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信镇20xx年度民族团结目标责任自评自查报告完成版

孟连县20xx年度民族团结目标责任

自评自查报告

根据《孟连县人民政府2010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要求。结合我镇一年来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情况,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自评得100分,现将得分依据详细说明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45

分)自评45分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6分)

我镇民族团结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民族表彰大会和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学习、作好记录。自评6分

(二)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完成民族工作的各项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和材料到县民宗局。(8分)

民族团结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相关任务,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市、县安排的扶持项目点,做到派人督促检查,领导到点,掌握各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到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建立了完善的项目档案。自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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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要建立健全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4分)

我镇于4月26日召开了党政班子会对20xx年的民族团结工作做了研究部署,调整充实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年内召开3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自评4分

(四)各乡(镇)要确定分管领导,配备民族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4分)

我镇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真抓实管,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设立了协调民族关系的相关工作机构并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展开工作。自评4分

(五)乡(镇)要安排民族团结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民族团结工作顺利开展。(5分)

年初党委、政府划拨2000元作为民族团结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民族团结经费使用的监督、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评5分

(六)加强调查研究,年内向县民宗局提交2篇民族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其中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方面的专项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8分)

我镇加强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方面的调研,年内已完成2篇民族方面的调研报告,自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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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法对民族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民族法律法规涉及的具体条款和内容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11月20日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民宗局(5分)

组织对民族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每年组织综合性民族团结工作检查不少于2次,并形成专题报告按时报县民宗局。自评5分

(八)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建立和完善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机制,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特殊作用。(5分)

我镇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利用节日召开座谈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维护社会稳定。自评5分。

二、在辖区内全面完成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18分)自评18分

(一)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到辖区内所有村(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企业业等(4分)

我镇辖区内所有村级都统一签订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共计6份;并按要求填报了相关附表。自评4分

(二)认真检查考核各村(居)委会实施民族团结目标 - 3 -

管理责任制的情况并兑现奖惩。(4分)

我镇认真落实对各村委会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的孝核,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自评4分

(三)按照孝核办法,认真做好责任制总结和自查,总结报告以乡( 镇)政府文件11月20日前上报县民宗局。(5分)

按时做好责任制总结和自查报告,按孝核办法完成。自评5分

(四)建立健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档案,每年年底县民宗局组织孝核孝评时,提交规范档案材料。(5分)

我镇已建立健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各种材料档案。自评5分

三、认真开展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和社会隐患的排查工作(21分)

(一)及时调处、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和矛盾纠纷,妥善群体性事件,使之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4分)

我镇民族团结工作制定、执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积极排除和化解辖区内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和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使之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对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年内无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出现。自评4分

(二)制定和完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预案,每月向民宗局报告本地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的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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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团结相关工作展开的同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我镇积极制定和完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预案,并按要求填写报附表按时上报县民宗局。自评2分

(三)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涉及民族方面的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在1小时内先通过电话向县政府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重大事件(Ⅱ级),在3小时内先通过电话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较大事件(Ⅲ级),在10小时内先通过电话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一般群体性突发事件,在12小时内报告。对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情况要一日一报,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抄报县民宗局。(3分)

我镇对辖区内发生的涉及民族方面的各类特重大事件按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情况坚持“一日一报”,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抄报县民宗局。自评3分

(四)乡(镇)每半年开展一次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问题的排查,对辖区内民族关系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排查情况、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分析研判报告,报县民宗局。(10分)

我镇每半年开展一次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问题的排查,年内对辖区民族关系状况进行分析,分别于6月1日和11月1日前报县民宗局。自评10分

(五)认真办理来信,接待来访人员,做到件件有答复, - 5 -

事事有结果;防止因违反民族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发生。(2分)

我镇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仔细听取所反映情况,并做好信访工作详细档案记录,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年内无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自评2分

四、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16分)自评16分

(一)在辖区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训形式要多样化,要有创新,着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4分)

我镇认真开展各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干部的培训工作,年内共培训6次,104人,有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综合素质。自评分4分

(二)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工作。(4分))

为了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工作质量,我镇年内举办了民族团结工作基层干部培训班,学习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培训人员相关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评3分

(三)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教育课,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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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于年内在芒信镇完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并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教育课,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自评3分

(四)有针对性地在民族关系协调任务较重的村(居)委会和“民族团结”示范村、“兴边富民”示范村的各族干部群众中,开展民族团结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5分)

我镇在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中有针对性地在民族关系协调任务较重的村委会的各族干部群众中,开展民族团结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评5分

总分100分,自评100分

芒信镇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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