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县农村文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某县农村文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3月16日下午,我县召开了20xx年客家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根据会议要求,我局选取部分乡镇的农村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又先后召开了全县文化站长会议和民间文化能人座谈会,并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村文化现状调查报告进行了汇总和梳理。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近年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我县围绕着力打造“客家某”、加快建设“客家名城”的文化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1、文化设施建设取得进展。目前已建成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并投入了使用,建成农家书屋92个,村文化活动室105个。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某县支中心和59个村级服务点。

2、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每年举办“新农民周”活动,农村三项文化活动场次数量稳步攀升,其中20xx年开展送戏下乡112场,各乡镇自办文体活动98次,送电影下乡1680场。

3、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去年圆满完成了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本建成了一套较完善的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20xx年,积极向上争资580万元,全部用于了文化惠民工程。做好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了燕翼围、乌石围、龙光围的保护维修工程。

二、当前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总体上看,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农村文化建设还存在诸多严峻的现实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村文化发展呈区域差异。存在纵向和横向发展的不平衡性。纵向看是县城较乡镇、乡镇较村组丰富。在县城形成了多层次多种类的文化设施,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较丰富,但乡镇文化设施较为落后,且分布不

平衡。从横向看,经济发达乡镇强于经济落后乡镇,交通发达乡镇丰富于偏僻乡镇,文化底蕴深厚乡镇丰富于文化基础薄弱乡镇。

2、农村文化产品供需不平衡。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多样,但反映农村生活的文化作品不多,精品更是凤毛麟角;民间文艺团体稀少,而文化“三下乡”的内容与农民贴得不紧,所提供的简明法律、农业科技知识较少,文化服务供给滞后于农民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

3、农村文化事业重视不够。大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在对物质、精神建设上仍然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存在着认为把经济搞上去了,文化建设也就自然得到加强的“自然论”;先搞经济建设,以后再腾时间来抓文化建设的“先后论”;认为文化建设要难度大, 不能立竿见影、不出政绩的“无用论”;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建设对和谐农村的促进作用,

4、农村文化活动缺乏正确引导。调查发现,农村日常文化生活除了看电视外,最普遍的就是打牌,象棋、球类活动开展甚少,上网、玩游戏的农民更是为数廖廖,也反映出农民文化生活方式单调。由于缺乏适合农民的活动平台和正确的引导,致使农村封建迷信盛行,赌博之风蔓延,客家传统美德逐渐淡化。

5、农村文化阵地在渐趋萎缩。乡镇文化站“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个章子”的现象较普遍,设施落后、设备紧张;农家书屋缺乏管理,难以真正惠及农民。文化站长多数忙于乡镇政府其它行政事务中,每年除组织全县指定必须参加的文化活动外,很少主动开展文化业务工作。由于缺乏经费,更难以挖掘、培育农村文化能人。

三、发展繁荣我县农村文化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文化建设机制体制,理顺农村文化发展的脉络。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领导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科学认识“增长”和“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文化建设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作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要从思想上重视农村文化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精心组织各方面力量的热心关注和广泛

参与,才能取得成功。

2、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府部门关于文化建设的整体职责,县委、县政府将文化建设纳入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作为考核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镇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县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农村文化建设发展专项规划,重点突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3、创新工作思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把城区文化建设与农村文化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县文化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由以侧重于“送文化”逐步向“种文化”转变,为农村文化市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群众基础,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电影放映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各项文化惠农工作, 同时要指导和帮助农民开展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化娱乐活动,使专业演出和农民的自娱自乐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动和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变“文化下乡”为“文化驻乡”。

(二)、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注入农村文化发展的血液。

1、拓宽融资渠道,吸引资金投入。坚持公益性文化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积极向国家和省市争取资金投入。创造条件,用好政策,协调各方面关系,调动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乡镇文化建设。支持农民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兴办农民剧团、农家书屋等,使农民群众也成为文化建设的投资主体。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发展格局。

2、设立专线资金,加快阵地建设。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在乡镇一级建立综合文化站、篮球场、农民学校等公益场所,村一级建立简易图书室、活动室等。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文化站工作经费,根据形势的发展购置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图书与报刊。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以及新妇女学校等资源进行整合,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3、以奖代补形式,扶持文艺团体。增加对送戏下乡和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的资金支持,以更好地适应农民需求。采取政府扶持和鼓励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方式,设立农村文化发展或创作奖励基金,扶持和资助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农村区域性民间民俗活动,对能正常开展文化活动、创作艺术作品的文艺团体和文化能人给予奖励。

(三)、加强本土人才队伍建设,强壮农村文化发展的筋骨。

1、配齐配强文化站长。通过选送培训一批、本地挖掘一批、引进吸收一批的模式,启用一批具有文艺特长的专职文化站长。由县文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加强业务指导,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规范相关人员职称、待遇标准、奖励表彰制度,通过组织人事制度稳定人才。确保专职专岗,把文化站长从乡镇繁杂的事物中解脱出来,提高文化工作的主动性。

2、利用好村干部队伍。鉴于来自于农民中间的村干部最了解村情民意,处于落实政策的最基层,应该充分发挥好村干部的带头作用,担负起村级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选用一批村干部和本村残疾人参加农家书屋的日常运作和管理,给予适当补助。对于长期在农村工作并在村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村干部,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资奖励。

3、培育挖掘文化能人。重视并解决农村文化能人和民间艺人新老衔接不足的问题,搞好调查摸底,切实加大对农村文化能人的挖掘培养力度,给予政策与资金扶持,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文化能人和业余文化团体,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激活起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

(四)、挖掘本土特色文化资源,提升农村文化发展的精神。

1、加强宣传,培植传统文化发展土壤。结合开展送科技、送法律下村活动,大力宣传村级特色文化,树立村民对本村、本镇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并自觉参与到围屋保护维修、传统手工艺传承等客家传统文化的保护中来,形成一批特色文化新村。

2、挖掘整理,赋予客家文化时代内涵。努力挖掘当地文化特色,对以客家山歌、香火龙、夹湖花鼓等客家文化载体,在创作形式上力求突破和创新,结合现在文化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作为本乡镇的特色文化进行

推广和打造,同时激发起年轻一代人的兴趣,自动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

3、结合产业,创新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开发民间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为景点,举办农民艺术节或者文艺活动,使产业与文化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集产品开发、果园观光、山塘垂钩、农家游于一体的农村文化产业,打造文化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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