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1月20日在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北网哈尔滨1月30日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遵循“依靠改革完善机制,依靠机制建设队伍,依靠队伍促进审判,依靠审判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从严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用办法,强化监督问责,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585件,审结72172件,结案率98.08%,同比提高0.59个百分点,其中,中院受理7398件,审结7133件,结案率96.42%,同比提高0.16个百分点。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结案40912件,调撤率56.69%,同比提高2.37个百分点;发生信访案件215件,信访发生率0.29%,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发改案件603件,发改率0.84%,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上诉案件5184件,上诉率9.88%,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申诉案件865件,申诉率1.2%,同比下降0.71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持续提高。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6238件,判处有罪人犯7450人,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审理民商事案件4904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52.7亿元,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92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结案件14621件,执结标的额21.55亿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适用简易程序和节假日开庭审理案件34621件,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依法为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11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148.04万元,保护了困难群体的诉讼权利。

一、完善通报批评机制,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出了问题不批评、没人管的问题 针对纪律作风散漫、审判问题多发、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督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纪检监察、涉诉信访“五项通报批评”制度,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督查通报”。着力解决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等领导作风问题。严格“纪律作风通报”。着力解决迟到早退、中午饮酒、上班时间打游戏、违反交通规则等纪律作风问题。严格“案件质量通报”。着力解决法律文书差错、案件超审限、案件质量瑕疵、滥用强制措施等审判质量问题。严格“纪检监察通报”。着力解决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插手干预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等违法违纪问题。严格“信访工作通报”。着力解决不认真接访、信访发生率高、越级上访多、信访案件办理不及时等信访工作问题。一年来,共发出五项通报734期,通报批评两级法院领导干部608人次、一般干警1161人次。广大干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显著提高。

二、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正、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不正视案件差错、不在意当事人上访、不重视上级法院发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延长审限院长审批、集体入庭听审、院长集体接访、重点案件评查、信访案件听证、典型案件剖析、邀请当事人述说“七项审判监督”制度,强化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发现和解决审判问题。坚持“延长审限院长审批”。严格实行“一把手”审批,强化审限管理,发现和解决随意延长审限问题。坚持“集体入庭听审”。重大疑难案件审委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监督庭审活动,发现和解决庭审质量问题。坚持“院长集体接访”。每周三面对面听取上访人反映情况,发现和解决审判质量问题。坚持“重点案件评查”。从发改、督办、信访案件中选取重点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发现和解决审判责任问题。坚持“信访案件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公开听证上访人情绪激烈的信访案件,发现和解决不同认识问题。坚持“典型案件剖析”。集中剖析确有问题的典型案件,深入挖掘问题成因,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坚持“邀请当事人述说”。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诉讼苦衷和对法院、法官的意见,发现和解决为民意识不强问题。一年来,两级法院院长同步集体接访49次,审委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重大疑难案件38件,评查重点案件322件,公开听证信访案件163件,剖析典型案件179件,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7次,纠正有问题案件22件。法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权力滥用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完善评估排序机制,强化全员绩效考评,着力解决工作没压力、进取没动力的问题 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关心法院整体形象、上进心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横向对比排序、同期对比评估、专项考评推进“三项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实行全员调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加强“横向对比排序”。每半年院考评到部门,对全院33个部门分审判、行政两大序列逐部门排序;部门考评到人,对全体干警从第一到最后逐人排名。加强“同期对比评估”。每半年分“好、略好、持平、略差、差”五个档次,对部门工作绩效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促使正视问题,改进工作。加强“专项考评推进”。采取专项部署、专项检查、专项剖析等办法,对两级法院专项活动和重点工作进行考评排序,促使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一年来,在同期对比评估和横向对比排序的基础上,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政法机关服务年”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12次、单项排序19次。有效激发了干警的进取精神,起到了“各扫门前雪、光洁一条街”的作用。

