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零售药店筹建申请表2

开办零售药店筹建申请表

 

第二篇:零售药店筹建申请书

零售药店筹建申请书

宜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李莲花,身份证号:53xxxxxxxxxxxx,女,19xx年出生,现年28岁,汉族,籍贯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人,现住宜良县匡远镇段官村,中专文化。有在医药经营企业的管理经验,无不良品行记录和《药品管理办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为进一步满足宜良县狗街镇群众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定在宜良县狗街镇开一家新药店,李莲花为新开药店的企业负责人,金红明为新开药店的驻店药师兼质量负责人,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我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成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GSP)要求高标准筹建,配备一流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软件,严格把药品埋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百姓,让老百姓百分百的满意。

敬请局领导尽快考察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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