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相关资产之目的,而委托评估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做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据此,我们对******公司委估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法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法进行了验证。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的评估结果如下……

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至经济行为实现日一年内有效。

(此页为+++++++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之重要组成部分)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 海南 海口

**年*月*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名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 邮编

海*****资评报字[*****]第***号

一、绪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满足******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相关资产之目的,而委托评估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

委托方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

公司法人代表:

(二)产权持有者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公司的全体股东、本项股权及资产转让中的受让方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相关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截止于****年*月*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其中涉及的资产包括:****等。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具体范围以++++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为准。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根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年*月*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由*****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公司在充分考虑了经济行为的性质,在有利于保证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地划定评估范围和合理选取评估依据等提前下商定的。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而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19xx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2007》;

6、财政部财企[2004]20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7、财政部财综[2003]56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文件

******公司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公司章程;

3、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资产评估占有方承诺函》;

4、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截止****年*月*日会计报表及前三年度会计报表;

5、+++++++公司填写、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

6、相关房屋、土地产权证明及规划报建等资料;

7、车辆行驶证等车辆产权登记证明资料;

8、+++++++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合同及其他会计资料;

9、+++++++公司出具的《房产证未办理手续的说明》、《土地未办理过户的说明》及《未使用过配件的说明》;

10、+++++++公司出具的《关于评估事项的说明》;

11、****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号审计报告;

12、其他相关资料。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1、+++++++公司填写、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

2、****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号审计报告;

3、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和询价取得的委估资产所在地价格信息资料;

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5、向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询价的信息资料;

6、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及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价格信息资料;

7、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决算资料及外部造价审计资料;

8、本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市场调查以及查阅相关书刊资料和网站等途径获取的相关评估依据等。

八、评估方法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的有关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公司整体资产主要采用*****法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法进行了验证。在采用*****法进行评估时,对各分项资产评估时分别又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方法。

1、在对各项流动资产(除存货外)和流动负债主要以审计确认后的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2、存货,对库存汽车主要采用****法评估,****等情况,本次评估主要以经审计后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3、固定资产评估时主要采用****法进行评估。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接受******公司评估委托后,随即选派资产评估人员进点,配合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制订资产评估前期工作计划。随后资产评估组正式进驻现场,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于****年****月****日开始进行前期工作,****年****月

****日进驻现场,于****年****月****日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我们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界定,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我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各评估单位布置资产评估申报表,协助企业进行资产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制订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界定,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2、根据委估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地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3、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4、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查阅工程概预算及决算材料;

6、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走访有关设计、施工、制造、管理单位。

(三)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各专业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根据委托方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在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假设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

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

2、根据******公司的委托,对+++++++公司全部资产、负债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是以委托方要求评估资产范围为限。本次评估是为******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相关资产之目的,而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3 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对本次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这一时点所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反映,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委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4、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发表的公允价值意见,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和海南省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5、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十一、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在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的评估结果如下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基础上做出的,资产占有方对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对****年****月****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我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该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2、本项目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之间评估人员未发现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资产价格亦未发生明显变化。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的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3、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包括:委托方******公司、产权持有者+++++++公司、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公司的全体股东、本项股权及资产转让中的受让方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

3、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至经济行为实现日一年内有效。

当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成立,在基准日后的某个时期经济行为发生时,如市场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评估结论在此期间有效;如评估基

准日至经济行为发生日尽管不到一年,但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报告的结论不能反映经济行为实现日价值,这时评估结论失效。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年****月****日。

谨此报告!