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职权优化配置,着力解决法官不称职、领导不胜任的问题 针对不分素质高低、人人主办案件,不论政绩好差、凭票提拔使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一分为四、领导办案、入围选拔、以考促学“四项选人用人”制度,坚持量才施用,落实政绩取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行“一分为四”。将现有法官分为“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四个层级,由审判长和主审法官主办案件,其他法官做合议和辅助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法官在审判组织中的骨干作用。推行“领导办案”。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办案,进入合议庭主持审判活动,办理疑难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审判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推行“入围选拔”。把考评排序在前作为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硬性条件,用有形政绩比较干部优劣,以入围选拔落实政绩取人。推行“以考促学”。组织年度业务素质考试,促使人人努力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年来,中院选任审判长和主审法官114人,有127名法官改任合议法官,41名法官改任辅助法官;选拔23名为人正派、敢抓敢管、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37010件,占全市结案总数的51.78%。法官业务能力和领导工作水平明显提升,靠工作不靠运作的用人环境已经形成。

五、完善惩戒追究机制,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工作不负责、过失不问责的问题 针对领导作风不实、好人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停止工作、扣发奖金、违法违纪公开处理“四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工作问责,强化领导作用,提高领导水平。落实“诫勉谈话”。因失察失管造成案件出问题、队伍出问题的,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停止工作”。由于领导本人原因,造成案件出现重大问题、队伍出现重大影响事件的,暂停其领导工作,专司问题处理。落实“扣发奖金”。根据年度考评排序结果,对排序后二分之一的干警按名次扣减年度工作目标奖,扣减奖金用于奖励排序前二分之一的干警,做到奖惩分明。落实“公开处理”。每年召开一次违法违纪干警公开处理大会,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开展警示教育。一年来,中院对中层领导干部和基层法院院长诫勉谈话8人次;暂停2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扣发奖金20.86万元,涉及全院干警249人。两级法院自行查处违纪案件23件,处分违纪干警28人。工作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普遍增强。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接受人大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入庭听审46次;办理人大交督办案件63件,办结59件,办结率93.65%;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件,全部办结并回复。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回顾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官服务发展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致使有的案件社会效果不佳。二是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四是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执行难”问题还很突出。五是当事人以访代诉、无理缠访闹访向法院施压的情况有增无减,一定程度损害了司法环境,影响了审判工作。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化从严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哈尔滨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

维护经济发展秩序。认真审理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依法调整各种利益关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信息诈骗、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经济领域犯罪,防止以违法手段经营牟利,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安全、有序、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金融债权、破产改制和知识产权等涉企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依法慎用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避免因机械司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保障企业持续发展。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能动司法,关注科技新城、工业新城、老城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关注招商项目建设,对影响招商引资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创建宜于融资、宜于创业的投资环境。

二、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按照中央政法委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主动搞好诉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动诉前人民调解。加快法院调解窗口建设,为开展诉前人民调解创造条件。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坚持人民调解先行与法院司法确认相结合,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人民调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减少诉讼对抗。

推动行政组织调解。加强与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的工作对接,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协调配合,对涉及劳动争议、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群体性纠纷,借助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妥善加以解决,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强化法院司法调解。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加大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力度,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切实做好释法解疑和辨法析理工作,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促使各方当事人权衡利弊、理性行事,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平息纷争。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司法公正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以公开促公正,以廉洁保公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审判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审判程序、依据、结果一律公开。采取重大案件新闻发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入庭听审,信访案件公开听证,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措施,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深化院长庭长办案。完善领导办案制度,严格分案审批,区分两级法院不同情况核定办案指标,强化院庭长办案考评,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庭长办理,发挥院庭长领导作用,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强化审判监督问责。严格五项通报批评制度,强化审判行为监督,着力解决审判作风问题。严格七项审判监督制度,强化审判质量监督,防止审判权力滥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持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促进司法廉洁。

四、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立足从严治院,在巩固和完善从严管理“五项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推动两级法院科学发展。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案件全程监控制度,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深入推进法官“一分为四”改革,强化审判组织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强化审判绩效管理。加强对下沟通指导,强化审级监督管理。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行权监督制度,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解决“执行乱”问题。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依靠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把信访化解在初始阶段。落实信访性质确认和责任倒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对缠诉缠访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依法终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哈尔滨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20xx年法院工作报告(征4月11日)1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4月 日在开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兴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和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687件,审执结28391件,结案率95.6%;其中,市中院受理3546件,审执结3371件,结案率95.1%。

