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园传染病工作的管理,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园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具体安排:

——指导组:兼任组长 副组长:

——调查组:兼任组长 副组长:各年级组长 ——协调组:兼任组长 副组长:

疫情报告人:

消毒人员:保育员 炊事员

一、 设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如手足口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水痘,流行性腮腺炎,`1例以上,小范围内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等突了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与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与全日观察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3种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马上向园长室报告,幼儿园在24小时内向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幼儿园发生群体必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幼儿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园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建立幼儿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晨检由各班老师担任、保育员配合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告知,并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园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同时,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

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要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传染病人早发现。

三、定期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幼儿园每年组织、安排好幼儿园教职员工体检,建立并完善幼儿、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幼儿园

二O一一年九月

附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登记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

玉环机关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孩子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我园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潘海燕、蔡金燕。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

1、保健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幼儿的情况;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时,以最快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班级、幼儿姓名、症状、病名、发病时间、隔离治疗情况、就诊医院及报告时间;

4、及时做好病儿周边幼儿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保育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20xx年9月

 

第二篇: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及记录 2

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及记录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园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园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园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记录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新生入学凭宁阳县预防接种记录卡办理入学手续,并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由学校卫生室保存。

二、对于需要进行疫苗补种的儿童,学校要督促家长携同儿童,带好《山丹县预防接种记录卡》,到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按照要求进行疫苗补种。同时,学校要做好补种登记和统计工作。

三、每年9月份、2月份填好幼儿园、小学验证工作接种记录登记表、验证工作接种记录登记表、验证工作检查汇总表,学校存档备查。

幼儿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记录 幼儿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幼儿园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幼儿园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发热、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呕吐、腹泻等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记录表上并及时报告保健教师。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班主任、保健教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的要对其作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幼儿园饮用水为统一供应的自来水或桶装水,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幼儿园安排专人对饮水设施及饮用水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管、定期清洗、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3、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5、装饮用水的保温桶,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五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6、使用的饮水设施和桶装水应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幼儿园制定了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遵照“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8、在园内定期利用周计划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喝矿泉水,纯净水。

9、经常宣传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常识。

10、饮水设施及饮水桶必须无毒无害。接受我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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