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等。

◆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一、资助条件

(一)农村城镇贫困户(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审查)

1、农业户口         2、县镇户口

(二)城市户口

1、低保户、孤儿或者残疾人家庭;(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审查)

2、城市困难家庭(持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人民政府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

1家庭遭受重大损失(如天灾人祸),确实无力负担学费;

2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犯重大疾病;

3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力;

4无稳定收入的离异家庭;

5父母双方下岗且无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第二篇: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附件2: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导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附件3: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校名称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学生生源地”和“是否人口在10万人以下民族”以“1”来填写,以便合计;

        2、本表按一、二年级分别填报。

附件4: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填表单位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异动情况表(增加/减少)

  学校名称(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异动原因中

增加原因:1、招生(含春季入学);2、转学入;3、复学;4、其它

减少原因:1、转学出;2、开除或退学;3、休学;4、实习;5、其它


附件6: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申请表

市州教育局或省本级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市州财政局或省本级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

市州教育局或省本级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州教育局或省本级学校主管部门经办人(签字):                     市州财政局或省本级学校负责人(签字):                     市州财政局或省本级经办人(签字):

注1:表中“西部”地区指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市和自治区和我省湘西自治州、湖北省的恩施州、

吉林省的延边州,以及国办函[2007]2号文规定的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中部243个县(详见附件3)、国家西部开发办明确的我省永定区、琥陵源区。

注2:办学性质按公办、民办填报。

注3:办学类型按代码1、2、3、4、5填报,其中1指普通中专学校、2指成人中专、3指职业高中、4指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或中等职业学校)、5指职业技术学院

五年制高职学生一、二、三年级学生数。职业技术学院如同时包括4、5类学生,请分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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