一、坚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始终不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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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65件,判处罪犯1061人。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审结175件,判处罪犯27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行圆桌审判等新举措,加强判后跟踪帮教,促使未成年犯改过自新。依法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推行减刑、假释裁定前公示和听证制度,依法办理减刑1166人。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736件,判处罪犯3792人,其中5年以上刑期的238人,重刑率9.26%。

加大调解力度,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主动带案下办,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调查取证、开庭调解,最大限度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方便,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全市法院巡回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的案件,占所结案件38%。促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把矛盾稳定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20xx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8790件,其中调撤结案14398件,调撤率76.63%。基层法院调撤案件13906件,调撤率为80.74%,中院调撤案件492件,调撤率为31.4%。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积 2

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健全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土地征收、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案件,努力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矛盾。认真研究国家赔偿法修改实施后遇到的新问题,健全国家赔偿案件审判机制。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70件,协调和解撤诉799件,占结案数的82.37%,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1255件。新收国家赔偿案件10件,审结10件,均及时予以赔偿。

坚持多措并举,积极破解执行难题。深入开展“执行攻坚月”、“反规避执行”、“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从各个环节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促进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积极参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执行环境、排除各类干扰、协调解决执行中重大突出问题;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制度,规范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各环节,有效化解涉及执行的申诉信访案件。20xx年,全市执行结案4477件,标的额2.3亿元,排查出长期未结案件289件,已结284件,其中规避执行案件34件,全部执结。

更加重视信访工作,预防和化解并重。建立涉诉信访风 3

险评估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完善涉诉信访通报制度,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促进法官树立正确的审判业绩观;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信访权利;继续推动立案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坚持领导天天接访,院领导亲自听取信访案件汇报,亲自接待信访群众,亲自协调督导解决信访问题。20xx年,全市法院无一起新发涉诉信访案件,上级交办信访案件342件,已办结327件,办结率96%。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较20xx年下降25%。

二、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持之以恒为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一是转变司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列席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会议,主动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落实。二是注重司法效果,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基础上,慎用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因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三是深化司法研判,搞好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三轮车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制度措施,继续推行司法审查白皮书制度,全年提出司法建议7条,均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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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法律服务功能,创新能动司法形式。集中审理破产案件,妥善审理企业兼并重组及产权制度改革中发生的纠纷,建立资深法官对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00次,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竞争、依法维权。召开座谈会,邀请信访、工会、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研讨,形成共识,整合力量,共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网络作用,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妥善审理和执行好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案件108件。

选准突破口和薄弱点,加大为民司法力度。坚持群众观点,开展“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重点工作,纠正不良司法作风,改变坐堂问案的衙门作风,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零距离服务群众。建立法院干警联系点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调解、就地指导民调,就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实施社会法庭升级工程,引导村民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连续第三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审理和执行好劳务纠纷等案件76件,为进城务工人员追讨工资402万元。成立金融审判庭,提升金融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通过窗口功 5

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一站式”快速便捷的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分流引导、诉前调解及法律援助等。加强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建设无障碍通道法庭,为残疾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提供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便利。设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巡回审判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积极探索专业化巡回审判新模式。

三、 坚持阳光司法,创新司法,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继续推行“阳光司法”,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坚持立案、审判、执行等“六公开”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千余名学生、军人、社区群众走进法院,直观感受法院工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继续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全市法院上网生效裁判文书4671件,庭审网络视频直播570件,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发送法院工作信息673条。在开封法院网设立网评法院栏目,挑选有办案经验的资深法官在线调解、答疑,对群众提出的42条意见、建议,均及时办理并答复。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立足审判实践,建立质效指标、流程节点、信息反馈和层级监督 6

为主的审判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职能,保障审判工作运行均衡高效,确保程序合法公正,推进领导科学决策。对审判、执行部门及法官收结案情况及超审限情况进行通报,发出建议督促结案。以省法院第八评查组在开封评查案件质量为契机,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效评估等各项工作,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将审判管理主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20xx年,全市法院结案率95.6%,上诉率、发回改判率均有所下降,且已初步实现均衡结案的既定目标。近期,全省审判管理工作现场会将在开封举行。

坚持科技强院,进一步发挥科技带动支撑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加大资金投入,率先研发并投入使用干警执法电子档案,目前运行良好。建成法律文书校对纠错系统,有效提升了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中院、各基层法院三级专网已顺利开通,实现了语音、视频、数据三种传输功能,满足了办公自动化、远程提讯、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等需要。以对内严格管理、对外便捷服务为目标,正在筹建的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将极大提升法院科学发展水平。

