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政工程移交管理预申请书

附件 1

北海市市政工程移交管护(预)申请书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北海市城市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绿化工程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的移交管护条件,现申请将该工程移交北海市城市管理局管护。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工程竣工图

3、工程质量保修文件

 

第二篇:初步设计申请书(市政工程)

申 请 书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我司(或单位)开发(或修建)的 项目,目前已经市计委立项登记,并通过市规划部门的方案审批,现已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现申请进行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请予受理。我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年 月 日(公章)

附表:

初步设计申请书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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