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春秋五霸:春秋时期,诸侯国不再听命于天子,相互兼并,于是出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情况,这样的大国称为“霸主”。各大国都争当霸主,于是就出现了大国争霸的局面。一般认为,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为“五霸”。实际上宋襄公想称霸却未做到。而吴、越两国却相继到中原争霸,影响较大。

2、李悝改革:李悝是我国古代法家的创始人,于公元前400年左右被魏文侯任用为相,在魏国进行改革。主要内容为:削弱世卿世禄制度,选贤任能。“尽地力”;“善平籴”;制定《法经》。这些改革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稳定了社会秩序·,使魏国成为战国前期最强大的国家。

3、合纵与连横:战国时期,关东各国为了抗拒强秦,就组成军事联盟,称为“合纵”。强秦为了破坏关东的“合纵”,以便于它向东方发展,就用军事压力和政治离间等手段,在关东争取盟国,称为“联盟”,但由于关东各国之间互相猜疑,矛盾重重,在对抗秦的进攻方面,各有打算,苏秦死后,“合纵”瓦解。秦则采取了“远交近攻”的策略,最后打破了关东各国的“合纵”,统一了全国。

4、《五经》:我国保存至今的最古的五部文献,也是我国古代的重要思想学术流派儒家的主要经典。其中《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集;《书经》也叫《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集;《易经》也叫《周易》,是我国最早的占卜用书;《礼经》也叫《仪礼》、《士礼》,是春秋、战国时期部分礼仪制度的汇编;《春秋》也叫《春秋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历史著作。

5、文景之治:刘邦的儿子文帝和孙子景帝统治时期,由于社会稳定,广大农民积极生产,;也由于他们父子进一步改善政策,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使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安定,物资丰厚,史称之为“文景之治”。

6、昭君出塞:西汉武帝时,汉匈之间进行了几次战争,双方互有损失,汉方已无力再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匈奴各部之间互相攻杀。其中一部首领为呼韩邪单于,投降汉朝,要求与汉和亲。公元前33年,呼韩邪单于到长安,汉元帝以宫人王嫱(字昭君)嫁与呼韩邪单于,汉匈从此友好相处。

7、张骞通西域 :西汉初年,西域的概念主要是指今天的南疆。汉武帝时,为了争取联合力量反击匈奴,于公元前138年派张骞出使大月氏。张骞的使命虽未完成,但带来了关于西域的情况。公元前119年,汉武帝第二次派张骞出使西域,目的是联络乌孙进攻匈奴。但这个使命虽然也没有完成,但张骞的西域之行,建立了西汉与西域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了东西方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8、司马迁与《史记》:司马迁汉武帝时为太史令,幼时聪慧,年轻时周游许多名山大川和名胜古迹,学术根基深厚,经历丰富。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撰写《史记》,约用了近十年时间完成。全书上起黄帝,下迄”当代”(武帝时),以人物传记为主,辅之以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体例严整,内容丰富,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为此后二千多年间的正史编纂创立规范。

9、官渡之战:官渡之战是曹操和袁绍为争夺对黄河中下游的统治权而进行的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战争。袁绍以精兵十万,劲骑万余匹,南渡黄河。袁绍虽兵多粮足,但军纪松弛,人心涣散。曹操能用于迎战的士卒不过两、三万人,兵、粮都远不及袁绍;可是曹操将士用命。公元200年曹操以五千奇兵,夜袭袁绍军于官渡附近的乌巢,全烧其粮草、辎重,袁军大乱。他又乘势以万人,大破袁军主力于官渡。这就是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之一的“官渡之战”。

10、赤壁之战:赤壁之战是曹操为并吞江南而与刘备、孙权进行的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战争。曹操在统一北方以后,于208年乘胜会师南下,统一长江流域。刘备、孙权联合起来抗击曹操。联军五万余人与曹军二十余万相遇于赤壁。曹军多是北方人,不习水战;又由于长期行军作战,疲惫不堪;内部矛盾严重,士气不振。最后孙刘联军大败曹军。这就是决定“天下

