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制度

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制度

1、 放射诊断报告要求电脑打印,书写规范,其模板格式与质控小

组要求一致。

2、 放射诊断报告的书写应用中文和专业医学用语。无正式中文译

名时可用外文,不用简略语及其他非正常词汇。

3、 放射诊断书写后须有书写医师和审核医师签名。诊断报告必须

认真填写患者相关信息,字迹工整清楚,用词恰当,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描写合理,诊断意见确切,版面整洁,签名规范。

4、 疑难及典型病例由科主任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读片,并进

行临床随访。

5、 放射诊断报告需注明报告时间,时间精确的月、日、小时、分

钟。急诊报告应于投照或扫描后30分钟完成。

6、 夜间或节假日无审核医师审核,先出具急诊临时报告,次日经

审核后补发正规报告。

 

第二篇:放射科影像报告审核制度

影像诊断报告审签制度

1、放射科影像诊断报告必须实行审核双签名制度,方可进行报告发放。

2、凡科内进修及实习医生书写的诊断报告须由本科室高年资的医师审核后方可发放报告。

3、在特定情况下,通过质量控制小组讨论后指定审签报告的影像住院医师,报医务科,可有审签资格。

4、 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审签下级医师诊断报告,应认真审核阅读修改,签名要工整容易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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