(此页为+++++++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之重要组成部分)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 海南 海口

****年*月*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名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第二篇:资产评估报告书(范例)

评估报告共一册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中联评报字[2009]第268号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

评 估 报 告 声 明.............................................................................................................................................................1 摘 要.....................................................................................................................................................................................................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5

二、评估目的..........................................11

三、评估价值类型......................................11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11

五、评估基准日........................................11

六、评估依据..........................................12

七、评估方法..........................................14

八、评估过程..........................................18

九、评估结论..........................................19

十、特别事项说明......................................19

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2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1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1 备 查 文 件 目 录..........................................................................................................................................................23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 估 报 告 声 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等必要评估程序的基础上做出的,针对本评估报告,我们特作如下申明:

(一)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出具评估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资产评估师已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在此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关注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三)资产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

(六)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七)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资产评估价值公正、准确。

(九)评估工作中,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干预并独立进行。

(十)本次评估人员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资产占有方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十九日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中联评报字[2009]第268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事宜,对所涉及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范围和对象是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3月31日。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企业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记录和收益,以企业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了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31日的股权价值。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现将评估结论要点报告如下: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股权评估值为3,764.55 错误!链接无效。万元。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书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即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3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中联评报字[2009]第268号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xx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公司名称: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通燃气

证券代码:000593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88号国信广场21层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工商注册号:510100000052625

注册资本:22,333.642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占通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都华贸股份有限公司,19xx年3月经成都市体改委以成体改函(1994)字第19号同意更名为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7月经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更名为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9月5日更为现名。19xx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12号文批准发行1300万股社会公众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发(1996)第46号《上市通知书》审核批准,于19xx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xx年7月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19xx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按每10股送红股2股并用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本次送股后,总股本由50,000,020股增至70,000,028股。19xx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93号文批准,以70,000,028股总股本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社会公众股东还可按10:5.034的比例认购法人股转配部分,总股本增至86,503,313股,

其中转配股4,666,879股于20xx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xx年5月以20xx年年末总股份86,503,3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2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送股后总股份为173,006,626股;20xx年6月以20xx年年末总股份173,006,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送股后总股份为190,307,288股。20xx年9月12日,根据董事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和2006 年7 月31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6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会决议,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本62,319,134 股为基数, 按流通股每10股转增5.3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33,029,141 股,转增后总股份为223,336,429股。

19xx年2月经国家财政部财管(99)24号文件和19xx年3月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99)05号文件批准,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 22,389,494股中的1,500.00万股转让给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郎酒集团),郎酒集团同时受让其它法人股966万股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8.5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xx年3月,古蔺县人民政府与泸州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转让补充协议》,古蔺县人民政府将郎酒集团76.56%的股权转让给宝光集团。宝光集团受让股权后,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xx年3月至9月,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分别与郎酒集团、成都市同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宝光集团、四川省佳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共计受让上述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5,167.68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5%(股份过户手续于2006 年8 月4 日完成)。大通集团受让股权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xx年12月,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集睿)与郎酒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公司3,3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4%(股份过户手续于2006 年9月7日完成)。天津集睿受让股权后,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最近一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7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20xx年6月4日颁发。

经营范围:城市管道燃气的开发及投资、燃气器材的销售;批发、零售贸易(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项目);仓储服务;实业投资;高新科技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凭相关资质证经营)。(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不得经营)。

(二)被评估企业概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 注册地址:成都市西御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毛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25,102.62万元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07H251010001

注 册 号: 510100000040263。

2、历史沿革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成都市商业银行,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462号文批准,由成都市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个人共同发起,在成都市原44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四川省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于19xx年12月30日成立。成都市商业银行原注册资本为308,258,700.00元。20xx年成都市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成银复(2002)730号以及773号文件,将原信用社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8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时期按国家规定形成的减免税收46,840,068.83元,截止20xx年末可供分配利润84,457,431.17元按每股送0.24388股转赠股本,同时北大方正集团筹2019户股东新增投资811,470,000.00元,合计增加股本942,767,500.00元,变更后的成都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为1,251,026,200.00元。20xx年成都市商业银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川银监复【2007】606号《关于同意成都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采用非公开定向募集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20亿股本,其中向境内29家法人单位募集13.5亿股,向境外股东Hong Leong Bank Berhad募集6.5亿股。

20xx年10月2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都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成都银行。

20xx年12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8】512号文件批复成都银行注册资本由1,251,026,200.00元变更为3,251,026,200.00元。