三分”的著名战役“赤壁之战”。

11、九品中正制:三国时曹魏始创的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中央一些官吏兼任原籍所属郡的“中正”,由他们察访本郡士人,按才能高下列为九等,以备选用。选用的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这个制度开始时确是真正选拔人才的途径,但后来逐渐蜕变为世族门阀培植自己势力的工具。

12、《齐民要术》:北魏时期农学家贾思勰所撰。他从文献中收集了许多古代和当时的农业生产经验和知识,又访问老农,撰成《齐民要术》一书,全书分为10卷共92篇,分别论述各种农作物、蔬菜、果树、竹木的栽培和育种,家畜家禽的饲养,农产品加工及副业等。这是我国古代的一部很有价值的农业科学著作。

13、隋朝大运河:隋炀帝时开凿,运河分永济渠、通济渠、邗沟和江南河四段。大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南通余杭,北通涿郡,大运河分段开凿,前后历时五年,全长两千余里,是世界著名的伟大工程之一。大运河对中国南北经济、文化交流和巩固国家的统一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14、贞观之治:公元626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不久即位,于次年改元贞观。贞观共二十三年,当时的政治比较清明,经济由恢复而迅速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国力强盛,边境较安宁。史家称此时为“贞观之治”,被认为是中国封建时代少有的“太平盛世”。

15、开元盛世:开元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唐玄宗曾人中央和地方许多官职,经历过不少政治斗争,有较丰富的政治和社会经验。即帝位后,他励精图治,任用贤能,革除积弊,改善吏治,发展生产。在他统治的前期开元年间,唐朝进入鼎盛时期,史称“开元之治”。开元时期是唐朝最隆盛的时期。

16、安史之乱:唐玄宗时(或作公元755年),镇守北方边境的节度使安禄山率领部将史思明在范阳起兵反唐,攻陷洛阳,占领长安,最后遭到失败,战争持续八年之久,史称“安史之乱”。它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其结果大大削弱了唐朝的统治力量,加剧了地方割据势力的发展,成为唐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17、澶渊之盟: 景德元年(1004年)九月,辽军南下,围攻定州,真宗率众亲征,宋军至澶州,与辽军对垒,后双方议和,议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真宗称萧太后为叔母;宋每年纳给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辽边境维持旧状,仍以白沟河为界。史称此议和为“澶渊之盟”。以后,宋辽两国进入和平相处的时期。

18、庆历新政:为解除日益严重的政治和社会危机,北宋的统治集团中一些有作为的政治家曾提出过各种改革意见。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范仲淹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在欧阳修等人的支持下,提出了改革方案。被仁宗采纳,并诏行全国。但由于改革触犯了大官僚地主们的既得利益,遭到了他们的反对,改革失败了。史称“庆历新政”。为后来的王安石变法揭开了序幕。

19、司马光与《资治通鉴》:司马光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史学家。经过十八年的努力,编成了《资治通鉴》。该书叙事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讫后周世宗景德六年(959年)以事系年,祥略得宜,史料翔实,考证谨严,文笔简结。以叙事为论人为主,兼及制度、文化、地理、民族,为一部极好的编年体通史。其批佞疾恶、倡导明治的精神,在封建社会中是有积极意义的。

20、郭守敬:元代科学家,他在天文、数学以及水利工程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他奉命修历,认识到修历的基本工作在于实测,他创造了简仪等一系列天文观测仪器,其中简仪比欧洲同样的仪器早三百年。他根据观测和研究,制订了《授时历》,这是我国古代最精确和使用最久的历法。

21、张居正改革:明朝中期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挽救明朝的统治,张居正进行了改革。主要

内容有整顿吏治、整饬边防、兴修水利、清丈田地等。通过改革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同蒙古的关系,保障了农业生产,改变了赋税不均的状况。

22、郑成功:明末清初民族英雄。在抗清斗争中,屡败清军。1661年12月,率大军渡海,打败荷兰殖民者,为祖国收复了台湾。他在台湾督兵大兴屯田,招募福建、广东人民前来开荒,设官府,兴办学校,进一步开发了台湾。康熙元年(1662年)五月,病死台湾,年三十九岁。

