用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设备,可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且需注明各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和主要生产设备。本栏为一产品一表,多产品的须另增加表格。

八、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原料登记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主要原料。

九、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贮罐、仓库区基本情况表”栏,“在厂区的位置”填写贮罐区、仓库在厂区的具体方位;“所处功能区”在“工业区、农业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交通枢纽区、科技文化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中选择填写。

十、本申请书中“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我评价表”,内容必须如实、全部填写,表中“是与否”和“有与无”的内容,只需填写“是”或“否”及“有”或“无”;表中的人数与距离填写数据。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文字说明。

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审查意见”、“正本载明内容”、“副本载明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苏安危化(生)申字第 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编号:苏安危化(生)受字第 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二、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受理人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企业填写。其中:“经办人”是指申请企业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三、本申请书中“隶属企业”、“申请单位”、“取证单位”按下列情况分别填写: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有隶属企业的,还需填写“隶属企业”栏。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取证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取证单位意见”栏;申请单位有隶属企业的,还需填写“隶属企业”栏。

3、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意见”及“隶属企业”栏;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生产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全部栏目。

四、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隶属企业”、“申请单位”、“取证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企业类型”栏,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五、本申请书中所涉及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和原料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名称填写应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危险货物编号”应按《危险化学品名录》填写。

六、本申请书中“生产能力”填写该产品年设计生产量;“投产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验收文号”填写该产品投产前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验收文件编号。

七、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系统简况”栏,“工艺系统简况”是指产品所使用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设备,可用工艺流程框图表示,且需注明各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和主要生产设备。本栏为一产品一表,多产品的须另增加表格。

八、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原料登记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主要原料。

九、本申请书中“危险化学品贮罐、仓库区基本情况表”栏,“在厂区的位置”填写贮罐区、仓库在厂区的具体方位;“所处功能区”在“工业区、农业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交通枢纽区、科技文化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中选择填写。

十、本申请书中“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我评价表”,内容必须如实、全部填写,表中“是与否”和“有与无”的内容,只需填写“是”或“否”及“有”或“无”;表中的人数与距离填写数据。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文字说明。

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审查意见”、“正本载明内容”、“副本载明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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