成都银行在大力发展传统银行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中间业务和国际业务,持续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是四川省内独立法人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的“领头羊”,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及债券市场成员,全国外汇交易中心成员,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会员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债券结算代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证监会批准的首批证券公司营业部资金存管银行,中国银联公司成都地区唯一股东单位、直联单位。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9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成都银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一级法人体制,成都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都银行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稽核审计部、行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会计结算部、公司业务部、信用审批部、资产保全部、国际业务部、信息技术部、个人金融部、风险管理部、票据中心、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安全保卫部、行政管理部19个部门,截止20xx年年末,本行共设有115家营业网点。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

3、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高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0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i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评估目的

根据20xx年7月18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价值类型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范围和具体对象是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xx年3月31日。

考虑到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与财务报告期间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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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以及完成评估工作的现实可能,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3月31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评估依据有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xx年);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xx年8月25日);

5、《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xx年12月31日);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7、《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20xx年);

8、《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xx年5月7日发布);

9、《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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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1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12、《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7月18日发布);

1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7月18日发布);

1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7月18日发布);

15、《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7月18日发布);

16、《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制度》(2001)。

(二)经济行为文件

20xx年7月18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取价标准依据

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20xx年1季度报表;

2、wind资讯金融终端;

3、《投资估价》([美]Damodanran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出版);

4、《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美]Copeland,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xx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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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美]布瑞德福特.康纳尔著,张志强,王春香译,华夏出版社20xx年出版);

6、《企业价值评估中股权缺乏流通性减值折扣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02(1),赵强,苏一纯著;

7、《国有股权转让折价:流动性限制与控制权收益》江峰著;

8、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

通常企业价值或股权价值估算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本次评估,由于委托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非常少。委托方没有控制权,客观上限制了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近期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公司的收益波动也较大,对成都银行未来的预测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也限制了采用收益法来评估成都银行的股权价值。

市场法,是指将估值对象与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进行比较,并对比较因素进行修正,从而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它属于间接方法。市场法通常可分为相对指标比较法和案例比较法。由于难以收集案例的详细资料及无法了解具体的交易细节,因此案例法较难操作。而相对指标比较法,由于指标数据的公开性,使得该方法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使用市场法估值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一个较为活跃的资本市场;市场案例及其与估值目标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是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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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并量化的。

采用相对指标比较法对标的权益或风险证券等的价值估算,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公共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等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估值对象与可比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估值对象的市净率(PB)或市盈率(PE)等,据此估算估值对象的价值。

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特点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历史交易案例的特点,我们对国内银行类上市公司市净率(PB)、市盈率(PE)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市净率(PB)指标更适合成都银行股权的估值。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的相对指标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基本思路是,根据调查取得的银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进行分析计算,得到评估基准日银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平均数;以基准日成都银行财务报表净资产与上述市净率相乘得到基准日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以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乘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占比例,再考虑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和流动性折价得到本次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3.88万股权价值。

计算公式为:

全部股权评估价值=可比公司的市净率(P/B)×企业基准日净资产×流动性折价。 (1)

少数股权评估价值=全部股权评估价值×股权数量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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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 (2)

(二)评估值的估算

我们查阅分析了20xx年1季度国内银行类上市公司市净率、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具体指标见表1、表2。

表1 银行类上市公司市净率、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证券代码 000001.SZ 002142.SZ 600000.SH 600015.SH 600016.SH 600036.SH 601009.SH 601166.SH 601169.SH 601328.SH 601398.SH 601939.SH 601988.SH 601998.SH

平均数

证券简称 深发展A 宁波银行 浦发银行 华夏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南京银行 兴业银行 北京银行 交通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中信银行

市净率20xx年1季度

3.97 3.52 4.05 2.24 2.63 4.01 2.83 3.57 2.88 2.90 2.84 2.86 2.35 2.37

3.07

由上表我们得到国内银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平均数(P/B)为3.07。

表2 银行类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表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