23、军机处:清朝雍正年间成立的机构。职官有军机大臣、军机章京。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简,有些也由章京升任。其任用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军机大臣只是奉旨办事而已。军机处成立后,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其办理,它总揽军政大权,真正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它的设立,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24、李时珍与《本草纲目》:李时珍是明代著名的药物学家,他毕生行医,访采医药,撰成《本草纲目》五十二卷,记载药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种,附有动植物插画一千余幅。全面总结了我国古代的药物学成就,把我国药物学的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世界药物学史上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25、禅让时代:尧、舜、禹时期实行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叫作“禅让制”,这一时期史称“禅让时代”。

26、分封制: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周天子把王族、功臣、先代贵族分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分封的诸侯在封国内握有军、政、财权,职位世代相袭,世卿世禄。他们与周王室保持臣属关系,承担出兵、戍守、纳贡和服役的义务。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当时分封的主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宋等。

27、初税亩:公元前594年,鲁国的一次赋税改革。开始实行以亩为单位征收耕地税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实际上承认私有土地的合法性,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税率为亩产量的十分之一。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过程。

28、班超:东汉著名外交家。奉东汉政府之命出使西域,任西域都护。帮助西域各国摆脱匈奴的奴役,使西域重新纳入汉政府的统辖之下。他经营西域三十年,对巩固我国的西部疆域,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29、史记: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著。内容是叙述从黄帝到汉武帝间的史事,体裁分为本纪、表、书、世家、列传。本纪是君主的传记,表按年代列举主要史事;书记载典章制度。世家、列传为人物传记。它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具有极高的史学和文学价值。

30、开元之治:开元是唐玄宗的年号。唐玄宗在开元年间,励精图治,能够任用贤能,进行一些改革。因而这个时期,政局比较稳定,经济继续发展,唐朝进入鼎盛时期,被称为“开元之治”。

31、《大唐西域记》:唐代高僧玄奘去天竺求经,历经十七年,学成回国后撰写《大唐西域记》一书,记载了旅途所见所闻一百三十八国的历史和地理等。这是研究中古时代中西交通和中

亚、南亚以及西亚部分地区历史、地理和宝贵资料。星魂论坛,免费资源,免费空

32、猛安谋克:女真族内部实行的一种军事和行政合一的制度。早在女真人的原始社会时期,猛安、谋克即作为部落和氏族组织而存在。猛安、谋克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首领。后来,随着女真族封建化程度的逐渐加深,猛安、谋克制度也在逐渐破坏。

33、《梦溪笔谈》:北宋杰出科学家沈括晚年用笔记体裁写成的一部科学著作。该书内容广泛,除记述我国古代的许多科技成就外,还记述他自己的不少科学创见,这部著作在世界科技史上占重要地位,被誉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座标”。

34、马可?波罗:意大利大旅行家,元朝时来中国并居留十七年之久,曾担任过扬州的官吏,还被委派出使过一些国家。回国后根据他的旅行经历,写成《马可波罗游记》。该书对元初的政治经济情况都有极详细的描写,盛称元朝城市的繁荣和富庶。使西文人大开眼界,引起

他们对中国文明的向往。

35、八旗制度: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他根据战争的需要和女真族的传统习惯,把原来的牛录组织加以扩充,逐步建立了八旗制度,用以编制女真族人民。八旗分别为黄、白、红、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它是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5r v!B V_ P

36、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于不同政见的士人的残酷镇压。

37、郑和下西洋:郑和原姓马,小字三宝,云南昆明州(今晋宁)人,回族,世奉伊斯兰教。十二岁入燕王朱棣藩邸,为宦者。朱棣称帝后,升为内官监太监,赐姓郑。世称“三保(三宝)太监”。郑和有才能,又是伊斯兰教徒,时南洋诸国多奉伊斯兰教,因之成祖欲遣人前往,郑和便入选。明代以婆罗洲(今加里曼丹)以东为东洋,以西为西洋。郑和所到之处大都在婆罗洲以西,所以称为郑和下西洋。

