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变更

申办流程

卫生许可证变更

1.应提交的申办资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

(2)卫生许可证原件(食品卫生许可证为正、副本原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为正本原件);

(3)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变更单位名称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5)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对负责人的授权书。

2.注意事项:

(1)卫生许可证地址或许可项目变更时,按照新建办理。

(2)凡提供的图文资料均需用A4纸打印(设计图纸除外)并加盖公章。

(3)申请日期应填写到#b@2大厅来申办的日期。

(4)《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的“单位名称”、“法人及法定代表”、“负责人”、“单位地址”等填写必须与有关资格证明一致。

(5)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6)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项,“卫生设施”应填写为保证卫生所采用的各种设施设备, 如消毒、盥洗、更衣、采光、照明、通风、空气净化、防腐、防尘、防蝇等。

 

第二篇: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北 京 市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二、申请变更事项

注:“拟变更项目”变动的要填写变动后的内容,不变的可写“不变”字样。

三、提供变更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  

05.10.01-WSXK1.3                                             北京市卫生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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