总资产周转率

收入增长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00001.SZ002142.SZ600000.SH600015.SH600016.SH600036.SH601009.SH601166.SH601169.SH601328.SH601398.SH601939.SH深发展A 宁波银行 浦发银行 华夏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南京银行 兴业银行 北京银行 交通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6.57% 3.87% 6.58% 2.51% 4.33% 5.12% 3.52% 5.66% 4.27% 5.22% 5.51% 5.32% 96.73% 92.32% 97.00% 96.31% 95.04% 95.44% 89.58% 95.26% 92.04% 94.97% 94.17% 94.30% 2.88% 3.21% 2.11% 1.91% 3.01% 2.65% 3.16% 2.45% 2.40% 2.35% 2.66% 3.02% 34.29% 51.70% 33.56% 23.50% 38.40% 35.04% 67.40% 34.73% 61.01% 23.01% 21.21% 21.89%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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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 收入增长率

13 14

601988.SH中国银行 601998.SH中信银行

平均数 3.77% 3.29% 4.68% 93.55% 92.17% 94.21% 2.55% 2.64% 2.64% 17.56% 44.25% 36.25%

根据成都银行20xx年1季度报表,可以计算其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指标,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成都银行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与行业平均数差异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 业务收入增长率 总资产周转率

成都银行指标值

3.28% 90.24% 54.53% 1.28%

银行业平均指标值

4.68% 94.21% 36.25% 2.64%

差异绝对值 差异相对值-1.40% 3.97% 18.28% -1.36%

-29.91% 4.21% 50.43% -51.52%

通过比较上述指标差异考虑其对市净率影响的相关程度,对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见表4。

表4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及调整系数表

序号 1 2 3 4

因 素

指数差异相对值

指数权数

调整系数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 业务收入增长率 总资产周转率 综合调整系数

-29.91% 4.21% 50.43% -51.52%

30.00% 25.00% 20.00% 25.00% -10.71%

-8.97% 1.05% 10.09% -12.88%

根据上述数据可比公司的市净率=3.07×(1-10.71%) =2.74

本次市场法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为国内上市公司,成都银行属于非上市公司,加上本次评估的股权为少数股东权益,因此需要考虑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和流动性折价。

通过研究法人股的转让案例,得知我国的流动性折价30%-40%之间;控股股权溢价在20%-30%之间,由公式: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1-1/(1+控股股权溢价),得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在16.67%-23.08%之间。本次评估取平均数作为流动性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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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

即:流动性折价为35%;少数股权折价(非控股权折价)19.8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689,525.85万元

由公式(1)成都银行全部股权评估价值

=2.74×689,525.85×(1-35%)

=1,228,045.54(万元)

由公式(2)得

少数股权评估价值=1,228,045.54×1,243.88 / 325,102.62×

(1-19.88%)

=3,764.55(万元)

八、评估过程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 20xx年6月28日,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20xx年6月30日,评估人员开始了解委估资产的情况,并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及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评估阶段

本阶段的时间是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0日。主要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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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如下:

1、搜集和了解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相关财务资料。

2、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方法。

3、在确定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评估对象进行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分析处理阶段

20xx年7月11日至7月16日,对评估初步结果进行分析,并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本阶段工作时间为20xx年7月19日至7月19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结论

经实施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243.88万股,股权评估值为3,764.55万元。

十、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特定的参照样本、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而确定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可能承担的抵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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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二)本次评估采用的相关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由该上市公司提供并经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告,本次评估假设这些数据是真实和完整的。

(三)评估对象于公开市场的股权评估值仅供委托方在资产处置时参考,并非是对评估对象成交价格的决定,对其处置行为的可实现性也不承担责任。

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一)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报告提交日,没有对评估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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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结论系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过企业财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

(二)本评估报告的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即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3月30日止。当本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可以本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其评估值失去效用,如继续实现原目的,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三)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次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xx年7月19日。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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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沈 琦

注册资产评估师: 方炳希

罗向品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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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20xx年7月18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委托方、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主要评估人员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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