38、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指西汉(前202年-8年)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和洛阳为东起点(一说以洛阳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这条道路也被称为“西北丝绸之路”以区别日后另外两条冠以“丝绸之路”名称的交通路线)。因为由这条路西运的货物中以丝绸制品的影响最大,故得此名。其基本走向定于两汉时期,包括南道、中道、北道三条路线。

39:三国鼎立:从公元220年起,在我国历史上先后建立了魏、蜀、吴三个国家,它们三分东汉州郡之地,各霸一方,称王称霸,互相对峙,这种政治局面习称为“三国鼎立”。

40、行省制: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

 

第二篇:名词解释

1.政治制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与实际运作方面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2.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3..国家实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

4.人民民主专政:是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具体形式。“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是中国共 产 党领导人民在中国革命过程中所创造的适合我国国情、带有中国历史特点、反映中国革命过程中阶级关系和政治关系的政权形式。

5..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由选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关,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7.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

8.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全面地独立地行使统治的国家机关。

9.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10.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待命国家司法权,代表国家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公诉的机关。

11..选举:即挑选,是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12..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等。

13..选举原则:是指在选举中有关选举权、选举方法、选举程序的规定中体现的民主原则。

14.一人一票制: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15..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6.间接选举:是指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7..秘密投票原则:也即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它是指选民或代表在投票时秘密填写选票,在选票上只填写自己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姓名或在代表候选人名字上打上规定的赞成符号、不赞成符号、弃权符号,而不注明投票人自己的姓名,以及选票写好后,自己亲自投入票箱的投票方法。

18..选区: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的区域,同时也是人民代表联系选民、听取选民反映和接受选民监督、开展有关工作与活动的区域。

1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由选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构,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20.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全国人大具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基本法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1..国家元首:是国家的对内对外代表,是整个国家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设立由宪法予以规定。

22.虚位元首:议会制国家,既有国家元首,又有政府首脑,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只行使国家元首的

职权,不行使国家行政权,国家元首的权力是有限的,称之为“虚位元首”。

23..集体元首:由法律地位平等的二人以上同时担任。

24..勋章:是国家授予有重大功勋的人以表示崇高荣誉的证章,勋章的名称、等级及授予办法,由国家的法律规定。

25.特赦:是赦免的一种,由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命令方式对已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执行。

26.大赦:是赦免的一种,指免除罪犯的刑罚,犯罪行为不予追诉,或撤销已提起的刑事追究,大赦可行于法院判决前,也可行于法院判法后,可使犯罪者的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完全消灭,不再存在前科。

27.战争状态:通常指从宣战或战争事实上爆发后,到签订和约时为止,由交战国之间的敌对关系所形成的状态,战争状态下,交战国之间的正常关系即告结束。

28.条约:是指国家之间关于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法律、文化等方面的规定,是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的总称。一般由政府签订,有些条约需要由签约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的批准后才能生效。

29.协定:是国家间为规定专门问题或解决临时性问题而缔结的有效期较短的契约性文件,缔结的手续较为简单。

30..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其业务具有独立性和专门性,可以在其权限内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全国遵循的规范性文件。

31..国务院办事机构:是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直接向总理负责的机构。

32.政府领导体制:是实现政府职能和各项政府管理制度的操作规范和科学程序,是连接政府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现行政府领导体制,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体制决定的。

33.行政首长负责制:指行政首长在的管辖的事务范围内,在集体讨论和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具有个人作出最后决定的权力,同时对行政工作负全面的和最终的责任。

34.政府行政会议:又叫“行政首长办公会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首长为处理日常工作,召集本级政府有关成员出席,并邀请有其他人士列席的会议。

35.政府扩大会议:是地方政府为了便于传达政策,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联系政府内外的干部群众,推动工作起见而召开的会议。

36..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又称中央和地方关系,是指具有隶属关系或监督指导关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主体,在行使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时,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7.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关系: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执行各自政治职能过程中所表现的各种关系体制。我国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38.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关系: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国家干部的管理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关系,包括干部的选拔、作用、培训、考订、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内容。涉及到干部管理体制,即干部管理机构和设置和管理权限的划分,以及干部路线、政策等。

