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

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表式

一、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和其他重要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消防设施。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且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如要中断,必须及时通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一)一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就应该严格管理:

1.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专门人员,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

2.使用单位必须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系统的一套完整技术档案,以利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3.应建立系统操作使用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做好系统运行记录和维护图表。

(二)定期检查: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和可靠性,必须严格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检查:使用单位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日记录表中。

2.每周检查:进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3.季度试验和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5)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①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

以上试验均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且信号清晰。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宜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8)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9)进行强制切除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10)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装置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

当保护状态。

(11)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12)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

4.年度检查试验:使用单位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试验器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分期分批进行检查试验,至少全部检查试验一遍;

(2)季度试验和检查中各项所列的检查和试验项目进行实验动作试验;

(3)季度试验和检查中进行模拟试验;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第二篇: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2-3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

消防审核、验收资料 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单位名称: 柳州文化艺术中心

广西区公安厅消防局制

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说 明

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如下:

(一)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资料及批复件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批文、规划红线图、易燃易爆工程项目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以及工程简要说明等;

3、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5、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6、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消防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二)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核资料批复件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症、立、剖面图、暖通空调、防排烟、电气、工艺流程设计图和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计图);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三)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资料批复件

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消防给水、自动灭火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图纸;

3、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等资料。 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四)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资料批复件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

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五)申报验收有关资料批复件

1、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其自动消防系统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2、建设单位填报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

3、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4、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5、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六)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有关资料批复件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灭火、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员工消防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5、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6、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避雷针年度检测完成表保存编号:

归档时间:

归 档 人: ()

避雷针周检任务完成表

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制表: 审核:

消防系统设备定期记录表

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委托单位:________(盖章)

检测单位:________(盖章)

广西区公安厅消防局制

说 明

1、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2、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企业每12个月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全面进行1次检查测试。

3、检测报告无检测专用章、骑缝印、编号无效。

4、检测报告无检测人、审核人签字(章)无效。

5、检测报告涂改、印章复印无效。

6、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7、检测单位对报告中受检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结论负责。

8、检验单位将检验报告交付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及时将报告归入单位消防档案。

消 火 栓 系 统

检 测 报 告

№: 第 页 共 页

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检测人: 审核人:

消火栓系统检测记录

№: 第 页 共 页

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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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测试报告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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