四、坚持廉洁司法,文明司法,打造清正廉洁和亲民爱民的法官队伍

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 7

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载体,通过诗歌朗诵、报告座谈、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组织干警自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干警创先争优积极性,从而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开展“五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解决个别法院干警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暗访制度,组织暗访60次,及时发现并纠正开庭不守时、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等审判作风问题。严格审限监控,责令整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任职回避,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对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司法巡查,认真督促整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反腐败成果展,做到警钟长鸣。及时批转办理违法违纪案件,全市两级法院收到举报线索110个,有8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通过“五除”专项活动的开展,干警廉洁意识、为民意识有所增强,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8

活动,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全市两级法院共850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设文化长廊、法官论坛,营造法院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共 产 党员彰显司法和谐示范岗”、“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文明窗口示范岗”等活动,不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意识,为高质量、高效率办理案件打下良好基础,法院文化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初见成效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注重沟通联络工作,努力改进和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建成代表短信联络平台,随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全年发送短信75次。聘请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司法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纪律作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全市法院走访代表、委员2711人次、邀请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191人次、座谈246人次、旁听庭审360人次、监督执法活动84人次,邀请代表、政协委员帮助调解案件59人次,办理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1件、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督办案件10件,已办结7件,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审结检察机关对一审刑事案件抗诉案件25件,依法发回、改判18件;审结检察机关 9

对生效裁判抗诉的案件13件,依法发回、改判2件。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有关纪律规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通报法院审判管理、十件实事等工作情况。目前,全市法院已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随时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络沟通。

加强审判监督和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对案件质量坚持重点评查与日常评查相结合,向社会公布超审限案件,责令整改长期未结案件142件,集中调卷、重点评查案件233件,发现重大瑕疵案件3 件,对承办人予以警告处分。坚持依法纠错,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全年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23件,其中改判20件,发回重审29件。延伸再审职能,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从事后纠错前移到事前防错,就特定类型案件的共性问题发布指导性意见,统一相关类型案件的执法尺度,最大限度减少“翻烧饼”案件,促进审判水平不断提高。

20xx年,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共有 个集体、 名个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中院顺利通过国家文明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验收,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建党90周年前夕,中院机关党委被中共河南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省法院对全省161个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开封县法院位居全省第 10

9名,通许县法院、鼓楼区法院、尉氏县法院均位居前30名。其中,尉氏县法院、开封县法院、通许县法院分别荣获 荣誉。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取得这些成绩,是全体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问题和困难。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驻汴部队和武警官兵,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队伍中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司法理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案件仍然存在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社会效果不好等问题,法官的司法水平和把握社情民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法官形象不佳,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冷、横、硬、推的现象仍然存在;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虽有明显缓解,但还没有根本解决,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人才短缺、结构断层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整体工作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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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中原经济区建设如火如荼,开封快速崛起正处于崭新的黄金发展期,生于忧患,兴于图强,抓住机遇才能实现新的跨越。作为审判机关,我们将牢固树立攻坚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奋进,创造出无愧于开封人民的新业绩,不辜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托和期盼。

20xx年的工作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抓手,更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强化审判管理和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促进司法文化大发展为重点,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为开封快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大力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持续司法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 12

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开展“下基层、转作风、提能力”活动,深化“五除”专项活动,坚决治庸、治懒、治乱,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建立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保持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

二是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大力推行执行新机制,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审判管理创新,有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开展信访集中化解年活动,采取领导干部大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推行“一校一法官”制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三是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探索建立小型微型企业案件速裁机制,审理好企业破产、重组改制、强制清算等案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继续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慎执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着力服务保障民生。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对基层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规范性,通过专题培训、司法巡查、届中考察以及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 13

方式,加大对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抓好基层法官轮训工作,组织资深优秀法官开展审判专题巡回讲座、司法经验交流等活动。关心基层干警生活,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等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全面应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

五是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健全人大代表联络、代表建议办理等制度。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完善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的作用,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20xx年,风生水起,机遇崭新。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克难攻坚、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凝心聚力,务实重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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