39..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和中国共 产 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纲领,具体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少数民族人民建立的地方政权,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它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主要标志。

40.民族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重要表现和任务,是从保护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出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法律和现实为依据,按一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处理民族问题、调整民族关系的法规。

40.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关于自治地方自主管理地方事务的条例;单行条例是自治机关为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而制定的条例。

42..一国两制: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概括,就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也就是说,在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43.陪审制度:是香港最高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时由陪审员参与庭审并认定案件事实的制度。

44..律师制度:是有关律师的种类、律师资格的取得、律师从事业务的方式及业务范围、律师的组织及纪律方面规章制度的总称。

45..职位分类:就是将行政机关中的所有职位按其业务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大小、繁简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因素,予以分门别类,评定等级,确定名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职位规范。

46.公务员的录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用考试和考核的办法,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47.公务员的考核: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依据的人事管理过程。

48.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德才情况,提高作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具体地讲,就是把公务员由原来的职务调任另一职责更重的职务。它意味着公务员在行政部门地位的上升、职权的加重和责任增大,同时也伴随着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提高。

49.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意愿,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消灭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50.公务员的辞职:是指根据公务员本人愿意,依照法律规定,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离开国家行政机关,脱离其与行政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51..公务员的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法定管理权限,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为。

52..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原处理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53.司法制度:是与国家立法制度、行政制度相对称的概念,是司法系统内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是具体实施、执行、落实国家司法权力的制度的总和。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

54..审判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它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组织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55..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56.审判监督制度:就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工作制度。

57..法官制度:又称法官的人身制度,系指关于法官的选任资格、选任方式、任职期限、奖惩、物质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总称,它是审判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58.检察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职权及其活动原则的制度总和。

59..检察权:是提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全体公民遵守宪法与法律的权力,是国家维护法制统一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一种特殊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60..执行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判决是否得到正确执行及执行法院判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监督,它包括对执行死刑的临场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改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1..公诉:就是将刑事案件由公诉机构提交法院,并向法院陈述起诉理由,由法院对犯罪人进行定罪或量刑,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是各国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

62.侦查:特指刑事侦查,即刑事诉讼听一个特定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

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63..专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后,领取律师执业证,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

64..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是对我国专职律师数量不足的一种补充。

65.特邀律师:是指那些具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并长期从事经济、科技工作,熟悉本专业有关法律并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应聘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的离退休人员。

66..国资律师事务所: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它是由国家下达编制、拨给经费设立的。

67..合作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的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律师体制改革中建立的一种新型执业机构,目的在于克服律师体制的弊端。

68..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的律师事务所。

69.军事制度:是指组织、管理、发展和储备军事力量的各种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家的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军队的组织体制、兵役制度、政治工作制度、人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等。一般由国家及其军队制定,用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颁发。当代中国的军事制度,是由中国共 产 党创建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70..军衔:是指国家根据军人的职位,军事、政治和专业素质,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而授予每个军人的用以表明其身份、地位、荣誉的一种衔称。

71.军衔制度:是指以国家法律条件形式规定的,表明国家武装力量中自最高统帅至最末一级士兵的完整的军事等级的军阶制度。它包括军官军衔制度和士兵军衔制度两个组成部分。

72.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它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73..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它包括三个方面: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

74.义务兵役制:亦称征兵制,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在一定年龄内都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

75.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政治集团,为实现其政治主张,维护其阶级(或阶层。政治集团)利益而奋斗的政治组织,它是阶级的组织,是阶级的最积极最活跃的一部,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76..政党制度:是指政党领导或控制国家政权,干预政治的一种制度的统称,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77.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78..中国的民主党派:指的是在民主革命时期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三大敌人的爱国民主运动,并积极响应中国共 产 党的号召,筹备并参加为创建新中国而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党派和政治团体。

79..政治协商制度:指的是我国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无党派人士,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制度,是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80.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81.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82..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83.社区:可以理解为聚居在一定地域中的人群的生活共同体,我国城市社区以是街道和居委会为基本单位,

农村社区以乡村为基本单位。

84.社区服务:就是在政府的倡导下,发动社区成员通过互助性的社会服务,就地解决社区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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