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会实践制度

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教学方针,提高学生的自律自理能力,激励学生的参与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服务精神,建立文明的校风,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实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政教处、团委、班主任组成。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2、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五落实,每次活动要经分管校领导的同意。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每学年,每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教育部门规定的天数。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情况将作为毕业考试综合评定的重要内容。

4、学校应与社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5、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指导人员、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记载。每学年,班主任对每个学生写一次鉴定意见。指导小组经常检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验收。

二、学生活动安全要求:学生要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工农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并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一)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1、必须在指定范围内参加实践活动。

2、不擅自改变活动的有关规定。

3、活动时不和同学玩耍、打闹,严禁在使用工具时嬉戏、追逐、打闹。

(二)虚心请教,掌握活动要领

4、认真听取老师或师傅的讲课,记住活动的程序,领会活动的操作要领。

5、活动过程中,要虚心接受指导,及时纠正自己不正确的动作,遇到不会操作的地方要及时请教,切勿蛮干、瞎干。

6、学习掌握活动要领,要细心琢磨、慢慢体会,切忌还未熟练,就逞强与人比速度。

(三)注意自我保护,切忌蛮干

7、学生处于身体发育时期,盲目蛮干,会伤害身体,要注意保护身体,量力而行。

8、严禁私自拆装、拆洗电器及开关、门、窗及玻璃。发现问题应请学校专职人员解决。

9、对电器及开关进行卫生打扫时,应在确定电源已切断后,使用干燥卫生工具进行打扫,严禁使用潮湿等易导电的卫生工具。

10、对门、窗及玻璃进行卫生打扫时,应在确保自身处在安全可靠的劳动位置时进行,严禁攀爬楼层门、窗(尤其是后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任何事。

11、在户外进行活动时,应避开危险设施地(高压电区、工程工地、危险建筑地等)、泥潭、窨井、下水道、池塘边、河湖边等危险处进行。

12、在户外草地进行活动时,应先防止虫、蛇等有害物侵袭,再行开展。

三、奖励与处罚

1、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由政教处、团委和班主任对学生分别作出评分和鉴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备案。每学年由领导小组对各班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奖励先进集体和班主任、先进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学生毕业前如实填写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存入学生档案。

2、因组织不当造成事故、在师生中引起较强烈反响的班级,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严重违反社会实践制度、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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